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矣者棚建築石料用灰岩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
發布時間:2022-11-17 |
**縣矣者棚建築石料用灰岩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國礦產**法》、《礦產**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原國土**部《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掛牌掛牌管理辦法》(試行)、《礦業權交易規則》(國土資規〔2017〕7號)、《**省礦業權交易辦法(2015年修訂)的通知》(雲政發〔2015〕49號)等法律法規規定,****政府批準,受****的委托,****將對**縣矣者棚建築石料用灰岩礦毗鄰區域**量依法進行公開掛牌出讓。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 場所:**縣彌城鎮東**街33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台 名稱:****交易中心 場所:**縣小河淌水大道****政務中心三樓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縣矣者棚建築石料用灰岩 開采礦種:建築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地處****村委會,有簡易公路和鄉村公路相連,祥臨公路從**西側通過,交通相對方便。 麵積:0.0997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儲量:新增控製**量1353.94萬噸(不含原采礦權內的**量)。 開采標高: 1870米至 1725米 **開發利用情況:按采礦回采率90%計算,預計可采**量1218.55萬噸。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複墾要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複墾要求:競得人嚴格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複治理、土地複墾等相應責任和義務,自行或委托編製礦山地質環境恢複治理和土地複墾方案並通過審查。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擬出讓年限:22年 起始價:1621萬元 起始出讓收益率:%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凡在中華人民**國境內注冊的法人企業,符合下列條件與要求均可報名參加競買: (一)競買人應具有與所建礦山規模相適應的資金、設備和技術人員,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水土保持、環境保護、地質環境恢複治理等法定義務。 (二)注冊資金在5000萬元(含)以上或者前3年(2019-2022年)平均納稅額不低於500萬元。 (三)競買人須交納競買保證金400萬元和成交履約保證金400萬元,合計人民幣捌佰萬元整(¥:800萬元整)。 (四)隻接受單獨競買,不可聯合競買。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2年12月15日 掛牌時間: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28日 地點:****交易中心三樓1#開標廳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交易中心三樓獲取拍賣出讓文件。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13日 申請報名方式:申請人可於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13日****交易中心三樓提交書麵申請。交納競買和成交履約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13日16時00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和成交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將在2022年12月13日17時0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本次采礦權出讓采用增價方式進行,增價幅度為10萬元或10萬元的整倍數,在掛牌截止前30分鍾仍有競買人要求報價的,進行現場競價,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最終報價高於或等於底價的為競得人。 八、風險提示 (一)礦業權投資屬風險投資,競買人須慎重決策。 (二)本次掛牌標的不屬於“淨礦”出讓,隻出讓**縣矣者棚建築石料用灰岩礦毗鄰區域**量;除礦產**外的其他自然**、建(構)築物不屬於采礦權出讓範圍;礦產**建設、開發開采過程中涉及的山林、草原、水、電、道路、環保及地麵附著物搬遷等事宜由競得人自行解決;礦產**開采過程中涉及的土地、林業、水務、環保、安全等相關部門手續,由競得人到各行業主管部門辦理。 (三)本次掛牌出讓的**縣矣者棚建築石料用灰岩礦毗鄰區域建****采石廠外圍,不屬於新設置礦權,在60天內完成原采礦權整合,其中涉礦資產按照第三方評估單位出具的《評估報告》評估價值2993.01萬元(大寫:貳仟玖佰玖拾叁萬零壹佰元)由競得人繳付至****指定賬戶後,再由****支付給原采礦權人,並履行出讓文件約定的事項後,方可與出讓方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及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對**縣矣者棚建築石料用灰岩毗鄰區域**量掛牌出讓公告內容有異議的,請在2022年12月13日16時00分前以書麵形式送****交易中心三樓,不接受任何其他形式的質疑。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一)競買人存在《關於對公共**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列明的失信行為,屬於聯合懲戒對象的,依法限製參加本次采礦權交易活動。 (二)競買人雖未被列入聯合懲戒備忘錄,但在本次采礦權出讓活動中以抬高競價為由向其他競買人勒索財物的,一經查實,其行為將被列為失信懲戒備忘錄。 (三)“信用中國”等網站查詢競得人信用信息,對競得人信用情況進行審核,如發現競得人存在失信行為的,將取消其競得人資格。 (四)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競得結果無效,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其行為將被列為失信懲戒備忘錄,並在兩年內取消在我縣境內參與礦權出讓、轉讓的資格。 1、逾期或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或《采礦權出讓合同》的;2、不按約定足額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的;3、提供虛假信息、隱瞞事實的; 4、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違法違規手段競得的;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公共**交易領域的失信行為。 十一、其他內容 本公告在****門戶網站、****交易中心 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 2022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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