磐安縣月山路148號(自西向東19-22間)5年租賃權
**縣月山路148號(自西向東19-22間)5年租賃權
項目編號:****
32000.00 元/年 |
項目谘詢請聯係 曹女士|聯係電話:0579-****7555
出租方承諾
我方擬出租有權處置/受托管理的資產,並通過“浙交彙”平台公開披露資產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製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並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願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浙交彙”平台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出租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出租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願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6)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資產狀況,並在標的資產出租後積極協助承租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若發生資產交接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7)若標的資產存在優先承租權人的,我方將履行通知義務,包括但不限於通知並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辦理意向登記手續並參與競價活動等;
(8)在本次出租活動、《租賃合同》簽訂及後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我方自行解決,與“浙交彙”平台無關。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彙”平台造成損失的,我方願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標的基本情況
標的狀態 | 租賃 |
其他權利情況 | 無 |
其他披露事項 | 1、權證相關信息:無。 2、是否辦理抵押登記:否。 3、是否設立居住權:否。 4、出租標的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無裝修、無設施設備。 5、此次競買僅為出租標的租賃權,不包括出租標的內設施、設備和物品。競買方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麵積、出租範圍、現狀等,具體均以現場實地勘察或谘詢出租方為準。 6、遇政府建設、拆遷、規劃、道路改造、國家政策法律等需要收回或拆除標的房屋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收回標的房屋,承租方必須在出租方或相關單位要求的期限內無條件騰空,歸還標的房屋,費用自理,出租方不補償和賠償承租方的任何損失。因終止租賃合同,出租方退還承租方已繳納但未到期部分的租金給承租方,但不計利息;若有政府補償的,按相關政策執行。 7、因城市建設的需要,對房屋周邊道路改造、維修等活動,影響承租方經營而造成損失的,出租方對承租方的任何損失不予補償。 |
出租方簡況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 | **** |
聯係人 | 程明 | |
聯係方式 | 固定電話:0579-****3825 | |
聯係地址 | **省**縣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號 |
交易條件與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32000.00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租金掛牌價備注 | 租期5年,租金不遞增 | 是否優先承租權情況 | 是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後使用的原則,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賬戶,第二年起的租金支付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 出租用途 | 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許可的項目。不得經營餐飲、開辦私人會所、一桌餐、殯葬及黃、賭、毒等,不得經營有汙染、違法、噪音擾民等影響周邊居民生活、生產的行業,不得生產經營或存放國家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等高危產品以及不符合環境要求的、指標達不到國家、省、市規定要求的行業或物品。 |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後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租賃合同簽訂之日3個工作日內交納至出租方指定賬戶(戶名:**** 賬號:201********2687開戶銀行:****銀行****公司恒業支行)。第二年起的租金支付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2、承租方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自行辦妥經營證照、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及手續,並自行完善相關配套設施;標的房屋是否適合承租方所要經營的項目,是否滿足承租方經營證件的辦理、審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谘詢及確認,出租方概不負責。 3、承租方須在承租前自行對出租標的進行全麵了解,並對營業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定進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參與競買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不能獲得營業開設審批(包括但不限於房屋規劃用途和房屋既有結構、設計、現狀等因素在內),或後續因為政策變化導致無法繼續開設的各項經營風險,承租方承諾獨立承擔,出租方不對無法履行、投入成本、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4、出租標的交付前產生的水、電、物業費等費用由出租方承擔,承租期間的水、電、物業費等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若有),具體以相關單位收費標準為準。 5、出租標的麵積數據僅作參考,具體以實地現狀為準。 6、承租方應按有關部門規定做好所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門前五包、衛生保潔、綜合治理等工作,承擔承租期間的安全生產、用電、用氣、防火、防盜、防汛、防澇等一切安全責任,並承擔由此給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7、承租方競得後不得變更簽約人,不得對出租標的進行轉租、分租、調換使用或抵押。 8、房屋租賃合同中除承租方相關信息及“租金價格”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 9、標的房屋以現狀對外公開招租,如標的房屋有滲水或牆麵剝落、上下水管道滲漏、損壞以及門、鎖損壞等情形的,承租方應在成交後應自行負責修理和更換,並由承租方自行承擔費用,同時不得以此為由反悔,****交易所進行修理、更換或賠償等。 10、標的房屋目前處於租賃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需原承租人騰退後才能簽訂租賃合同。承租方應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麵的複雜性,如競得後30個自然日內交付的按租賃期順延處理,超過30個自然日的雙方協商處理。如自項目成交後第30個自然日內雙方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項目自動終結,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後重新掛牌。 11.承租方競得後不得變更簽約人,不得對出租標的進行轉租、分租、調換使用或抵押。 12、房屋租賃合同中除承租方相關信息及“租金價格”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 | ||||
租期 | 5年 | ||||
有無免租期 | 無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承租方應為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意向承租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 ||||
保證金事項 | 交納金額(萬元) | 2.00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彙”平台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銀行賬戶後,在“浙交彙”平台-“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彙入資金。 | ||||
交納方式 | 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 ||||
保證金扣除條款 | 1.競買活動結束後,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浙交彙”平台規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承租方被確定後,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後的餘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項目成交後,****交易所在項目成交後5個工作日內將立約保證金轉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3.項目成交後,承租方未按所報價格及項目公告條件與出租方簽訂合同及履行支付價款等相關義務,競買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後的餘額不予退還(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信息披露其他事項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信息發布期滿後,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終結。 |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0個周期,已**0個工作日 | |
遴選方式 | 動態報價 | |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 1、公告掛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承租方並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承租方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彙”平台完成線上報名手續並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掛牌期滿後,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方,則信息披露結束。 3、掛牌期滿後,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方,則按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承租方。 |
項目附件 | 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及說明.docx 競買和承諾及規則須知.docx 實地勘察證明.docx 房屋租賃合同(樣稿)無履約保證金 法審後.docx 特別事項約定.docx 法人授權委托書11-14間.docx |
聯係方式
交易機構 | 聯係人 | 曹女士 | 電話 | 0579-****7555 |
傳真 | 郵箱 | |||
地址 | **省**市婺**八一南街387號三樓 | 網址 | ||
**機構 | 名稱 | **** | 聯係地址 | ****財政局2樓211 |
聯係人 | 曹女士 | 固定電話 | 0579-****7555 | |
手機 | 151****6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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