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國礦產**法》、《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省自然**廳關於優化非煤礦產**管理促進非煤礦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露天采石場整治工作的通知》(運政辦發〔****〕17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縣**縣****縣**縣**縣露天采石場整治方案的批複》(運政辦函〔****〕6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各有關縣(市、區)露天采石場整治方案的批複》(運政辦函〔****〕53號)等文件精神,(略)以掛牌方式出讓(略)采礦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略)
場所:(略)交易大廳
二、出讓采礦權(略)
項目名稱:(略)
開采礦種:(略)
地理位置:(略)
麵積:0.****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國家大地坐標):
拐點編號 | X | Y |
1 | (略).94 | (略).42 |
2 | (略).94 | (略).02 |
3 | (略).13 | (略).68 |
4 | (略).82 | (略).73 |
5 | (略).58 | (略).32 |
6 | (略).37 | (略).05 |
7 | (略).80 | (略).30 |
8 | (略).89 | (略).74 |
9 | (略).22 | (略).42 |
(略)萬噸)。
開采標高:(略)
礦產**開發利用和礦山環境保護及土地複墾要求:整合采礦權,露天開采。掛牌結束後,按照高質量發展相關要求編製《綠色礦山建設方案》、《礦產**開發利用和礦山環境保護與土地複墾方案》等。
擬出讓年限:(略)
起始價:(略)
競買保證金:(略)
三、競買人的資格條件
1.凡中華人民**國境內注冊獨立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有石料加工資格、且未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失信企業名單、未被列入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的異常名錄、企業法定代表人及出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均可參加本次競買。
2. 本次掛牌隻接受獨立主體,不接受聯合體;隻接受企業法人,不接受自然(略)。
3.競買人須向縣級人民政府繳納參與整合礦山補償、修複保證金等相關費用,承諾建設產業鏈等,取得報名資格,具體以縣(略)。
4.競買人須繳納競買保證金,按起始價總價的50%確定,即(略),成交後自動轉為出讓收益。
四、權利義務及風險提示
1.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略)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競買人應詳盡了解本次掛牌出讓采礦權現狀及所列條件,自行到現場進行踏勘,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掛牌出讓采礦權的現狀及所列條件無異議並全麵接受,包括同意接受《采礦權掛牌出讓競買須知》的約束,全部承擔不可預見的勘探風險、地質風險、可行性風險、市場風險、礦山經營風險等多重風險,違反有關條款的,將承擔相應(略)。
3.競得人在進行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等,著力提高(略)。競得人須按照綠色礦山標準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邊開采邊修複。全麵提升礦產品回采率及回收率,要堅持優礦優用、分級利用,不得將高級別礦種混入低級別礦種開采賤賣,如將高鈣石灰岩、高鎂白雲岩當作石料出售等現象。
4.成交後,競得人如不按要求簽訂成交確認書,或簽訂成交確認書後不按要求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將被納入公共**交易領域嚴重違法失信“黑名單”,實施(略),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1.出讓方式
掛牌。
2.出讓收益繳納方式
出讓收益采取分期繳納方式,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作為首期出讓收益,剩餘部分3年內分期繳清(具體以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為準)。
3.掛牌時間
掛牌時間:****(略)。
4.掛牌地點
(略)交易大廳。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1.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及時間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於****年3月31日至****年5月12日,到(略)712室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2.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申請人可於****年3月31日至****年5月12日,到(略)712室向我局提交書麵申請。
七、確定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1.本次采礦權出讓為設有底價掛牌,采用增價報價方式,每次增價幅度為人民幣50萬元或人民幣50萬元的整數倍。
2.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不低於底(略)。無人報價或者競買人報價低於底價的,不成交。
八、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如對出讓的采礦權存在異議,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麵方式提出。聯係電話:(略)
九、競買保證金的繳納
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年5月12日17時。
開戶名:(略)
開戶行:(略)
賬號:(略)
注:(略)
十、聯係方式
聯係地址:(略)401、712室
聯係電話:(略)
聯係人:(略)
(略)
****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