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公告類型: 招標變更
- 招標方式:國內公開
- 截止時間:
- 招標機構: (略)
- 招標地區:**市
- 招標產品:評價係統
- 所屬行業:;專用儀表;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縣“十四五”農村供水保障(城鄉供水一體化)監理
原項目編號:(略)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縣“十四五(略)(城鄉供水一體化)監理澄清修改通知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縣“十四五”農村供水保障(城鄉供水一體化)監理(招標項目編號:(略)/GN****-03-****)澄清修改如下:
疑問一:評標辦法2.2.3(1)資信業績評分標準 信譽:“以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截止之日或其前一日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全過程智慧監管平台(“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入口”)企業信用查詢的信用分值為準”。提疑:該項評分標準僅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全過程智慧監管平台查詢的企業信用分值評分,對水利監理企業顯失公平,水利水電行業是以水利部評價的A、AA、AAA信用等級作為評分依據。建議采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服務平台及**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全過程智慧監管平台分別對水利水電監理資質及市政公用監理資質分別進行評分(本條建議參照本項目施工招標文件評分標準表 二 投標(略))。
回複一:同意修改。“信譽”評分因素中,評分標準修改如下:
(1)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服務平台查詢的投標人的信用等級:AAA得 6 分,AA得 4 分,A得 2 分,其餘不得分。(以評標委員會查(略))。注:遇係統故障則所有投標人此項得分均按滿分記取。
(2)以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截止之日或其前一日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全過程智慧監管平台(“工程建(略))企業信用查詢的信用分值為準(投標人提供查詢截圖及查詢網址)。平台實時查詢的企業信用分值按對應的區間,折算為投標人的信用評價得分。設信用評價係統實時查詢的投標人信用分值為 X,按以下規則折(略):
(一)70 分≤X>90 分,投標人信用評價得分為 0.5 分;
(二)90 分≤(略) 分,投標人信用評價得分為 1 分;
(三)100 分≤(略) 分,投標人信用評價得分為 2 分;
(四)110 分≤X>120 分,投標人信用評價得分為 3分;
(五)120 分≤X>130 分,投標人信用評價得分為 4 分;
(六)130 分≤(略) 分,投標人信用評價得分為 5 分;
(七)140 分≤(略) 分,投標人信用評價得分為 6 分。
注:
1)如查詢時投標人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空的,表示企業未在**市工程建設項(略) 100 分;
2)如投標截止之日或其前一日遇係統故障則所有投標人此項得分均按滿分記取(以係統開發建設單位通知為準)。
3)上述信用評價的評分項(1)和評分項(2)以最高分計入,不累計計算得分。如投標人為同時具有上述兩項信用評價結果的,以得分高的作為其信用得分。
疑問二:評標辦法2.2.3(1) 資信(略) 企業業績(2)中:“投標人自**** 年1 月1 日以來(以完(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每具有一個單項合同工程投資額不低於5億元或處理規模不低於6 萬m 3 /d 的水廠項目監理業績”;是否理解為投標人自**** 年1 月1 日以來(以完(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每具有一個單項合同工程投資額不低於5億元的項目監理業績或處理規模不低於6 萬m 3 /d水廠的項目監理業績。
回複二:“每具有一個單項合同工程投資額不低於5億元或處理規模不低於6 萬m 3 /d 的水廠項目監理業績”指“每具有一個單項合同工程投資額不低於5億元的水廠項目監理業績或處理規模不低於6 萬m 3 /d 的水廠項目監理業績”。
評標辦法2.2.3(1) 資信業績評分標準 總監理工程師業績(2)中:“自**** 年1 月1 日以來(以完(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以總監(略)不低於6萬m 3 /d 的水廠項目監理業績”;是否理解為投標人擬(略) 3 /d水廠的項目監理業績。
回複三:(略)同投資額不低於5 億元或處理規模不低於6萬m 3 /d 的水廠項目監理業績”指“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以總監理工程師身份具有單項合同投資額不低於5 億元的水廠項目監理業績或處理規模不低於6萬m 3 /d 的水廠項目監理業績”。
疑問四:招標文件第49頁企業獲獎及榮譽要求如下:“(1)企業獲獎:自 **** 年 1 月 1 日(以獎勵證書(或表彰文件)頒發的時間為準)以來,投標人監理的項目:每具有一個獲得“魯班獎”或“國家優質工程獎”或“全國市政金杯示範工程”或“中國水利工程優質(大禹)獎”的,得 2 分;每具有一個獲得“**杯”(指等同於**省“**杯”,其他區域獎項名稱見本表備注)的,得 0.5 分。 備注:1)獲獎情況以投標人所監理項目榮獲的獎勵證書(或表彰文件)為準;投標人提供多個項目的,按得分最高的 5 個項目計算得分;同一項目獲得多個獎項的,僅按最高級別加分;本項最多得 10 分。 ” 上述獎項要求****年至今,5年內需具有5項國家級獎項(如魯班獎”或“國家優質工程獎”或“全國市政金杯示範工程”或“中國水利工程優質大禹獎),且僅計取5個項目的最高得分;本條資信要求過於嚴苛,能夠滿足的單位寥寥無幾,存在排除潛在投標人的嫌疑,此項評分要求並不合理,存在一定指向性,疑似屬於以“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條件”,有違《中華人民**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年修訂)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製、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為了更好的擇優評選出優質的監理服務單位,建議本項調整如下: 注:1)獲獎情況以投標人所監理項目榮獲的獎勵證書(或表彰文件)為準;投標人提供多個項目的,省級獎項(指等同於**省“**杯”)得分最多按5 個項目計算得分;同一項目獲得多個獎項的,僅按最高級別加分;本項最多得 10 分。
回複四:(略)
疑問五:招標文件“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中《自(略)來(以完(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每具有一個單項合同工程投資額不低於5億元或處理規模不低於6萬m3/d的水廠項目監理業績的。
請問:(1)水廠項目業績,汙水處理廠業績是否認可(2)市政/水(略),一般周期性比較長,較少總監可以(略),建議提供一個完工業績和一個在建業績。
回複五:(1)水廠項目業績均予以認可;(2)(略)
疑問六:招標(略)6“資格審查條件(其他主要人員最低要求)”表格中要求相關崗位人員提供各項證件,但備注裏要求“(略),其他監理人員由中標人在工程開工前依照投標承諾和上表規定的現場監理人員(擬派(略))的要求配備,上述所有人員應是本單位人員;(提供按不低於本表要求配備專職人員的承諾書)。”請問是否需要將具體擬派人員相關資料製作在標書裏麵,或是除擬派總監外其餘人員在投標時僅做承諾,中標後開工前提供具體名單。
回複六:除總監理工程師外,其他人員(略),在投標階段不需要提供。
請各潛在投(略),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特此通知
招標人:(略)
地址:(略)
郵編:(略)
聯係人:(略)
電話:(略)
招標代理機構:(略)
地址:(略)
郵編:(略)
聯係人:(略)
電 話:(略)/(略)、(略)
****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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