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海源(略)(以下簡稱“海源公司”或“債務人”)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明顯喪失清償能力申請破產清算,**縣人民法院於****年9月13日裁定受理海源公司的破產申請,於****年9月27日指定**金六州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
一、海源公司基本情況
海源公司原名**縣海源水電有限公司,於(略)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成立,注冊資本為50萬元整,法定代表人項性龍,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住所地**縣頭陀鎮頭陀村,公司經營範圍為小水電開發。
海源公司原始股東5人,其中股東項性龍出資37.5萬元,占股比例75%,股東朱曉紀出資5萬元,占股(略),股東朱華生出資5萬元,占股(略),股東吳國旦出資1.5萬,占股比例3%,股東劉會發出資1萬元,占股比例2%。海源公司成立後,股東、股東持股比例及法定代表人等登記事項發生多次變更。****年9月9日,項性龍將股權全部轉讓給**省天馬橋水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馬橋公司),朱華生將5%股權轉讓給天馬橋公司,朱曉紀將5%股權轉讓給章亞平。同年9月15日,海源公司將注冊資本增資至780萬元。****年8月22日,朱華生、章亞平、吳國旦將其股份全部轉讓給項性龍,項性龍占股比(略)。****年2月26日,天馬橋公司將股權全部轉讓給項性龍,並新吸收王勇、彭業禮、王玉福為新股東,其中項性龍占股比例85%,彭業禮占股比例2%,王勇(略),王玉福占股比例1%,劉會發占股比例2%,朱曉紀占股比例5%。****年8月2日,股東劉會發、王勇、彭業禮將其9%的股份轉讓給項性龍,公司股東由(略),其中股東朱曉紀占股比例5%,股東王玉福占股比例1%,股東項性龍占股比例94%。
海源公司自****年12月至今一直處於停止施工建設狀態,至今未運營,不具備發電條件,從未正式經營。
二、海源公司資產情況
海源公司主要資產經評估總價值為(略)元,主要包括:
1、房屋建築物評估價值1,549,427.50元(辦公室住房12間,附屬物:門衛室、廚房、地坪、門樓、簡易房、廁所等);
2、構築物評估價值1,524,844.43元(砼道路、地坪、圍牆、水庫土石方、1號支洞土石方開挖、2號支洞(略)
(略)元(供變、電係統,供電線路、鑽孔設備、攪拌機、鼓風機等機械設備);
4、電站(略).00元;
5、運輸類評估價值 ****元(鏟車、麵包車運輸工具評估價值 ****)元。
6、辦公設備類評估價值為****元(會議桌、椅子、文件櫃、電視、床、衣櫃、傳真機等辦公設備)。
三、海源公司負債情況
截至(略)共有33戶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申報總金額(略).43元,共確認債權28筆,總金額(略).08元,其中普通債權合計(略).58元,優先債權合計(略).5元,稅收債權****元。除此之外可能尚有未申報的債權。
四、海源公司在建項目資質審批情況
該項目是跨市、縣項目,項目建設主要在**縣境內80%,在*(略),是在洪(略),全長****米,工程總投資預計****萬元。
主要審批文件:
1、****年01月17日**縣水利廳作出《關於轉報嶽霍水電站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嶽水【****】4號;
2、(略)*縣水利局作出《關於轉報嶽霍水電站水**論證報告的請示》,嶽水〔(略)
3、****年5月30日**市水利局文件作出《關於審查嶽霍水電站水**論證報告的請示》,安水政【****】157號;
4、****年6月16日**縣頭陀鎮人民政府作出關於轉呈《嶽霍水電站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報告,頭政【****】4號;
5、(略)*省水利廳作出《關於**縣嶽霍水電站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批複》,皖水農函〔(略)
6、(略)*縣人民政府作出《關於同意興建嶽霍水電站的批複》,霍政秘【(略)
7、****年8月23日**省水利廳作出《關於**縣嶽霍水電站工程水**論證報告的批複》,皖水政函【20(略)
8、****年9月6日*(略)秘【****】161號;
9、(略)*市環境保護局作出《關於**縣嶽霍水電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意見的函》,環然函【(略)
10、****年11月19日**市水利局作出《轉報**縣水利局關於嶽霍水電站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安水技【****】22號;
11、(略)*省水利廳作出作出《關於**縣嶽霍水電站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意見》,皖水建函【(略)
12、200(略)》,皖國土資函【****】34號;
13、****年3月8日**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出《關於核準嶽霍水電站工程的通知》,發改農經【****】156號通知;
(略)水電站工程無移民的報告》,發改水移【****】170號;
15、(略)*縣人民鎮府作出關於對嶽水字【(略)件及嶽水字【(略)件予以確認的批複,嶽政秘【(略)
16、****年11月30日**(略)建【(略)
17、****年12月8日**水利廳作出《關於**縣嶽霍水電站工程開工報告的批複》,皖水建(略)
18、****年12月26日國網**(略)研規【****】23號;
19、****年12月20日國網**省電力有限公司**供電公司作出《關於嶽霍水電站接人方案延期申請的回函》,六供電函【****】33號。
招募相關特別提示:
(一)管理人采取公開方式發布招募公告,並接受各方監督。
(二)水電開發審批屬於行政機關的管理職能,本招募公告中所列海源水電公司的在**壩基本情況及批準文號簡介,隻是對前期情況的真實披露,不代表(略)。鑒於國家對於環保政策的不斷調整以及行政審批管理方式的調整,水電開發權的效力以行政管理機關意見為準,由意向投資人應自行進行盡職調查、出具投資意見,風險自擔。
(略)元”是模擬電站開發權成立且尚有效的情況下作出的評估,不代表最終的評估價值。
(四)對本公告的所有內容,意向投資人須認真、細致閱讀,完全、充分理解,一旦報名即視為並對所有內容的認可。
五、(略)
(一)意向投資人應是依照中華人民**國法律設立的企業法人(有效存續),或依據中華人民**國法律享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商業信譽,無較大到期未清償債務,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二)擁有充足的資金實力,並能出具相應的資信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
(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資人可聯合參與投資,但須以一個整體的重整意向投資人的身份參與重整。且需(略) 1、2 項資格條件;
上述意向投資人資質的審核權為管理人
(四)在招募公告確定的期限內提交意向重整投資方案;
(五)在招募公告確定期(略),保證金繳存期間不計付利息。管理人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行:****縣(略)
賬戶:(略)
賬號:(略)
(六)重整投資人確定後,應與管理人簽訂《重整投資協議》,簽訂協議後三日內一次性付清重整投資款至管理人賬戶。如確定為重整(略)作日內,不與管理人簽訂《重整投資協議》,或未在規定期間內付清重整投資款,或在《重整計劃草案》獲得**縣人民法院批準後,放棄參與重整、不配合依法推進重整程序的,管理人將不予退還之前所繳納的意向重整投資保證金並要求意向投資人賠償經濟損失;
(七)接受管理人的其他要求。
六、破產清算投資人招募流程
(一)前期基本流程
1、報名時間 意向投資人應於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兩個月內向管理人報名參加海源水電公司破產清算投資招募,並提交相關材料。
2、報名地點及聯係人:**省**市梅**路與龍河路交叉口振興金融大廈11樓**金六州律師事務所;聯係人:趙經理、牛經理;電話:(略);管理人郵箱:(略)。
3、報名時提交的材料
(1)重整投資意向書;
(2)重整投資報價函;
(3)意向投資人簡介(含主體資格、股權(略)債等信息);
(4)意向投資人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等內部決策文件;
(5)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應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原件。遞交報名材料的人員應提交授權資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和授權代表居民身份證正反麵的複印件);
(6)意向投(略)。
以上資料,需加蓋意向(略),並載明聯係人、聯係電話、電子郵箱、通信地址。如意向投資人為個人的則由其本人簽名。
4、交納報名保證金
意向投資人在提交重整投資報名材料的同時,應當向管理人交納報名保證金150萬元至管理人賬戶,用於意向投資人對管理人、債務人等可能帶來不利時的擔保:
(1)意向投資人未足額繳納上述報名保證金的,管理人對其提交(略),意向投資人自(略)
(2)意向投資人(略),但在報名材料中提交虛假資料的,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虛假業務資料、財務資料等,將取消其參選資格,已繳納的報名保證金不予退還。
(3)管理人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意向投資人,(略)合報名條件的意向投資人中,經管理人確認為最終投資人的,其報名保證金自動轉為等額履約保證金,其他意向投資人保證金於管理人確定最終投資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二)意向投資人盡職調查
意向投資人報名(略),經審查合格的,應按照管理人指定的時間與管理人簽署保密協議,可自行對海源公司開展盡職調查,管理人將予以積極配合。意向投資人開展盡職調查所需的費用自行承擔。意向投資人違反保密承諾的,報名保證金150萬元不予退還。
(三)提交意向重整投資方案
1、意向投資人根據盡職調查情況,結合自身的商業判斷和風險評估,決定是否進行投資,如確定向海源公司投資,應向管理人提交《意向重整投資方案》。《意向重整投資方案》一旦提交,不得撤回方案,除對債權人有利情形外不得變更。否則管(略)。
2、《意向重整投資方案》包括但不限於意向投資人的基本情況、參與破產重整的投資價款、投資方式、自身的優勢與劣勢、重整海源公司經營方案、債權清償方案及其他有利於海源公司重整的方案。
3、《意向重整投資方案》應在管理人審查確認符合意向投資人條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管理人通知為準)提交(略)。《意向重整投資方案》應裝訂成冊,一式2份,同時提供內容一致的電子版一份。
4、管理人對符合條件意向投資人提交的(略)投資人;其他意向投資人的報名保證金150萬元按照以上規定返還。
5、最終投資人在管理人通知的時間內與管理人簽訂《投資協議》。
(四)繳納重整投資金
1、管理人依據《投資協議》編製《重整投資草案》,經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並人民法院裁定批準之後三日內,投資人須足額向管理人賬戶繳納《投資協議》約定的投資金,其已經轉(略)。
2、未按規定時間足額繳納投資金,致使經人民法院批準的《重整投資草案》無法履行的,除150萬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外,投資人還應另支付給海源公司500萬元的違約金。
七、特別事項
1、本招募公告為非要約文件,管理人向意向投資人提供的所有海源公司的相關資料不應作為對意向投資人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僅供(略)。意向投資人應獨立判斷、理解並進行決策,自行承擔因市場或政策變化等因素產生的相關投資風險。
2、本招募公告不能替代意向投資人的盡職調查,意向投(略),視為認可按照海源公司現狀進行投資,並承擔投資風險。
3、本招募公告不適用《招標投標法》,最終解釋權屬於(略)。管理人(略)。
4、管理人有權在(略)對本公告內容進行補遺,補遺內容將以書麵形式送達所有競選人。
5、本次招募原則上以實際招募投資人出資競價作為最終招募遴選投資人依據。
6、本次招募投資人最終解釋權為(略)。
八、招募投資人意義
為最大限度地保護有關各方麵的合法權益,充分實現資產價值,提升財產的償債價值,從而提升對全體債權人的清償率,根據《中華人民**國企業破產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管理人現公開向(略)。
歡迎有意向的投資人及時與管理人聯係,獲取本次招募和遴選事宜的詳細資料。
**縣海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