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詳情 | ||||
公示標題 : | **分公司建設路賣場智慧展廳全屋智能裝修項目中選候選人公示 | 創建日期: | (略)5:28:16 | |
是否終止: | 否 | |||
**分公司建設路賣場智慧展廳全屋智能裝修項目(項目編號:TXZB-GSDX(略)選委員會按照比選文件載明的評選方法和標準已完成對各參選人遞交的參選文件的評審,評選結果如下: (一)中選(略): 第一中選候選人 單位名稱:(略) 參選報價:(略) 第二(略): 單位名稱:(略) 參選報價:(略) (二)否決參選情況: 本項目不涉及否決參選情況。 公示期:****年9月15日至****年9月19日,共5天。 公示期間,參選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對中選候選人有異議的,可向(略)。依據《中華人民**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國電信集團采購異議處理辦法(試行)》等企業製度,現將異議提(略): 1.異議提出人應為參選人或與本項目有關的利害關係人; 2.異議應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係統“項目異議”模塊或以書麵形式通過異議接收郵箱實名提出,書麵異議材料應包括異議事項及證明材料等內容,異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異議人的名(略) (2)異議項目名稱、標段/包(如有); (3)具體明確的異議事項和相關的主張、訴求; (4)必要的證明材料和依據; (5)提出異議的日期; 3.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異議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略)。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並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 4.異議應在公示期內提出; 5.異議人應提供關於異議事項的有效線索,且應配合查證; 6.書麵異議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後以紙質文件或電子掃描件提交; 7.異議人對其他參選人的參選文件及評審資料等非公開內容提出異議的,應提供合法信息來源; 8.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認為異議材料不明確、不充分,需要異議人進一步明確或補充的,異議人應按要求進行明確或補充; 9.異議人提出的異議事項屬於以下三種情況的,比選人有權不予受理: (1)異議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項要求的; (2)已作(略),且無新的事實證據,就同一事項反複提出異議的; (3)異議事項已進入行政投訴、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異議人應保證異議內容和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及其來源的合法性,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異議接收郵箱地址:(略) 比選代理機構:(略) 招標谘詢分公司 (略) |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件類型 | 上傳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