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簡要情況說明:
一、 采購人名稱: ****
二、 進口產品公示編號: ****
三、 采購項目名稱: ****自動體外除顫儀(AED)項目
四、 采購組織類型: 分散采購
五、 采購項目概況:
標的名稱: AED(自動體外除顫器)
預算金額(元): 585000
數量: 30
單位: 套
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AED(自動體外除顫器)
六、 符合上述采購要求的進口產品產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號 | 品牌/廠家 | 產地 |
七、 申請理由: AED(自動體外除顫器)是心髒驟停患者急救設備,為提高搶救成功率,所以對它的性能要求較高,且此設備不屬於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明確規定限製進口產品,經專家論證(附意見概述),特申請采購進口品牌。
八、 論證專業人員信息及意見:
楊豐 | 主任 | ****醫院 |
楊芳 | 副院長 | ****保健院 |
潘偉萍 | 三級律師 | **前程律師所 |
劉宣偉 | 主任 | ****醫院履坦院區 |
葉中團 | 主任醫師 | ****醫院 |
專業人員對進口產品技術性能先進性、采購必要性的論證意見: 1、國產品牌的AED均為近年新開發生產的,其穩定性及對病人愈後效果尚需時間驗證。進口品牌AED在全世界範圍內的市場占有率高,在全球AED普及場所搶救工作中已經驗證了良好的搶救實效。
2、進口品牌AED能保證發放最小能量的條件下達到除顫效果,減少電擊對心肌細胞的損傷,增加除顫成功率,保證病人的後續治療效果。
3、進口品牌AED考慮病人類型的多樣性,具有自動測量病人胸阻抗的功能。
4、進口品牌AED心電圖分析的敏感性和特異性達到AHA,AAMI的標準。
由於目**口品牌AED在產品技術先進性、穩定性、可靠性等方麵比國內產品有較明顯的優勢,故建議購買該類進口產品。
九、 其它事項:
1、本項目公告期限為3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購進口產品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布之日後的第4個工作日),以書麵形式向采購人及同級財政監管部門提出異議。
2、其他事項
十、 聯係方式:
1、 采購人名稱:****
聯係人: 謝曉豔
聯係電話:135****7700
傳真: /
地址: 武**熟溪南路4號
2、 ****管理部門名稱:
聯係人: 潘女士
監管部門電話: ****6372
傳真:
地址: 武****南路100號5樓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