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縣沙溪鎮農貿市場內的4-6號三個肉類攤位五年租賃權
- 標的信息
標的狀態 閑置 其他權利情況 無 其他(略) 1、權證相關信息: 出租標的無產權證。(投資者請注意!) 2、是否辦理抵押登記:否。 3、是否設立居住權:否。 4、出租標的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 無。 5、此次競買僅為出租標的租賃權,不包括出租標的內設施、設備和物品。競買方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及麵積,以現場實地勘察及谘詢出租方為準。 特別提醒:因“浙交彙”平台係統發生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網絡異常等原因導致係統故障無法繼續報價的,或者因出租方、市場監督、司法等監管部門緊急要求網絡競價活動中止或終止等原因導致報價中斷的。紹興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所不承擔任何責任,並將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並通過“浙交彙”平台係統通知各競買方。各競買方承諾自願服從該安排,按時參與報價,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報價。 - 交易條件與承租(略)
交易條件 租金掛牌價 (略) 元/年 是否(略) 無 租金掛牌價備注 12(略) 是否優先承租權情況 否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後使用的原則,合同簽訂當天支付第一年租金,後續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出租用途 肉類攤位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1、履約保證金:****元 2、(略):采用先付款後使用的原則,合同簽訂當天支付第一年租金,後續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體以(略)。 3、承租方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自行辦妥經營證照、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及手續,並自行完(略),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關資料辦理的,出租方協助提供。 承租方須(略),並對營業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定進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參與競買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不能獲得營業開設審批(包括房屋規劃用途和房屋既有結構、設計等因素在內),或後續(略),承租方承諾獨立承擔,出租方不對無法履行、投入成本、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4、出租標的使用過程中的水、電、管理費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每月及(略),攤位內水(略),按規定收取。逾期按欠繳金額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公用水電費、衛生費按租戶平攤,每月繳納一次,逾期按(略)。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5、出租標的按現狀交付使用,交付時出租方不保證原裝修、裝飾物的完好,不負責(略)。 6、承租方承租標的後需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需書麵報出租方審核通過後方可進行。 7、承租方與出租方應在項目成交後10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如自項目成交後第30個自然日內雙方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項目(略),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後重新掛牌。 8、合同期內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麵同意,不得轉租、轉讓,如違約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攤位。 9、租賃合同中除承租方相(略)已確定而不得修改。 10、意向承租方與出租方及其相關人員應當不存在《市管企業禁止與領導人員親屬近親屬所辦企業發生業務往來暫行辦法》(紹市國資黨委〔****〕36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的禁止交易的情形。如存在禁(略),出租方有權根據相關規定處理本次交易並不承擔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終止交易等。(紹興國有企業適用) 11、(略),並承擔費用;承租方負責承租場所的設計裝修及維護,並自行承擔費用。承租方(略)。 12、(略),可以解除合同;因市場提升改造需要,出租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13、本農貿市場所在區域內已預留了通風、給排水、消防及配電等設施、設備。承租方已對農貿市場的上述情況作了充分了解,對農貿市場的現狀表示認可,保證不損壞以上設施、設備並承諾放棄因以上設備、設施影響或可能影響攤位使用而向出租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14、承租方在使用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承租方所租賃的攤位僅用作指定出租用途,不得擅自改變攤位現狀和用途。 15、承租方在使用期間,應與其他使用人和睦相處,有權使用該農貿市場的公共道路,不得占用公共通道等空間和他人攤位,但同時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文件和社會道德,遵守物業管理單位的規章製度,愛護公(略)。承租方需按(略)。 16、出租方或物業管(略),承租方必須無條件配合。 17、承租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己充分了解新昌縣沙溪鎮農貿市場的情況及租賃經營的風險,不存在不明事項。承租方承諾自負經營風險,不以經營狀況(略)合同約定的主張。 18、承租(略),對自身及營業員進行人身保險,保險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不願(略),責任由承租方自負。 19、使用期內承租方除繳納租賃費外,必須同時承擔由出租方代收代付的費用,如水電費、寬帶使用費等。 承租(略) 1、意向承租方應為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意向承租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保證金事項 交納金額(萬元) 0.20 交納時間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彙”平台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溫馨提示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彙入銀行賬戶後,在“浙交彙”平台-“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略)。 交納方式 電彙;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保證金扣除條款 1.競買活動結束後,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浙交彙”平台規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後,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後的餘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紹興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在項目成交後:5個工作日內將立約保證金轉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租期 5年 有無免租期 無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信息發布期滿後,如未征集到意(略)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動延牌 是 延牌情況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遴選方式 動態報價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1、 公告掛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承租方並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承租方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彙”平台完成線上報名手續並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因技(略),資金彙入銀行賬戶後在“浙交彙”平台顯示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提早彙入資金。 2、 掛牌期滿後,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方,則: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 5 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略)3、掛牌期滿後,如征(略),則:選擇動態報價的為:掛牌期滿後,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方,則按動態(略)。 - 項目圖片
- 項目附件
- 標的物位置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況 出租方名稱 浙江省新昌縣食品有限公司 聯係人 王錦瑜 聯係方式 固定電話:(略) 聯係地址 浙江省新昌(略) - 聯係方式
交易機構 聯係人 丁先生 電話 (略) 傳真 郵箱 地址 紹興市越城區越西路833號鑫洲國際商務大廈12樓 網址 https://(略)com/SX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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