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然資公〔2022〕38號
根據《中華人民**國土地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縣人民政府批準,(略)公開掛牌出讓**縣23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略)和規劃設計指標(見附表)
二、競買人範圍
中華人民**國(略),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均可報名參加競買。
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資料獲取
(一)公告時間:(略)9時至(略)7時。
(二)報名時間:(略)9時至(略)7時,在網上報名全天24小時均可進行。
(三)報名地點:全國公共**交易平台(**省﹒**州V7.0)
(略):8099/TPBidder/memberLogin
(四)網上報名操作方法詳見以下鏈接閱讀操作手冊(業務谘詢電話:(略)、(略))
https://(略)gov.cn/xzzx_(略)/
(五)出讓(略):意向競買人在公告期限內報名後自行在**州電子招投標交(略)
四、保證金交納和退還
(一)交納時間:意向競買人須於2022年9月16日09時至2022年10月17日17時前足額交納保證金至(略)指定賬戶。(溫馨提示:建議意向競買人使用本人銀行卡一次性足額交納保證金)
保證金開戶單位:(略)
保證金開戶銀行:(略)
保證金銀行賬號:(略)
彙入行行號:(略)(此行號用於彙款時查詢準確的開戶行)
(二)轉賬注意事項
1.保證金采用隨機碼方式交納。
2.隨機碼獲取:意向競買人在交易係統報名成功後,係統自動生成隨機碼。
3.轉賬方式支持銀行櫃台轉賬,網銀轉賬。
4.意向競買人彙款時必須在轉(彙)款附言欄(摘要、備注、用途等)中填寫對應的隨機碼;填寫隨機碼要求:必須是連續、完整、清晰可見的(不能填寫特殊字符如“*”或其他不是正常的漢字或者文字)。(如不清楚如何填寫,建議前往銀行櫃台谘詢)
5.建議意向競買人於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前2個工作日彙款,以便保證金及時到賬(保證金到賬情況以**州公共**交易業務係統為準)。
6.未競得人保證金的退還:交易結束後到(略)交易服務科辦理保證金退還事宜。
7.競得人保證金的退還:簽訂《成交確認書》後,到稅務機關辦理(略)。
五、掛牌及揭牌
(一)掛牌時間及報價方式:2022年10月6日09時至2022年10月18日14時30分,交易係統全天24小時開通,在交易係統成功進行網上報名並交納保證金後,可進行網上報價和查看當前最高報價,意向競買人無需到現場辦理。
(二)意向競買人在揭牌(掛牌截止時間即為揭牌時間)前提前一小時到(略)揭牌現場(具體見交易中心一樓大廳屏幕),將要求提供的材料現場交予出讓方、監督員進行核驗,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競買資格。意向競買人須提供以下資料:
1.競買申請書(在(略)網站上下載填寫或在掛牌截止時間到開標室填寫為有效),需加蓋公章;
2.以自然人身份競買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3.以企業身份競買的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或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複印(略)
4.按照國土資發〔(略)件規定,該宗土地競買人須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於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
5.競買保證金應於競買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前到賬有效(保證金到賬情況以交易中心電子招投標係統為準),意向競買人需(略),確保保證金及時到賬。
(三)掛牌期限屆滿,掛牌主持人現場宣布最高報價及其報價者,並詢問意向競買人是否願意繼續競價。有意向競買人表示願意繼續競價的,掛牌出讓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掛牌主持人連續三次詢價,沒有意向競買人表示願意繼續競價的,按照下列規定確定是否成交:
1.在掛牌期限內隻有一個意向競買人報價,且報價不低於底價,並符合其他條件的,掛牌成交;
2.在掛牌期限內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意向競買人報價的,出價最高且報價不低於底價者為競得人;
3.在掛牌期限內無應價者或者意向競買人的報價均低於底價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條件的,掛牌不成交。
(四)意向競買人需自行踏勘土地現場,並認真閱讀出讓材料相關附件。
(五)競得人必須在土地出讓成交(成交公示期限結束)後,1個月內簽訂出讓合同,合同簽訂後1(略),餘款要按合同約定及時繳納,最遲付款時間不得超過60日。交付土地後,半年內動工建設,貳年內竣工。
(六)出讓宗地設有(略),報價高於或等於出讓底價的現場宣布成交,低於出讓底價不成交。
(七)出讓宗地規劃用途以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為準,競得人不得改變土地用途,若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則由**縣人民政府無償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另行公開出讓。
(八)出讓宗(略),地塊所屬鄉鎮人民政府完善相關手續交付土地給競得人進行開發建設。
(九)簽訂成交確認書後,競得人不按規定時間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視為違約,出讓人有權取消竟得人的競得資格,保證(略),競得人還須按成交價的20%向出讓人支付違約金,出讓人可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競得者不按合同約定時間繳清土地出讓金的,須按國家有關(略)。
(十一)土地出讓有關稅(略)。
(十二)本次出讓可接受聯合競買。
(十三)本次公告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將發布變更公告,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
(十四)出讓宗地評估電子備案號:
1、PA3號宗地評估電子備案號:(略)
2、PA4號宗地評估電子備案號:(略)
3、PA5號宗地評估電子備案號:(略)
4、PA6號宗地評估電子備案號:(略)
5、PA7號宗地評估電子備案號:(略)
6、PA8號宗地評估電子備案號:(略)
7、PA9號宗地評估電子備案號:(略)
8、PA10號宗地評估電子備案號:(略)
9、PA11號宗地評估電子備案號:(略)
10、PA12號宗地評估電子備案號:(略)
11、PA13號宗地評估電子備案號:(略)
12、PA14號宗地評估電子備案號:(略)
13、PA15號宗地評估電子備案號:(略)
14、PA16號宗地評估電子備案號:(略)
15、PA17號宗地評估電子備案號:(略)
16、PA18號宗地評估電子備案號:(略)
17、PA19號宗地評估電子備案號:(略)
18、PA20號宗地評估電子備案號:(略)
19、PA21號宗地評估電子備案號:(略)
20、PA22號宗地評估電子備案號:(略)
21、PA23號宗地評估電子備案號:(略)
22、PA24號宗地評估電子備案號:(略)
23、PA25號宗地評估電子備案號:(略)
(十五)(略)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十六)出讓人相關信息
出讓人: (略)
地 址: (略)
聯係人: (略)
聯係電話: (略)
交易平台相關信息
交易平台:(略)
http://(略)219.50:8099/TPBidder/memberLogin
地 址:(略)
谘詢電話:0859-3120731((略))
附件:(略)
(略)
(略)
(略)
序號 |
宗地編號 |
土地位置 |
麵積(㎡) |
用途 |
使用年限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起始價(元/平方米) |
增價幅度(元/㎡) |
規劃指標要求 |
1 |
PA3 |
**縣普坪鎮記憶廣場內 |
110.00 |
商住用地 |
50年 |
10 |
2035 |
10 |
容積率≤3.9,建築(略),綠地率≥20%,建築限高25米,建築退讓用地邊界3米,其餘指標符合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
2 |
PA4 |
**縣普坪鎮記憶廣場內 |
110.00 |
商住用地 |
50年 |
10 |
2035 |
10 |
容積率≤3.9,建築密度≤45%,綠地率≥20%,建築限高25米,建築退讓用地邊界3米,其餘指標符合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
3 |
PA5 |
**縣普坪鎮記憶廣場內 |
110.00 |
商住用地 |
50年 |
10 |
2035 |
10 |
容積率≤3.9,建築密度≤45%,綠地率≥20%,建築(略),建築退(略),其餘指標符合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
4 |
PA6 |
**縣普坪鎮記(略) |
110.00 |
商住用地 |
50年 |
10 |
2035 |
10 |
容積率≤3.9,建築密度≤45%,綠地率≥20%,建築限高25米,建築退讓用地邊界3米,其餘指標(略)。 |
5 |
PA7 |
**縣普坪鎮記憶廣場內 |
110.00 |
商住用地 |
50年 |
10 |
2035 |
10 |
容積率≤3.9,建築密度≤45%,綠地率≥20%,建築限高25米,建築退讓用地邊界3米,其餘指標符合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
6 |
PA8 |
**縣普(略) |
110.00 |
商住用地 |
50年 |
10 |
2035 |
10 |
容積率≤3.9,建築(略),綠地率≥20%,建築限高25米,建築退讓用地邊界3米,其餘指標符合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
7 |
PA9 |
**縣普坪鎮記憶廣場內 |
110.00 |
商住用地 |
50年 |
10 |
2035 |
10 |
容積率≤3.9,建築密度≤45%,綠地(略),建築限高25米,建築退讓用地邊界3米,其餘指標符合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
8 |
PA10 |
**縣普坪鎮記憶廣場內 |
110.00 |
商住用地 |
50年 |
10 |
2035 |
10 |
容積率≤3.9,建築密度≤45%,綠地率≥20%,建築(略),建築退讓用(略),其餘指標符合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
9 |
PA11 |
**縣普坪鎮記憶廣場內 |
110.00 |
商住用地 |
50年 |
10 |
2035 |
10 |
容積率≤3.9,建築密度≤45%,綠地率≥20%,建築(略),建築退讓用地邊界3米,其餘指標符合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
10 |
PA12 |
**縣普坪鎮記憶廣場內 |
110.00 |
商住用地 |
50年 |
10 |
2035 |
10 |
容積率≤3.9,建築密度≤45%,綠地率≥20%,建築(略),建築退讓用地邊界3米,其餘指標符合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
11 |
PA13 |
**縣普坪鎮記憶廣場內 |
110.00 |
商住用地 |
50年 |
10 |
2035 |
10 |
容積率≤3.9,建築密度≤45%,綠地率≥20%,建築限高25米,建築退讓用地邊界3米,其餘指標符合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
12 |
PA14 |
**縣普坪鎮記憶廣場內 |
110.00 |
商住用地 |
50年 |
10 |
2035 |
10 |
容積率≤3.9,建築密度≤45%,綠地率≥20%,建築限高25米,建築退讓用地邊界3米,其餘指標符合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
13 |
PA15 |
**縣普坪鎮記憶廣場內 |
110.00 |
商住用地 |
50年 |
10 |
2035 |
10 |
容積率≤3.9,建築密度≤45%,綠地率≥20%,建築限高25米,建築退讓用地邊界3米,其餘指標(略)。 |
14 |
PA16 |
**縣普坪(略) |
110.00 |
商住用地 |
50年 |
10 |
2035 |
10 |
容積率≤3.9,建築密度≤45%,綠地率≥20%,建築限高25米,建築退讓用地邊界3米,其餘指標符合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
15 |
PA17 |
**縣普坪鎮記憶廣場內 |
110.00 |
商住用地 |
50年 |
10 |
2035 |
10 |
容積率≤3.9,建築密度≤45%,綠地(略),建築限高25米,建築退讓用地邊界3米,其餘指標符合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
16 |
PA18 |
**縣普坪鎮記憶廣場內 |
110.00 |
商住用地 |
50年 |
10 |
2035 |
10 |
容積率≤3.9,建築密度≤45%,綠地率≥20%,建築限高25米,建築退讓用地邊界3米,其餘指標符合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
17 |
PA19 |
**縣普坪鎮記憶廣場內 |
110.00 |
商住用地 |
50年 |
10 |
2035 |
10 |
容積率≤3.9,建築(略),綠地(略),建築限高25米,建築退讓用地邊界3米,其餘指標符合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
18 |
PA20 |
**縣普坪鎮記(略) |
110.00 |
商住用地 |
50年 |
10 |
2035 |
10 |
容積率≤3.9,建築密度≤45%,綠地率≥20%,建築限高25米,建築退讓用地邊界3米,其餘指標符合規(略)。 |
19 |
PA21 |
**縣普坪鎮記憶廣場內 |
110.00 |
商住用地 |
50年 |
10 |
2035 |
10 |
容積率≤3.9,建築密度≤45%,綠地率≥20%,建築限高25米,建築退讓用地邊界3米,其餘指標符合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
20 |
PA22 |
**縣普坪鎮記憶廣場內 |
110.00 |
商住用地 |
50年 |
10 |
2035 |
10 |
容積率≤3.9,建築密度≤45%,綠地率≥20%,建築限高25米,建築退讓用地邊界3米,其餘指標符合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
21 |
PA23 |
**縣普坪鎮記憶廣場內 |
110.00 |
商住用地 |
50年 |
10 |
2035 |
10 |
容積率≤3.9,建築密度≤45%,綠地(略),建築限高25米,建築退讓用地邊界3米,其餘指標符合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
22 |
PA24 |
**縣普坪鎮記憶廣場內 |
20.00 |
商住用地 |
50年 |
2 |
2035 |
10 |
容積率≤3.9,建築密度≤45%,綠地率≥20%,建築限高25米,建築退讓用地邊界3米,其餘指標符合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
23 |
PA25 |
**縣普坪鎮記憶廣場內 |
20.00 |
商住用地 |
50年 |
2 |
2035 |
10 |
容積率≤3.9,建築密度≤45%,綠地率≥20%,建築(略),建築退讓用地邊界3米,其餘指標符合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