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2024年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建設項目 (項目名稱)監理 / 標段補遺文件 01 號
致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招標文件內容作出如下調整:
1、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4.1 投標
保證金由:
3.4.1 |
投標保證金 |
□ 不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 √ 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人民幣(大寫) 柒萬陸仟元整 (¥ 76000.00 元)。 投標人以下列形式提交: 投標人登錄**省公共**交易平台電子招投標係統選擇參與的項目生成保證金虛擬賬號,通過投****銀行轉帳、電彙、網上銀行轉賬的方式,在投標保證金遞交截止前交納至虛擬****銀行時間為準) |
更改為:
3.4.1 |
投標保證金 |
□ 不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 √ 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人民幣(大寫) 柒萬陸仟元整 (¥ 76000.00 元)。 投標人可以選擇下列三種形式之一提交: (1)投標人登錄**省公共**交易平台電子招投標係統選擇參與的項目生成保證金虛擬賬號,通過投****銀行轉帳、電彙、網上銀行轉賬的方式,在投標保證金遞交截止前交納至虛擬****銀行時間為準)。 (2)以銀行電****公司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合同形式提交。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公共**交易平台(**省)》國家投資建設工程類項目係統申辦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合同。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合同的生效時間最遲不晚於投標截止時間,在投標有效期內保持有效。 (3)以銀行保函或保險合同(保險單)形式提交。采用保函或保險合同(保險單)遞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需將保函或保險合同(保險單)掃描件附入投標文件中,並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保函或保險合同(保險單)原件遞交招標人。 |
2.原招標文件中凡涉及到本補遺內容的均以本補遺文件為準。
特此變更。
招標人:****
招標代理機構:****
2024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