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略)東操場亮化項目
二、項目編號:(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及發布媒體:****年7月13日發布於**省政府采購網和(略)網
四、原投標截止時間(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或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年7月26日9:30;(**時間)
五、變更內容:
(一)原照明燈參數如下:
功率:500W;色溫:(略)功率因數≥0.97;光效≥120LM/W;顯色指數≥80;防護等級:IP67;輸入電壓:AC100-240V;使用壽命≥(略)小時;外形尺寸:555*508*438mm;產品重量:20.2kg±0.5kg;色溫:定製(自然光);功率因數>0.95;光通量:****LM;輸入電壓:AC 100-240 V;防護等級:IP67;尺寸:640*400*210mm;照明燈質量不得低於華夏北鬥星、亞牌、飛利浦品牌質量。
現照明燈參數變更如下:
1.燈具功率500W,實測燈具功率500W±3%,燈具光效≧125LM/W,燈具額定電壓:AC220V±5%;頻率:50Hz±2%;防護等級:IP67;輸入電壓:AC100-240V;使用壽命≥(略)小時。
2.燈具色溫****K±200K,顯色指數Ra≧80,R9>0,功率因數≧0.97;色容差SDCM<3; 波動頻率f(Hz)為****Hz,且波動深度FPF≤0.1%。
3.燈具產品需有外置防外溢光及防眩光裝置;燈具產品須使用多重“回”字形防眩格柵裝置(提供產品規格書附實物高清圖加蓋廠家公章予以佐證)。
4.燈具采用4mm鋼化玻璃,光源采用SMD封裝工藝,每顆燈珠需配有單獨透鏡或反光杯(提供產品規格書附實物高清圖加蓋廠家公章予以佐證)。
5.燈具產品通過(略),交流輸出/輸入端口為±1KV,上升時間和持續時間為5ns/50ns,重複頻率5KHz,所檢項目符合檢驗依據要求(須提供具有CMA和CNAS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並加蓋製造商公章佐證)。
6.燈具燈珠需通過高、低溫儲存試驗,低溫為-40℃,高溫(略),分別測試時(略),試驗結果外觀需無異樣(須提供具(略)商公章佐證)。
(二)原開標時間:
原開標時間:(略):30;(**時間)
現變更為:
開標時間:****年7月28日10:30;(**時間)
(三)其他內容不變。
六、聯係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略)
采購(略):**市花園路116號**省農業科學院西南角農信樓二樓。
采購代理機構聯係方式:陳老師 聯係電話:(略)
采購人名稱:(略)
采購人地址:(略)
采購人聯係方式:(略)
(略)
****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