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詳情 | ||||||||||||||
公示標題 : | ****年**電信“紅雲展翼”係列活動設計與支撐服務項目中選人公示 | 創建日期: | ****-12-06 16:31:17 | |||||||||||
是否終止: | 否 | |||||||||||||
****年**電信“紅雲展翼”係列活動設計與支撐服務項目 中選人公示 按照比選文件載明的方法和標準,本項目比選結果如下:
公示時間:(略)共3天。 公示期間,參選人或其他(略),可向比選人提出。依據《中華人民**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國電信集團采購異議處理辦法(試行)》等企業製度,現將異議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異議提出人應為參選人或與本項目有關的利害關係人; 2.異議應通過中國電**光采購網“采購協同-(略),異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聯係人及聯係電話; (2)異議項目名稱、標段/包(如有); (3)具體明確的異議事項和相關的主張、訴求; (4)必要的(略) (5)提出異議的日期; 3.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異議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並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 4.異議應在公示期內提出; 5.異議人應提供關於異議事項的有效線索,且應配合查證; 6.書麵異議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後以紙質文件或電子掃描件提交; 7.異議人對其他參選人的參選文件及評審資料等非公開內容提出異議的,應提供合法信息來源; 8.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認為異議材料不明確、不充分,需要異議人進一(略),異議人應按要求進行明確或補充; 9.異議人提出的異議事項屬於以下三種情況的,比選人有權不予受理: (1)異議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項要求的; (2)已作出明確答複,且無新的事實證據,就同一事項反複(略) (3)異議事項已進入行政投訴、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異議人(略),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聯係人:(略) 聯係電話: (略) 比選人:(略) 比選代理機構: (略) 日期:(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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