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XZQ-CG-CS-(略) (任務書編號:FS(略)號)
二、項目名稱:(略)本部、民生、桂花園三個校區物業服務項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略)
供應商地址:**市宣州區響山路麗都文化 4 幢 101 室
成交金額:(略)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
名稱:**市第四小 學本部、民生、 桂花園三個校區物業服務項目 (二次) 服務範圍:(略) 服務時間:1+2 年。合同(略) 後,在項目預算資金落 實的前提下,經采購人 年度考核合格,年內未發生重**保、消防事故、較大經濟損失的。采購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續簽下一年合同,續簽時間不超過貳年,服務價格不 變。如年內合同履行服務滿意低於 80%,或出現重大事故及較大經濟損失的,采購人可以終止合同。(第一個半年為物業管理服務試 用期,半年期滿後雙方無異議則簽訂正式合同,若中標企業不能勝任物業管理工作,采購方有權解除合同。) 服務標準:(略) |
五、評審專家名單:(略)
六、代理服務收(略):代理服務收費標準:照“發改辦價格[****]857號、發改價格[****]534號、國家計委計價[****]****號”文件規定標準計取招標代理服務費****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麵形式在工作時間向(略)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市(略),聯係電話:(略)。
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麵形式向**市宣州區財政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略):
(一)質疑應以書麵形式實名提出,書麵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係人及聯係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略),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略):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同任務書):(略)
地址:(略)
郵箱:/
聯係方式:(略)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名稱:(略)
地址:(略)
郵箱:(略)
聯係方式:(略)
3. 項目(略)
項目聯係人:(略)
電 話:(略)、(略)
十、附件:
1、采購文件 磋商文件.pdf
2、中小企業聲明函 中小企業聲明函.pdf
3、(略) 主要成交標的承諾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