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條件
本項目榮烏高速公路新線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東、馬莊收費站平台改造工程資金已落實,采購人為****,采購代理機構為****。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詢比采購。
2.項目概況及采購範圍
2.1項目名稱:榮烏高速公路新線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東、馬莊收費站平台改造工程
2.2項目概況:榮烏高速公路新線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起於**市**縣劉街鄉南大王莊村南,與京台高速公路交叉設置樞紐互通,向西北經陳佃莊村東上跨津霸鐵路,沿土樓村南轉向西,經千人目、東坨、沈家營後到達**北與京九鐵路、在建京雄城際鐵路交叉,之後經馬莊南、**莊北到達新區北側,經張六莊南、白溝**北、泗莊南、十三裏鋪村南後進入蘭溝窪蓄滯洪區,沿常家營村北、張伯莊村南後到達曹村北與京石高鐵交叉,經東曉村南上跨南拒馬河,終於**市**縣柳卓鄉東側,與京港澳高速公路交叉設置樞紐互通並預留西延條件。全長72.814公裏。
2.3榮烏高速公路新線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東、馬莊收費站平台改造工程采購內容
2.3.1采購內容:主要包括將平台西側用磚混封閉,外牆加真石漆;將平台南北兩側用玻璃窗進行封閉,增加窗簾;將平台底板在現有基礎上鋪裝地暖和地板磚,石膏板吊頂;用輕型龍骨+石膏板分割房間;3個房間增加1台櫃機和2台掛機空調等。工程量清單包含的全部內容。
2.3.2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月。
2.4標段劃分:本次項目分為1個標段。
3.資質要求
3.1供應商須滿足附件1要求的資格審查條件,信譽良好,並在人員等方麵具備相應的能力。
3.2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
3.3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係可能影響詢比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采購活動。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采購活動。否則,相關申請均無效。
3.4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http://www.****.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供應商,不得參加采購活動。
3.5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在近三年內(2019年10月1日至今)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不得參加采購活動。
4.詢比采購文件領取
4.1凡有意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請於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時00分至12時00分,下午14時00分至17時00分,登陸“惠招標電子招投標交易平台(http://www.****.com)”報名並下載詢比采購文件,無需現場報名。具體流程詳見惠招標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台-幫助中心。潛在供應商可以從“惠招標電子招投標交易平台”自主注冊和下載詢比采購文件及相關資料並及時查看有無澄清及修改。如未在惠招標電子招投標交易平台注冊報名或未獲取到完整資料,導致申請無效的,自行承擔責任。
4.2詢比采購文件售價:500元/套,售後不退。
5.響應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10月20日14:00時,供應商應於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惠招標電子交易平台”,將加密的響應文件(響應文件應為使用“惠招標電子招投標交易平台(http://www.****.com)”投標文件編製工具製作並完成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上傳,並保存上傳成功後係統自動生成的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即為電子簽收憑證時間。
5.2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詢比采購公告同時在****網站、****、****公司網站上發布。因輕信其他組織、個人或媒體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損失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概不負責。
7.聯係方式
采購人:****
地 址:**省**市高碑****收費站雄北智行大廈
郵 編:071700
電 話:0312-****316
傳 真:0312-****314
聯係人:高誌良
采購代理機構:****
地 址:**市建設南大街269****科技園B座12層
郵 編:050011
聯 係 人:張成
電 話:139****1929
傳 真:0311-****2033
電子郵件:****@126.com
8.附件
附件1:資格審查條件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1:資格審查條件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條件)
資 質 要 求 |
持有有效企業****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條件)
業績要求 |
近3年(2019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承擔過1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 |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
人 員 |
數量 |
資格要求 |
項目負責人 |
1 |
近3年(2019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承擔過1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 |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信 譽 要 求 |
供應商在近1年內(2021年10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項目合同中被驅逐或因供應商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項目合同被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