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市**縣**J-0704地塊第一階段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報告簡本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國土壤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國主席令第八號,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汙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42號)等文件規定, ******局委托**** 對**市**縣 **J-0704 地塊第一階段土壤汙染狀況開展調查,編製第一階段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報告,現將有關信息進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縣**J-0704地塊第一階段土壤汙染狀況調查
2.項目地址:**省**市**縣 637鄉道(環城南大道)以北、**大道以東 。地塊東側為 **頭村集體用地 、北側為 **頭村集體用地 、西側為 **大道 、南側為 637鄉道 。地塊中心坐標為東經 116 ° 38 ′ 28.52 ″,北緯 27 ° 32 ′ 8.53 ″。
3.基本情況:**市**縣**J-0704地塊於2020年之前為**頭村集體用地,地塊迄今為止無任何生產設施。2022年4月經現場踏勘,調查地塊以水澆地、水田為主,大部分區域為周邊村民種植的蔬菜,地塊內地勢整體較平坦。地塊現狀為農用地,******局提供的資料,地塊未來規劃為住宅用地,對應《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汙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
二、調查方案
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汙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汙染風險管控和修複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工業企業場地環境調查評估與修複工作指南(試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公告2017年第72號)、《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及治理修複文件編製大綱》(贛環土字〔2018〕30號)等技術導則和指南要求,現狀為農用地,用途擬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原則上開展第一階段調查即可,若第一階段調查確認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曆史上(追溯至原始狀態)均無可能的汙染源(須附相關佐證材料),原則上不進入第二階段調查工作,第一階段調查原則上不進行現場采樣分析。若無法直接判定上述情況(不能通過檢測等手段判定),則需開展第二階段調查工作。
三、調查結論
**** 通過資料收集與分析、現場踏勘以及人員訪談等工作,編製《**縣**J-0704地塊第一階段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報告》,於2022年7月20日通過專家審查。
初步調查總體結論: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曆史上不存在確定的、可造成土壤汙染的來源,地塊受到汙染的可能性較低,地塊環境處於可接受水平,該地塊不屬於汙染地塊,根據現有規劃,該地塊可作為居住用地的“住宅用地”(R21)進行開發利用。
四、公眾谘詢途徑
本項目公示采用網上公示的形式,公眾可通過向 ******局 發送信函、傳真、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索取補充信息、地塊土壤環境初步調查報告或發表對本報告的意見和看法。公示的起止時間:自公示之日起7日內。具體聯係方式如下:
單 位:******局
聯 係 人:劉劍
聯係方式:0794-****908
郵 箱:****@163.com
以上公示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由業主單位、調查編製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