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中廟鎮龍安安置點(二期)AS3幢106鋪房屋轉讓公告
項目名稱 | 巢湖市中廟龍周安置點(二期)AS3幢106鋪房屋轉讓 | ||||||
項目編號 | ****AMMCJ**** | ||||||
委托方 | (略) | ||||||
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轉讓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並對其內容及所(略)。 | ||||||
交易監督部門 | 巢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
公告及競價期限 | 公告期:(網上登記及保證金繳納須在此期間完成)****年9月17日09:00始至****年10月8日17 :00止。 網絡競價自由報價期:(略)9:00時始至(略)0:00止,自由報價期滿進入限時報價期,限時報價周期為180秒。 | ||||||
一、轉讓標的情況 | |||||||
1、標的坐落位置: 巢湖市中廟龍周安置點(二期)AS3幢106鋪 2、標的房屋無房產證,有土地證。上述資產轉讓已經上級主管單位批準同意處置,巢湖市明佳房地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夥)出具了巢明佳估字[(略)房地產估價報告》,資產評估價值為人民幣55.****萬元,資產評估結果已經有權部門備案。 3.標的房屋尚未辦理房屋權屬登記,公告中為預(略),最終以實際(略),最終過戶登記麵積誤差不調整成交價格。 | |||||||
轉讓 底價 | 55.****萬元 | 交易保證金 | 5.5萬元 | ||||
價款支付 | 受讓方應於《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資產轉讓合同》。《資產轉讓合同》簽訂完畢,受讓方須於接委托方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向委托方指定賬戶(收款單位:(略);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開發區支行;賬號:****)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 ||||||
二、對意向受讓方資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境內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規定外,均可參與項目登記及競價: (1)公告截止日前兩年內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及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略)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及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過6個月。 (3)最近一次被合(略)(市)及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過12個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及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過24個月。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登記及競價。 | |||||||
三、轉讓條件 | |||||||
1.標的以現狀移交,意向受讓方(略),自行了解標的權屬關係和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自行承擔因政策變化帶來的一切後果及責任。凡登記的意向受讓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轉讓標的,確認了標的範圍、數量、麵積等,並認可轉讓資產現狀及轉讓要求,自願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後果和法律責任。 2.辦理資產過戶手續過程中,土地出讓金由委托方承擔,燃氣建安費(如有)、公共維修基金由受讓方承擔,其他相關稅、費由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各自承擔。 3.自轉讓價款全部付清之後,暫不辦理資產過戶、交接手續,待房屋綜合竣工驗收完畢且辦理初始登記至委托方名下後,委托方再協助受讓方簽訂《存量房買(略)交接時間以委托方通知為準。 4.轉讓資產最(略),即本次轉讓(略)。 5.受讓方在房屋(略),不得改變房屋規劃用途。 6.其他(略): 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己方是否符合房產所在地的房地產市場調控的相關政策規定(如限購政策、二手房轉讓的相關稅費政策等),如受讓方因此原因導致無法辦理轉讓標的過戶手續的,相關責任及產(略)。 7.其他未盡事宜詳見《資產轉讓合同》。 | |||||||
四、受讓方的確定方式 | |||||||
本項目采取網絡連續競價,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受讓方,最終成交(略)。。 注:最高報價(略),由於係統故障或競價係統信息與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 (終止)項目造成競價中止(終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 | |||||||
五、意向受讓方參與方式 | |||||||
交易主體庫登記 | 意向方須完成交易主體庫登記申請方可參與本項目登記。具體方式如下: 1.意向方為企業的,須憑借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簽發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以下簡稱:CA)直接登錄安徽(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係統(網址:http://(略)cn)。 2.意向方為自然人的,點擊安徽(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係統(網址:http://(略)cn)下方的“安徽政務服務網統一認證中心登錄 ”。 具體流程參見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網址:http://(略)gov.cn)“辦事指南”-《交易主體登記指南(投標人)》。 | ||||||
項目登記 | 完成主體庫登記的意向方,直接登錄安徽(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係統(網址:http://(略)cn),進入後選擇點擊“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係統“;頁麵跳轉至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係統後,點擊左上角的“產權交易”欄目,在列表中選擇有意向的標的點擊“我要參與”,再點擊“項目登記”提交登記申請,意向方可選擇一個或多個標的進行登記。登記申請時填寫的保證金繳款賬戶須與意向方實際繳納保證金的銀行賬戶一致。 | ||||||
交納交易保證金 | 意向受讓方登記成功後,須通(略)對應的交易保證金。不得通過現金彙款方式繳納交易保證金。 保證金賬號如下:
保證金支付完成後,意向受讓方可登陸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係統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保證金支付狀態。若顯示“未支付”,可點擊查詢按鍵刷新支付狀態。若刷新後保證金支付狀態仍顯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時聯係技術電話支持((略)、(略))進行反饋。 注意事項: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受讓方須確保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到賬,網上登記係(略)。如因賬號錯誤、保證金數額不足、保證金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賬、現金繳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記成功,巢湖市清誠谘詢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 ||||||
項目競價 | 1.保證金狀態為“已支付”的意向受讓方方可點擊“進入競價係統”參與競價活動。 2.競價規則詳見本公告附件網絡競價須知。 3.本項目標的每輪加價幅度****元或其整數倍。 4. 如轉讓標的有優先權人的,須按照上述要求及時辦理注冊、登記及保證金繳納手續,方可進入競價(略)。逾期或者未按規定完成上述流程視同放棄優先權。 重要提示:請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競價係統,否則可能導致異常。鑒於互聯網環境(略),意向受讓人應(略),在延時競(略)。 | ||||||
注:1.意向受讓方須在公告期內完成注冊、登記及保證金繳納手續,因未在規定時間完成上述手續造成無法參與競價的,巢湖市(略)。上述注冊、登記及競價等具體操作流程請參見本公告電子附件《產權交易操作手冊》。 2.意向受讓方一旦參與登記及競價,即視為對本公告內容的全部響應,自願接受並同意按照相關程序參與本次轉讓活動。 3.疫情期間,各市場主體均應當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間交易服務指南》,具體官網鏈接如下:http://(略)gov.cn/ptdt/00(略)/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開展公共資源交易活動,謝謝理解、支持。 | |||||||
六、競價後相關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巢湖市清誠工程谘詢有限公司將在網站上發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於3個工作日。項目公示期滿且無異議,中標人3個工作日內領取《中標通知書》。如公示期內有質疑,則中標通知書推遲發放。 | ||||||
交易保證金處置 | 1.合同簽訂生效後,受讓人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合同公開後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不計利息),其他意向受讓人繳納的保證金在成交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不計息)。 2.保證金隻退還至意向受讓方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略)或遲延退還,巢湖市清誠工程谘詢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3.經監督部門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略),餘款轉至委托方指定的賬戶。 (1)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略) (3)意向受讓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幹擾其他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活動的; (4)受讓方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受讓方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定《存量房買賣合同》的。 | ||||||
異議方 式 | 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麵形式向巢湖市清誠工程谘詢有限公司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略) (一)異議應以書麵形式實名提出,書麵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係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並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略)。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略)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略)。 (三)若異議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答複期滿後7個工作日內以書麵形式向交易監督部門提出投訴。 聯係方式:(略) | ||||||
交易服務費收取 | 受讓方應按成交價的0.5%一次性向巢湖市清誠工程谘詢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務費。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 ||||||
七、(略) | |||||||
1. 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巢湖市清誠工程谘詢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處查閱委托方向巢湖市清誠工程谘詢有限公司提供的相關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巢湖市清誠工程谘詢有限公司對轉讓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2.任何要求澄清beplay网页版本 的意向受讓方,均應於公告截止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麵形式(包括書麵文字、傳真等)向巢湖市清誠工程谘詢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遞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巢湖市清誠工程谘詢有限公司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站上及時發布(網址:http://(略)gov.cn),該公告內容為轉讓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受讓方具有約束力。意向受讓方應主動上網查詢。巢湖市清誠工程谘詢有限公司不承擔意向受讓方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4.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巢湖市清誠工程(略),延長公告截止時間,並在網站上發布變更公告。 | |||||||
八、聯係方式 | |||||||
現場踏勘 | 聯係人:胡曉玲,聯係電話:(略) | ||||||
企業庫注冊 | 聯係電話:(略) | ||||||
項目負責人 | 聯係人:韓樂娜,聯係電話:****-****((略)) | ||||||
技術支持 | (略) | ||||||
本項目意向受讓方如需谘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並針對具體條款進行谘詢。 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略)。本公告(略)。 |
巢湖市清誠工程谘詢有限公司
標的地理位置
106鋪外立麵
附件1:
網絡連續競價須知
1.本項目采取網絡連續競價、項目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成交人。本項目所稱網絡連續競價是指獲得競價資格的意向方依據公告約定通過電子競價係統進行多次報價,並最終確定成交人。
2.網絡連續競價方式適用於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參與的競價項目。
3.意向方進入(略),即視為接受安巢湖市清誠工程谘詢有限公司就本項目發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變更公告)、《產權交易(略)。
4.本次競價活動由自由報價期和延時競價期組成。
5.報價具體流程如下:
(1)公告發出後即進入自由報價期。自由報(略),有效報價不得低於公告底價和現有最高有效報價。下一輪報價應在前輪報價的基礎上增加一個或幾個加價幅度。意向方一經報價,不得撤回,當其他(略),其報價即喪失約束力。
(2)自由報價期結束後,進入延時競價期。本項目延時(略)。延時競價期內如無人加價,則自由報價期最高出價者即為成交人,該標的競價(略),則進入新的延時競價周期;在一個延時競價周期內如未出現有效報價,則報價結束,當前最(略),該標的競價活動結束。
(3)根據有關規定享有優先權的意向方,在競價過程中,可通過行使優先權將當前最高報價確認為自己的最新報價,使自己成為當前最高報價人。電子競價係統界麵的報價曆史中最高報價將變為優先權人的報價,優先權人成為當前最高報價人,此時其他意向方的前次報價自動失效,其他意向方應決定是否再次報價。沒有更高報價的,交易標的由優先權人競得。如優先權人未及時行使優先權,則視為放棄優先權。
6.結果確認。競價結束後狀態變為“競價結束”,本次報價結束,可以通過電子競價係統查看報價結果。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巢湖市清誠工程谘詢有限公司將對本次競價結果進行核查,競價結果僅作為成交依據,最終成交(略)。
7.意向方應認真(略)(若有),對自己的賬戶信息保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擔責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寫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其無法參與競價或無法行使優先權;
(2)因意向方原因導致其賬戶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後果;
(3)因意向方自身終端設備和網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競價。
8.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巢湖市清誠工程谘詢有限公司有權中止項目。由此產生的網絡報價結果,巢湖市清誠(略),且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因不(略),造成電子競價係統無法正常運行的;
(2)由於電子競價係統服務器受到攻擊、通訊網絡故障、係統設備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務中斷或延遲;
(3)因巢湖市清誠工程谘詢有限公司操作失誤導致起始價、加價幅度、自由競價階段結束時間、限時競價階段結束時間、優先權人行權時間等設置錯誤的;
(4)《合肥市產權交易中止和終結交易操作細則》規定(略)
(5)需要中止網絡競價活動的其他情形。
9.異常情況處理
如因係統故障導致巢湖市清誠工程谘詢有限公司未能及時暫停報價而出現報價結束的,或因係統故障導致項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巢湖市清誠工程谘詢有限公司將中止報價活動。中止報價活動(略),非成交價格;最高報價者僅為當前最高報價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報價活動的,待影響報價正(略),巢湖市清誠工程谘詢有限公司將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時間和方式繼續報價或重新組織報價,規則如下:
(1)競價(略),已獲得競價資格的意向方繼續報價。繼續報價時按暫停報價時的最高(略)
(2)如繼續報價無人(略),則確認起始狀態的價格為成交價格,起始狀態的最高報價者為報價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須知第6條的規定確認成交人。
(3)競價記錄無法恢複的,重新組織競價,確認成交人。
10.其他未盡事項詳見《合肥市產權交易電子競價交易規則》(合公法【2(略))
11.本須知最終(略)。
巢湖市清誠工程谘詢有限公司
附件2:
資產轉讓合同
委托方(甲方):(略)
住所地:(略)
(略)
受讓方(乙方):
住所地:
(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守信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資產轉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轉讓標的
轉讓標的相關描述: 中廟龍周安置點(二期)AS3幢106鋪 ;結構:鋼混結構 ;房屋用途: 商業 ;建築麵積:100.55㎡;土地權利性質:劃撥 ;土地權證登記號: 皖(****)巢湖市不動產權第(略)號。
轉讓標的詳細情況見 房屋明細表及巢湖市明佳房地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夥)出具的巢明佳估字【(略)評估報告書》。
第二條 甲方的(略)
(一)對轉讓(略)
(二)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為真實、完整的;
(三)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審批、(略)及先決條件均已滿足;
(四)本合同的簽署與履行沒有違反對甲方已簽署的合同、協議及所有法律文件;
(五)給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協助,以完成(略)。
第三條 乙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一)具有簽訂和履(略)
(二)簽訂本合同所(略),以及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準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第四條 轉讓價格及價款支付方式
(一)轉讓價格:
甲方將轉讓標的以人民幣 元(大寫:元整,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
(二)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在《資產轉讓合同》簽訂後,經甲方通知向甲方指定賬戶(收款單位: ;開戶銀行: ;賬號 )支付全部轉讓價款。
第五條 轉讓標的交割事項
(一)轉讓標的以現場現狀移交;
(二)自轉讓價款全部彙入甲方指定賬戶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
第六條 轉讓稅費的承擔
轉讓過程中,土地出讓金由甲方承擔,公維基金由乙方承擔;其他相關稅、費按(略)
第七條 特別約定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產權轉讓公告及有關承諾簽訂資產轉讓合同,不得擅自變更。甲、乙雙方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對因雙方擅自變(略)。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因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二)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因甲方責任造成甲方未按本合同(略) 萬分之五 的標準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至資產實際交付之日止。 若甲方逾期超過( 1個月)仍未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轉讓價款的30%違約金。
(三)如乙方(略),甲方有權在本(略)萬分之五 的標準向乙方追究違約利息。若乙方逾期超過( 1 個月)內仍未按照合同支付,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略)。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采用以下第2種方式解決。
1.由 /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注合同簽訂日期)、蓋(略)。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略)及巢湖市清誠工程谘詢有限公司各留存1份。
甲 方(章): (略)
(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