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二)
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城管局三噸壓縮式垃圾車采購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6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 √采購公告 √采購文件 □采購結果
更正內容:
1、本項目獲取招標文件時間更正為:2022年6月10日9:00至2022年7月15日10點00分(**時間)
2、本項目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更正為:2022年7月15日10點00分(**時間);地點:****交易中心(北**)(**縣雙墩鎮**北路與濟****服務中心北樓)2樓8號開標室。
3、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三章采購需求一、采購需求前附表中的供貨及安裝期限更正為:合同生效後7個工作日內完成供貨、安裝調試。
4、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三章采購需求一、采購需求前附表中的付款方式更正為:交貨調試能正常工作,且經采購人驗收合格後支付至合同價款的100%。
5、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三章采購需求二、貨物需求更正為:
序號 |
貨物名稱 |
技術參數及要求 |
數量(單位) |
所屬行業 |
備注 |
1 |
▲三噸壓縮式垃圾車 |
1、★長寬高 mm 6770(±50)×2150(±50)×2550(±50) 2、總質量 kg ≥8200 3、排放標準 國六 4、發動機功率 kw ≥96 5、★發動機排量ml ≥2800 6、★整備質量 kg ≥5390 7、★額定載質量 kg ≥2610 8、★前懸 mm 1120(±30) 9、★後懸mm 1950(±110) 10、★接近角° ≥19 11、★離去角° ≥15 12、垃圾箱有效容積m3 ≥6.5 13、確保垃圾箱後端麵的密封性,防止汙水流出。 14、產品的垃圾箱等與垃圾直接接觸的鋼板選用高品質耐腐蝕性強的耐候鋼,填裝鬥部位采用高硬度耐磨鋼。 15、產品搭載低噪音多路閥。 16、垃圾箱設有維修安全按鈕,裝有報警裝置。 |
3輛 |
工業 |
6、本項目招標文件第四章評標方法和標準中詳細審查更正為:
類別 |
評分內容 |
評分標準 |
分值範圍 |
技術資信分 ( 70 分) |
★號項技術參數響應性 |
投標人所投產品主要技術參數(標注“★”的條款)完全滿足或優於招標文件技術要求的,得滿分24分。每有一項不滿足或負偏離的扣 3 分,扣完為止。 注:以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投標響應表為評審依據。 |
0-24分 |
非★號項技術參數響應性 |
投標人所投產品其他技術參數(未標注“★”的條款)完全滿足或優於招標文件要求的,得滿分16分。每有一項不滿足或負偏離的扣 2 分,扣完為止。 注:以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投標響應表為評審依據。 |
0-16分 |
|
企業資信及實力 |
投標人或所投產品生產廠商具有經中國****管理委員會認可的認證機構頒發的: 1、有效的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係認證證書的,得3分,最高3分; 2、有效的能源管理體係認證證書的,得3分,最高3分; 3、有效的知識產權管理體係認證證書的,得3分,最高3分; 4、有效的五星或以上品牌認證證書的,得3分,最高3分。 注:滿分12分,以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證書及**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官網證書查詢截圖為評審依據。 |
0-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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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 |
2019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具有所投品牌車輛供貨業績的,每提供1個得2分。 注:滿分8分,以投標文件中提供的合同為評審依據,如合同無法體現評審要素的,須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有效證明材料(加蓋合同甲方公章)。以上業績含正在履約的。 |
0-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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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後服務方案及培訓方案 |
投標人提供具有完善的售後服務方案,能夠提供全麵長期優質的服務,從響應時間、備品備件、應急預案、培訓計劃、服務措施等方麵進行打分: 1、響應時間12小時內、備品備件優質、應急預案詳細、培訓計劃全麵,服務措施全麵詳細,得10分; 2、響應時間24小時內、備品備件良好、應急預案較詳細、培訓計劃一般,服務措施較全麵詳細,得7分; 3、響應時間48小時內、備品備件不足、應急預案欠缺、培訓計劃不足,服務措施一般,得4分; 4、未提供內容不得分。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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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分 ( 30 分) |
價格分統一采用低價優先法,即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 30 分。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計算結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後兩位數): 投標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 30 %×100 |
招標文件及已發更正公告中如有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為準。
更正日期:2022年6月29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問1: 招標文件設置交貨期畸短不合理,屬於以不合理的條款限製或排斥潛在投標人,涉嫌為特定供應商提供中標便利。
事實依據: 招標文件第3、31頁關於交貨期的相關內容如下:
一、招標文件規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後7個日曆日內完成供貨、安裝調試不合理。本項目采購貨物為三噸壓縮式垃圾車3輛。一般情況下環衛車廠家絕不會提前生產大量的環衛汽車,代理商也不會囤積大量環衛車,都是按訂單生產,除非是內定招標才會提前生產、以畸短的交貨期使得其他放棄投標,從而達到控標的目的。環衛車屬於定製專用車輛,正常都是按照用戶需求下單後生產。因此,投標人在合同簽訂後需根據項目需求生產對應的產品,其間包括各種生產流程如設計加工、衝壓、焊接、塗裝、裝配等等,最後還要保證產品質量進行各種檢測方可出廠,上述過程均需要消耗一定的時間,且生產後還需要考慮運輸時間、疫情防控期間的交通等。而招標文件要求供應商在7個日曆日內完成生產、運輸等交貨過程是不合理的,目前還需考慮疫情對生產、運輸的影響。隻有提前獲知本項目采購需求並與采購人達成“**共識”、預先生產的供應商可以滿足,畸短交貨期涉嫌為特定供應商提供中標便利條件,以此排斥其他供應商、在評分上拉開與潛在供應商的差距,達到高分高價中標的目的,屬於《****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製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
二、過短的交貨期限也是為本地供應商/廠家提供便利。一般來說,交貨期除生產時間外,還要包括運輸時間,外地供應商與本地供應商最大的差距在於路途運輸時間,交貨期限隻有短短7天,無疑是利於本地供應商而變相提高了外地供應商的響應難度,違反了《****政府采購法》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撓和限製供應商自由進入****政府采購市場”和《國務院關於禁止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實行地區封鎖的規定》第四條規定。
三、本項目明確合同履約期限內投標人的職責,根據招標文件第33頁的報價要求“車輛購置稅、車輛上路交強險、商業險、上牌費等費用由采購人另行支付”表明投標人還要負責上牌,若供貨期包含上牌時間,更是不合理。上牌審批流程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交貨的實際時間,車輛上牌需要經曆辦理車輛檢測、申請、審批等手續,時間長且各流程所需時長不固定,投標人無法提前預估其用時,短短7日的交貨期限,隻有提前已經知道采購需求甚至已生產供貨的特定供應商才能符合要求。
四、我司曾就類似交貨期****財政局提出投訴,投訴事項成立,責令采購人、代理機構重新開展采購(附件2)。
綜上,招標文件設置如此畸短的供貨時間,屬於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情形,阻撓和限製供應商自由進入****政府采購市場,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製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涉嫌為特定供應商提供中標便利。
因此,為保證本項目公平公正性,請采購人、代理機構依法**本項目的交貨期限。
法律依據:
1、《****政府采購法》
第三條 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撓和限製供應商自由進入****政府采購市場。
第七十一條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機關給予處分,並予通報:
(一)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購的;
(二)擅自提高采購標準的;
(三)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
(四)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五)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後不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的;
(六)拒絕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
2、《****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條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一)就同一采購項目向供應商提供有差別的項目信息;(二)設定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與采購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三)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等要求指向特定供應商、特定產品;(四)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成交條件;(五)對供應商采取不同的資格審查或者評審標準;(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或者供應商;(七)非法限定供應商的所有製形式、組織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製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
第六十一條 采購人發現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行為的,應當要求其改正。采購代理機構拒不改正的,****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報告,財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采購代理機構發現采購人的采購需求存在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歧視待遇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律、****政府采購政策規定內容,或者發現采購人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建議其改正。采購人拒不改正的,采購代理機構應****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報告,財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3、《****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
第二條 各地區、各部門製****政府采購製度辦法,要嚴格執行公平競爭審查製度,評估對市場競爭的影響,防止出現排除、限製市場競爭問題。重點審查製度辦法是否設置不合理和歧視性的準入條件排****政府采購活動,是否設置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審批或者具有審批性質的備案,是否違規給予特定供應商優惠待遇等。經審查認為不具有排除、限製競爭效果的,可以頒布實施;具有排除、限製競爭效果的,應當不予出台或者調整至符合相關要求後出台;未經公平競爭審查的,不得出台。
4、《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
第五條 采購人對采購需求管理負有主體責任,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開展采購需求管理各項工作,對采購需求和采購實施計劃的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負責。
第三十一條 重點審查是在一般性審查的基礎上,進行以下審查:(一)非歧視性審查。主要審查是否指向特定供應商或者特定產品,包括資格條件設置是否合理,要求供應商提供超過2個同類業務合同的,是否具有合理性;技術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技術路線等;評審因素設置是否具有傾向性,將有關履約能力作為評審因素是否適當。
第三十七條 在政府采購項目投訴、舉報處理和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采購方式、評審規則、供應商資格條件等存在歧視性、限製性、****政府采購政策等問題的,依照《****政府采購法》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針對質疑事項1:請采購人、代理機構依法**本項目的交貨期限。
答1:本項目供貨及安裝期限的約定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且所采購車輛也不屬於定製產品,根據采購人實際需求,本項目供貨及安裝期限調整為“合同生效後7個工作日內完成供貨、安裝調試”。
問2:招標文件對價格扣除對象約定不合理,不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規定。
事實依據: 招標文件第8頁關於報價扣除的相關內容如下:
第一,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辦法規定的中小企業扶持政策:“(一)在貨物采購項目中,貨物由中小企業製造,即貨物由中小企業生產且使用該中小企業商號或者注冊商標”,可見,法律法規規定隻要投標人提供的產品是由中小企業生產且使用該中小企業商號或者注冊商標即可給予價格扣除,並非隻有投標人為小微和微型企業才可享受價格扣除,上述情形違背了《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第二,招標文件規定“有(1)小型和微型企業價格扣除:10%。
(5)符合條件的向小微企業分包的大中型企業價格扣除:/%(本項目不采用)。”即隻有投標人為小型和微型企業在價格評審時進行報價扣除,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國境內依法設立,依據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確定的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但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大企業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係的除外。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的個體工商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視同中小企業。”第四條“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辦法規定的中小企業扶持政策:(一)在貨物采購項目中,貨物由中小企業製造,即貨物由中小企業生產且使用該中小企業商號或者注冊商標;”可見,在貨物采購項目中,供應商提供的貨物隻要是中小企業製造的,即可享受《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規定的中小企業扶持政策,而非投標人必須是小型和微型企。
請采購人、代理機構依法修改價格扣除優惠政策的享受主體,並明確價格扣除的對象。
法律依據:
1、《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
第四條 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辦法規定的中小企業扶持政策:(一)在貨物采購項目中,貨物由中小企業製造,即貨物由中小企業生產且使用該中小企業商號或者注冊商標;(二)在工程采購項目中,工程由中小企業承建,即工程施工單位為中小企業;(三)在服務采購項目中,服務由中小企業承接,即提供服務的人員為中小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國勞動合同法》訂立勞動合同的從業人員。在貨物采購項目中,供應商提供的貨物既有中小企業製造貨物,也有大型企業製造貨物的,不享受本辦法規定的中小企業扶持政策。****政府采購活動,聯合體各方均為中小企業的,聯合體視同中小企業。其中,聯合體各方均為小微企業的,聯合體視同小微企業。
第十九條 采購人未按本辦法規定為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按照本辦法規定要求實施價格扣除或者價格分加分的,屬****政府采購政策,依照《****政府采購法》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2、《****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條,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製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
3、《中華人民**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第三條,國家將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作為長期發展戰略,堅持各類企業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其中的小型微型企業實行積極扶持、加強引導、完善服務、依法規範、保障權益的方針,為中小企業創立和發展創造有利的環境。
針對質疑事項2:請采購人、代理機構依法修改價格扣除優惠政策的享受主體,並明確價格扣除的對象。
答2:投標人所提供的貨物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製造可享受報價扣除,符合國家政策規定。
問3:質疑事項3: 招標文件變相違規收取沒有法律依據的質保金,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事實依據: 招標文件第31頁關於付款方式的相關內容如下:
招標文件的“交貨調試能正常工作,且經采購人驗收合格後支付
至合同價款的 95%,1 年後一次性無息付清。”是變相收取合同金額的5%作為質保金,違反《****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三、加強政府采購執行管理: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收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保證金”。根據《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第八條:“機關、事業單位從中小企業采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合同另有約定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
同時,關於能否收取質量保證金的問題,財政部國庫司留言如下:①留言編號:5376-****439,中華人民**國財政部國庫司明確回複: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收取質量保證金沒有法律規定,因此不得收取。
②留言編號:2562-****323,中華人民**國財政部國庫司明確回複:政府采購法律製度中沒有收取質量保證金的規定。
因此,招標文件付款方式中變相要求收取質量保證金的要求應予以修改。
法律依據:
1、《****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
加強政府采購執行管理:規範保證金收取和退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允許供應商自主選擇以支票、彙票、本票、保函等非現金形式繳納或提交保證金。收取投標(響應)保證金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約定的到賬(保函提交)截止時間應當與投標(響應)截止時間一致,並按照規定及時退還供應商。收取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在采購合同中約定履約保證金退還的方式、時間、條件和不予退還的情形,明確逾期退還履約保證金的違約責任。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收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保證金。
2、《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8號)
第八條 機關、事業單位從中小企業采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合同另有約定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
針對質疑事項3:請采購人、代理機構刪除變相要求收取質量保證金的要求。
答3:見本更正公告中更正內容4。
問4:招標文件評審因素未量化、細化,出現橫向對比、不量化指標,不符合《****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
事實依據: 招標文件第37、38頁相關內容如下:
依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綜合評分法,是指投標文件滿足招標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按照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評審得分最高的供應商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采用綜合評分法的,評審標準中的分值設置應當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
(一)采用綜合評分法時,除價格以外的評審因素均應按照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響應情況打分,而非通過招標文件之前的橫向比較進行打分。
本項目評審因素“品牌評審”、“售後服務方案及培訓方案”采用橫向比較各投標文件的方式進行打分,不符合《****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屬於《****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規定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八條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七)采用綜合評分法時評審標準中的分值設置未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的情形,財政部意見可參考《****政府采購行政裁決指導性案例第27號-M 中心防吸附氣體采樣袋及附件采購項目投訴案》(附件8)。
(二)財政部亦在留言答複中明確:橫向比****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
參考財政部留言編號5753-****057的答複:評審因素要準確反映采購人的需求重點,圍繞與報價相關的技術或服務指標進行設定,相關分值標準應客觀量化。橫向比較的評分方法不能完整反映產品的質量要求,也不利於對產品的客觀評價,偏離了“優質優價”采購結果的導向原則,****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
參考財政部留言編號1256-****465的答複:您所述情形屬於招標文件沒有按照規定細化、量****政府采購規定的情形,評標委員會應按照87號令第六十五條規定停止評標,與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溝通並作書麵記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確認後,應當修改招標文件,重新組織采購活動。
(三)評審專家對參與投標供應商的技術、商務因素評審應當基於每家供應商對采購文件評審因素量化指標的響應、符合情況,結合相對應的分值設置標準進行評分,而非基於供應商之間的投標文件橫向比較情況進行評分。
綜合評分法類似“筆試”,招標文件是試卷,供應商的投標文件是答卷,分數高低取決於各供應商“答案”與采購人“試卷答案”之間的相符度,而不是各供應商“答案”的比較。
采購人、代理機構大量使用橫向比較評分法,究其原因,就是因為橫向比較標準模糊,主觀因素占比大,即使出現不公正現象也可以用專家行使自由裁量權作“擋箭牌”來掩飾違法行為,成為控標者的“秘密武器”,非常便於控標,是典型的違法行為。
(四)評審因素的所謂“詳細、全麵、一般、欠缺、不足、良好”等是“優、良、中、差”的“變種”。
財政部指導案例9號《XX倉庫資格招標項目投訴案》明確指出“在政府采購評審中采取綜合評分法的,評審標準的分值設置應當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一方麵,評審因素的指標應當是可以量化的,不能量化的指標不能作為評審因素。評審因素在細化和量化時,一般不宜使用“優”、“良”、“中”、“一般”等沒有明確的判斷標準,容易引起歧義的表述。評審標準中的分值設置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不對應的,****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處理。”
招標文件的“品牌評審”、“售後服務方案及培訓方案”評審項,均采用大量“詳細、全麵、一般、欠缺、不足、良好”等不量化、沒有具體明確判斷標準的抽象描述作為評審因素,根本未提供事實上合法可行的評審依據,****委員會的自由裁量權,違反現行法律法規,有悖公平競爭原則。
這些抽象、不具體、不量化的評分標準將直接導致招標文件的一二檔主觀分得分至少拉開5分,直接導致兩個供應商之間存在至少5分的差距,在****政府采購環境中,1分已決定****一中標候選人的資格,更何況是5分!僅憑評審專家的主觀意誌作為判斷標準為人為控標、暗箱操作留下了巨大的操作空間。
參考財政部多個留言,財政部答複中亦支持對於評審標準應有具體的描述和量化的指標:
①財政部留言編號7833-****677:所提供案例的評審標準是“全麵、科學、合理、可行”四個等級,評審標準沒有量化。這四個等級都沒有具體量化的標準。什麼樣的方案屬於全麵,應有具體的描述和量化指標。
②財政部留言編號2078-****466:“優、良、合格”不是量化指標,沒有評判標準,****委員會成員較大自由裁量權。綜合評分法等評審因素設置,應當細化和量化,且與相應的商務條件和采購需求對應,最****委員會成員在評標中的自由裁量權。
③財政部留言編號:8380-****426的留言,財政部亦支持:評分標準的分值設置必須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不能量化的指標不能作為評審因素,應明確評審標準中合理、先進、穩定等表述的具體標準並進行量化。
(五)評審因素的設置,違反《****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規定,完全可以****委員會控標提供條件。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采用綜合評分法的,評審標準中的分值設置應當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上述評審標準和評分項的設置,充斥著評審因素未量化的問題,招標文件未量化的主觀分值高達16分,完全可以****委員會控標提供條件。評委應依照《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方法和標準,對符合性審查合格的投標文件進行商務和技術評估,綜合比較與評價。但又因招標文件未依法明確具體的評分標準,評委如何公平公正地對各項內容進行評分
(六)我司曾就類似評審因素不量化、不****財政局、****財政局、****財政局、****財政局提出投訴,投訴事項成立,責令重新開展采購。
一則,****采購辦發布《****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決定書(2022)第1號》,對於供應商投訴關於評審因素未量化未細化的情況,****財政局表示原磋商文件中評審標準中使用“合理”、“詳實”、“一般”、“可行”、“可靠”等詞,評審標準未進行量化,違反了《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第四款、投訴人的此項投訴成立。投訴事項成立,責令采購人重新開展采購活動(附件3)。
二則,《****財政局關於對**市氫能源環衛作業車輛采購項目投訴處理結果公告》,投訴事項2:招標文件技術參數評分標準的扣分值大於應得分值,評審因素與量化指標不對應;且技術培訓、售後服務評審標準未細化量化,****委員會的自由裁量權,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和歧視待遇,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製、排斥潛在投標人。經核查,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評審因素應當細化和量化,且與相應的商務條件和采購需求對應。商務條件和采購需求指標有區間規定的,評審因素應當量化到相應區間,並設置各區間對應的不同分值”,財政部門認定投訴成立,責令修改采購文件,重新開展采購活動(附件5)。
三則,****財政局《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決定書》(編號:LYZFCGTS202204),投訴事項1:招標文件評分細則中評審因素量化指標不相對應,****委員會的自由裁量權,屬於未依法設定評審分值的情形,違反《****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等規定,財政部門認定投訴成立,責令修改采購文件,重新開展采購活動(附件2)。
四則,****財政局《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決定書》(博財〔2022〕61號),投訴事項1:招標文件評審因素未細化、量化,沒有明確的評判標準,違反《****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等;“優於”不明確,分值和權重設置不合理,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財政部門認定投訴成立,責令重新開展采購活動(附件4)。
以上招標文件“品牌評審”、“售後服務方案及培訓方案”評分標準的設置違反了《****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87號)第五十五條、《****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第九條和第二十一條、《****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在公平、公正、公開、誠實信用原則下,招標文件的設置應更多關注供應商是否能滿足采購人的實際需求,而不是設定如此多不量化、不客觀、不務實的評審因素來為特定供應商排除競爭,為其“順利”中標提供便利條件。
綜上,請采購人、代理機構依法修改評分標準中未量化、不明確、不合理的評分項,修改意見見附件7。
法律依據:
1、《****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三條 招標人編製的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製性規定,違反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影響資格預審結果或者潛在投標人投標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應當在修改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後重新招標。
第三十四條 政府采購招標評標方法分為最低評標價法和綜合評分法。
最低評標價法,是指投標文件滿足招標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投標報價最低的供應商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綜合評分法,是指投標文件滿足招標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按照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評審得分最高的供應商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
技術、服務等標準統一的貨物和服務項目,應當采用最低評標價法。
采用綜合評分法的,評審標準中的分值設置應當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
招標文件中沒有規定的評標標準不得作為評審的依據。
第六十八條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八條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政府采購法和本條例規定的方式實施采購;(二)未依法在****政府采購項目信息;(三****政府采購政策;(四)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導致無法組織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或者國家財產遭受損失;****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中抽取評審專家;(六)非法幹預采購評審活動;(七)采用綜合評分法時評審標準中的分值設置未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八)對供應商的詢問、質疑逾期未作處理;(九)通過對樣品進行檢測、對供應商進行考察等方式改變評審結果;(十)未按照規定組織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
2、《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采用綜合性評審方法的,評審因素應當按照采購需求和與實現項目目標相關的其他因素確定。
采購需求客觀、明確的采購項目,采購需求中客觀但不可量化的指標應當作為實質性要求,不得作為評分項;參與評分的指標應當是采購需求中的量化指標,評分項應當按照量化指標的等次,設置對應的不同分值。不能完全確定客觀指標,需由供應商提供設計方案、解決方案或者組織方案的采購項目,可以結合需求調查的情況,盡可能明確不同技術路線、組織形式及相關指標的重要性和優先級,設定客觀、量化的評審因素、分值和權重。價格因素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確定分值和權重。
第三十七條 在政府采購項目投訴、舉報處理和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采購方式、評審規則、供應商資格條件等存在歧視性、限製性、****政府采購政策等問題的,依照《****政府采購法》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3、《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
第五十五條 綜合評分法,是指投標文件滿足招標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按照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評審得分最高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評審因素的設定應當與投標人所提供貨物服務的質量相關,包括投標報價、技術或者服務水平、履約能力、售後服務等。資格條件不得作為評審因素。評審因素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定。評審因素應當細化和量化,且與相應的商務條件和采購需求對應。商務條件和采購需求指標有區間規定的,評審因素應當量化到相應區間,並設置各區間對應的不同分值。
4、《國務院關於禁止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實行地區封鎖的規定》
第四條:****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包括被授權或者委托行使行政權的組織,下同)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實行下列地區封鎖行為:(七)以采取同本地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不平等的待遇等方式,限製或者排斥外地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在本地投資或者設立分支機構,或者對外地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在本地的投資或者設立的分支機構實行歧視性待遇,侵害其合法權益;(八)實行地區封鎖的其他行為。
針對質疑事項4:請采購人、代理機構依法修改招標文件中未量化、細化的評分標準,修改建議參考附件7。
答4:見本更正公告中更正內容6。
問5:招標文件“企業資信及實力”評審因素設置不合理,所提供的證書傾向製造商,且與貨物服務質量無關,與合同履行無關,屬於以不合理條件限製、排斥潛在投標人。
事實依據: 投標文件第36、37頁關於“企業資信及實力 ”相關內容如下:
第一,“中國機械工業科學技術獎”是**性的機械工業綜合性科技獎項,也是機械工業申報國家科技進步獎的主要渠道。宗旨是:表彰在機械工業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鼓勵機械工業廣大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機械工業科學技術的發展,提高我國機械工業的綜合實力和水平,要獲得此獎項需要在機械行業取得重大突破的單位才能有資格申請,那就需要在人力、物力、財力上花費巨大,這對於中小企業來說是異常困難的。該證書的設置亦《****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第四款的違法行為。
第二,要求供應商提供“製造業單項冠軍培育企業證書”不合理。此評審標準明顯是傾向於作為製造商的供應商,以製造業這一特定行業的獎項作為加分條件,限製、排斥作為經銷商、代理商的其他潛在投標人。隻有作為製造商的供應商在環衛車輛生產製造方麵具有申請“製造業單項冠軍培育企業證書”的資格。
並且“製造業單項冠軍培育企業證書”需要滿足的基本條件之一:單項產品銷售收入占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比重在70%以上,從事相關業務領域時間達10年以上,屬於新產品的應達三年及以上;上述證書均不符合當前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歧視了初成立或不足三年的其他潛在投標人,且變相將投標人的營業收入、經營年限等條件作為評審因素。
第三,“**環衛裝備行業質量領軍企業”****協會協會頒發證書。****協會辦證費用標準(詳見附件6)可見,隻要按需繳納一定費用,即可直接獲得相應證書,而“**環衛裝備行業質量領軍企業”即作為其中一項。故將此證書作為評分項,明顯不合理,違反《****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協會、商會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入圍目錄名單、評獎。**環衛裝備行業質量領軍企業是花錢就可以買到的證書,更沒有公開查詢途徑,評審專家如何辨別其真偽將此類證書作為加分條件涉嫌為特定供應商量身定製評分標準、以不合理條件限製競爭,還存在投標人以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可能。而且,“**環衛裝備行業質量領軍企業”隻有產品的製造商或生產廠家才會具備,《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十七條和《****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是以特定行業的獎項、具有傾向性的加分條件,達到限製、排斥非意向供應商的目的。
參考財政部留言編號:4494-****988,按照《中華人民**國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第87號令)第十七條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協會獎項等不得作為評分因素。網址:
(http://www.****.cn/gongzhongcanyu/zixunfankui1/gks/201908/t****0814_****988.htm)
綜上,以上所涉及的獎項證書與履行本項目合同無關、與貨物質量無關,屬於將特定行業獎項作為加分條件,違反《****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十七條和第五十五條;且****政府采購,以企業規模、經營年限作為加分條件違反《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五條、《中華人民**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四十條;上述加分條件均要求提供生產廠家證書,明顯傾向於生產廠家,存在為特定廠家定製加分條件以限製、排斥其他潛在供應商的嫌疑。采購人、代理機構應依法刪除上述不合法條款,否則對相關人員應按《****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1、《****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條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一)就同一采購項目向供應商提供有差別的項目信息;(二)設定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與采購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三)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等要求指向特定供應商、特定產品;(四)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成交條件;(五)對供應商采取不同的資格審查或者評審標準;(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或者供應商;(七)非法限定供應商的所有製形式、組織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製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
2、《****政府采購法》
第二十二條 采購人可以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第七十一條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機關給予處分,並予通報:(一)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購的;(二)擅自提高采購標準的;(三)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四)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的;(五)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後不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的;(六)拒絕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
3、《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
第十七條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將投標人的注冊資本、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等規模條件作為資格要求或者評審因素,也不得通過將除進口貨物以外的生產廠家授權、承諾、證明、背書等作為資格要求,對投標人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第五十五條 評審因素的設定應當與投標人所提供貨物服務的質量相關,包括投標報價、技術或者服務水平、履約能力、售後服務等。資格條件不得作為評審因素。評審因素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定。評審因素應當細化和量化,且與相應的商務條件和采購需求對應。商務條件和采購需求指標有區間規定的,評審因素應當量化到相應區間,並設置各區間對應的不同分值。
4、《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
第五條 ****政府采購活動中應當合理確定采購項目的采購需求,不得以企業注冊資本、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等規模條件和財務指標作為供應商的資格要求或者評審因素,不得在企業股權結構、經營年限等方麵對中小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5、《中華人民**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第四十條 ****政府采購活動中應當合理確定采購 項目的采購需求,不得以企業注冊資本、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等規模條件和財務指標作為供 應商的資格要求或者評審因素,不得在企業股權結構、經營 年限等方麵對中小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6、《****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
一、****政府采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
各地區、各部門應當嚴格落實《****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依法保障各類****政府采購活動的權利。****政府采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重點清理和糾正以下問題:……(四)設置或者變相設置供應商規模、成立年限等門檻,****政府采購活動;……
7、《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第十三條 ****政府采購應當公開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對待各類所有製和不同地區的市場主體,不得以不合理條件或者產品產地來源等進行限製或者排斥。政府有關部門應****政府采購監管,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針對質疑事項5:請采購人、代理機構修改“企業資信及實力”評審因素不合理的要求,修改建議參考附件7。
答5:見本更正公告中更正內容6。
問6:招標文件技術參數設置不合理,指向唯一特定供應商,完全滿足技術參數的供應商不足三家,項目缺乏競爭,容易導致流標風險,浪費財政資金。
事實依據:招標文件第31、32頁技術參數及要求相關內容如下:
根據以上招標文件中關於壓縮式對接垃圾車的技術參數要求,我司結合技術規格要求通過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信息查詢係統(http://app.miit-eidc.****.cn/miitxxgk/gonggao/xxgk/index)中查詢得:中聯牌1款車型“中聯牌ZBH5081ZYSJLE6型壓縮式垃圾車”(附件9),隻有一款能滿足招標要求。投標響應供應商不足三家,參數存在限製性、指向性,項目缺乏競爭,容易導致流標風險,定向采購也必定帶來高價中標、故意浪費財政資金、中飽私囊等腐敗問題。
本項目技術參數隻有1家供應商能完全滿足的情況下,又設置高達42分的技術參數響應性評分,即評標辦法的評分因素隻針對了“**中聯****公司”這一家特定供應商,這裏所說的特定供應商是指潛在供應商,而不是實際參加投標的供應商,如果一個項目的評分因素有多個潛在供應商可以滿足要求,而參加投標的供應商中僅有一個供應商可以滿足並得到分數,不構成歧視和傾向性。但本項目的“技術參數響應性評分”中隻有一家潛在的供應商可以滿足要求,屬於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違反《****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三)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等要求指向特定供應商、特定產品。”
又根據《****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在招標采購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一)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投標人不足3家的,不得開標。”第四十三條,“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采購項目,投標截止後投標人不足3家或者通過資格審查或符合性審查的投標人不足3家的,除采購任務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處理:(一)招標文件存在不合理條款或者招標程序不符合規定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改正後依法重新招標;”和《****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在招標采購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一)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為使本項目順利進行,請采購人、代理機構依法修改招標文件技術參數要求,使滿足參數的潛在供應商不少於3個。
綜上,采購人須建立審查工作機製,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對招標文件進行非歧視性審查,審查招標文件是否指向特定供應商或者特定產品,是否具有傾向性,而根據采購人關於本項目的多次招標情況,采購人顯然沒有依法依規編製招標文件,且在明知競爭不夠充分的情況下,采購人仍堅持為**中聯****公司量身定製采購需求、評分標準,與其串通投標,最終通過組織圍標實現內定招標的目的,上述行為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若采購人、代理機構認為技術參數沒有指向性,請在質疑答複中向我司及財政部門提供三家以上符合招標參數的車型並附工信部截圖作為答複依據。上述參數可適當放寬範圍,給更多潛在供應商公平參與采購活動的機會,修改建議見附件10。
法律依據:
1、《****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第三條 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
第二十條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三)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等要求指向特定供應商、特定產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或者供應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製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
2、《****政府采購法》
第二十二條 采購人可以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第三十六條 在招標采購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二)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第七十一條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機關給予處分,並予通報:(三)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
3、《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 使用綜合評分法的采購項目,提供相同品牌產品且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性審查的不同投標人參加同一合同項下投標的,按一家投標人計算,評審後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標人獲得中標人推薦資格;評審得分相同的,由采購人或****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方式確定一個投標人獲得中標人推薦資格,招標文件未規定的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其他同品牌投標人不作為中標候選人。
第四十一條 開標時,應當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後,由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布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招標文件規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內容。投標人不足3家的,不得開標。
第四十三條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采購項目,投標截止後投標人不足3家或者通過資格審查或符合性審查的投標人不足3家的,除采購任務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處理:(一)招標文件存在不合理條款或者招標程序不符合規定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改正後依法重新招標;(二)招標文件沒有不合理條款、招標程序符合規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購方式采購的,采購人應當依法報財政部門批準。
4、《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
第四條 采購需求管理應當遵循科學合理、厲行節約、規範高效、權責清晰的原則。
第三十一條 重點審查是在一般性審查的基礎上,進行以下審查:(一)非歧視性審查。主要審查是否指向特定供應商或者特定產品,包括資格條件設置是否合理,要求供應商提供超過2個同類業務合同的,是否具有合理性;技術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技術路線等;評審因素設置是否具有傾向性,將有關履約能力作為評審因素是否適當。(二)競爭性審查。主要審查是否確保充分競爭,包括應當以公開方式邀請供應商的,是否依法采用公開競爭方式;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是否符合法定情形;采購需求的內容是否完整、明確,是否考慮後續采購競爭性;評審方法、評審因素、價格權重等評審規則是否適當。
第四條 采購需求管理
第五條 應當遵循科學合理、厲行節約、規範高效、權責清晰的原則。
5、《中華人民**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條第一、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條第二、三款,國家公職人員在參加本單位招標工作中,泄露招投標秘密,采用指使他人參與陪標,與投標人相互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的,構成串通投標共同犯罪,如發現其在與他人串通投標過程中又收受或索取賄賂的,串通投標罪和受賄罪雖有聯係,但均屬於完整而獨立的犯罪構成,應實行數罪並罰。
針對質疑事項6:請采購人、代理機構依法修改不合理技術參數要求,修改建議參考附件10。
答6:見本更正公告中更正內容5。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係
1.采購人信息
名稱:****
地址:**縣水湖鎮**路
聯係方式:0551-****5220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
地址:**縣雙墩鎮**北路與濟****服務中心北樓5樓
聯係方式:0551-****1967、0551-****1981
3.項目聯係方式
項目聯係人:陳敏
電話:0551-****1967、0551-****1981
五、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