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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總裝雨棚施工項目
招 標 文 件
招 標 人:(略)
編製日期:(略)
目 錄
第一章 投標人須知........................................................................................ 7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7
2. 招標文件........................................................................................... 14
3. 投標文件........................................................................................... 15
8. 重新招標和不再招標...................................................................... 19
9. 紀律和監督....................................................................................... 19
10.中標人瑕疵滯後發現的處理原則................................................. 20
11.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20
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21
一、評標辦法前附表............................................................................ 21
二、評標辦法........................................................................................ 25
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 34
第五章 投標報價要求................................................................................ 112
1 工程量清單部分...................................................................................... 113
第七章 技術標準和要求......................................................................... 125
第八章 投標文件格式............................................................................. 127
一、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12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133
三、授權委托書.................................................................................. 134
四、投標保證金.................................................................................. 135
五、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136
六、 施工組織設計............................................................................ 137
七、 甲限乙購材料(設備)品牌表.............................................. 142
八、 非甲限、乙購主要材料(設備)品牌表............................. 146
九、 項目(略)............................................................................ 148
十、 其他材料.................................................................................... 153
第九章 資格審查文件............................................................................. 154
第一卷 beplay网页版本1.招標條件
(略)針對總裝雨棚施工項目,以公開招標的方式組織招標。本項目業主為(略),建設資金來自 企業自籌 ,出資比例為 100% 。該項目現已具備招標條件,歡迎具備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範圍
2.2工程地點:(略)
2.3工程概況:總裝雨棚施工項目:敞開式鋼棚,占地麵積約****㎡,包含雨棚基礎(略)(含綠化(略))、鋼結(略),詳見設計施工圖。另外廠區內其他區域地麵硬化約****㎡,地麵治理約****㎡。項目工期(略),暫定****年7月1日-9月30日。具體內容(略)。
2.4資金來源:(略)
2.5工期要求:(略)
2.6招標範圍: 本次招標範圍為施工圖紙範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7本工程共分:(略)
3.(略)
3.1 本次招(略):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機構,具有獨立承擔(略),注冊資金不少(略)(以營業執照成立日期到開標當日滿三年為準);並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麵具有承擔本項目的能力;
(2)投標人資質要求:具有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要求:須具備(略),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證且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4)財務要求: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近三年指(略)年);
(5)信譽要求:近三年企業信譽良好,無嚴重不良行為記錄(近三年指****年1月1日至今)。
3.2 被邀請單位 不可以 組成(略)。
4.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於****年 6 月 17 日至****年 6 月28 日每日上午 9:00至11:30,下午 14:00至 16:30(**時間,下同),按照以下順序及所列項相關資料的原件掃描件(要求每一頁原文件掃描在一頁上,禁止兩頁或多頁合並掃描在一頁,掃描文件必須清晰可辨否則影響報名的審核,掃描文件格式為pdf格式,禁止采用壓縮文件格式或圖片格式,所有掃描文件都集成到1個pdf文檔並設置目錄)發送至郵箱:zhongjin@sinotruk.com,並電話聯係工作人員查收((略),聯係電話:(略)),郵件名格式為:***公司(五個字以內公司簡稱)-項目名稱-報名資料。同時必須在郵件中以文字方式提供投標單位全稱、投標授權人姓名、聯係方式(固定電話、手機、電子郵箱)。
①營業執照;
②資質證書;
③安全生產許可證;
④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證書證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證;
⑤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近12個月社保繳納證明;
⑥近三(略)(資產負債(略));
⑦報名當日的信用中國截圖;
⑧近三年至少具有2個單項工程施工合同金額在500萬元及以上的鋼結構工程已完施工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
⑨聯係人、聯係方式。
本項目實行資格後審,報名成功不代表資格審查通過,以最終通過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為準。
4.2招標文件獲取:(略)
4.3招標文件工本費:(略)
4.4投標保證金金額、形式和遞交:(略)
4.5中標服務費:(略)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略)
5.2 逾期送(略),招標(略)。
6.beplay网页版本 發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及中國重型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網站上發布。
招 標 人:(略)
(略)
聯 係 人:(略)
(略)
電子郵件:(略)
(略)
條款號 | 條款名稱 | 編 列 內 容 |
1.1.2 | 招標人 | 名 稱:(略) (略) 聯係人:(略) (略) |
1.1.4 | 項目名稱 | (略)總裝雨棚施工項目 |
1.1.5 | 建設地點 | (略) |
1.2.1 | 資金來源 | 自籌 |
1.2.2 | 出資比例 | 100% |
1.2.3 | 資金落實情況 | 已落實 |
1.3.1 | 招標範圍 | 本次圖紙及(略),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
1.3.2 | 計劃工期 | 計劃總工期:(略) 計劃開工日期:(略)以招標人開工令為準); 計劃竣工日期:(略) 其中,關鍵計劃節點如下: 1. 7月1日進場開始施工,7月底完成廠房基礎,8月底完成鋼棚建設,9月底完成地麵硬化,具備使用條件,10月底完成項目竣工資料。 |
1.3.3 | 質量要求 | 質量標準:(略) 關於質量要求的詳細說明見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
1.4.1 | 投標人資格 | 1.資質條件:(略) 2.財務要求:(略) 3.信譽要求:(略) 4.擬派項目經理資格要求:(略) 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實行資格後審,資格審查資料的具體編製要求詳見第九章資格審查文件。 |
近年財(略) | (略)年 | |
近年承擔的類似工程的年份要求 | 三 年,指****年(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 |
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的年份要求 | 三 年,指(略)開標之日。 | |
是否允許遞交備選投標方案 | 不允許 | |
1.4.2 |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現場 | 組織統一踏勘,時間:****年6月24日上午9:00,請自行前往。 如因對現場情況了解、考慮不周造成的投標風險和一切後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注意踏勘人員須攜帶本單位出具的連續繳納1年及以上(略)) 踏勘聯係人: 甘朝勇 ,聯係電話: (略) 。 |
1.10.1 | 投標預備會 | 不召開 |
1.10.2 | 投標人提出問題的截止時間 | ****年6月23日17:(略),發電子郵件(WORD版及加蓋公章的掃描件)至liuyuan@sinotruk.com,並電話通知工作人員查收(聯係人:(略);聯係方式:(略))。 |
1.10.3 | 招標人書麵澄清時間 | ****年6月24日17:(略) |
1.11 | 工程分包 | 不允許 |
1.12 | 偏離 | 不允許 |
2.1 | 構成招標文件的其他材料 | 本項目的招標答疑文件及補充通知(如有) |
2.2.1 | 投標人要求澄清招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 (略)17時00 |
2.2.2 | 投標截止時間 | (略)時00 |
2.2.3 | 投標人確認收(略) | 在收到相應(略),以書麵方式回執。 |
2.3.2 | 投標人確認收到招標文件修改的時間及方式 | 在收到相應修改文件後24小時內;在回執單上蓋上單位公章,以書麵方式回執。 |
3.1.1 | 構成投標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標人的澄清及承諾(如果有) |
3.3.1 | 投標有效期 | 90天 |
3.4.1 | 投標保證金的遞交及相關費用的收取 | 投標保證金的形式:(略) 投標保證金可以不從基本戶轉出,但要求賬戶名和單位名稱一致。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略) 投標保證金提交截止期限:(略) 投標保證金提交到: 開戶名稱:(略) (略) 銀行帳號: **** **** **** **** **** 投標人須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是“總裝雨棚施工項目投標保證金” 保證金未按(略),視為自動放棄投標資格。保證金未按上述規定繳納的,視為自動放棄投標資格。保證金未按上述規定繳納的,視為自動放棄投標資格。 |
3.6.3 | 簽字和(或)蓋章要求 | 投標文件封麵處及投標函均應加蓋投標人印章並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
3.6.4 | 投標文件副本份數 | 四份 |
3.6.5 | 裝訂要求 | 按照投標人須知第3.1.1項規定的投標文件組成內容,投標文件應按以下要求裝訂; (1)資格審查文件:(略) (2)商務標及技術標文件,分兩冊裝訂,分別為: 商務標冊:(略) 技術標冊:(略) 以上文件每冊采用膠裝方式裝訂,應牢固、不易拆散和換頁,不得(略)。 |
4.1.2 | 封套上寫明 | 1) 項目編號、項目名稱; 2) 技術標書、開標一覽表、電子版、商務標書; 3) 投標人名稱(加蓋公章)、地址、固定電話、授權人手機號; 4)每一密封件在封口處注明“於 (略) 時 分(按實際開標時間填寫)之前不準啟封”字樣。 |
4.2.2 | 遞交投標文件地點 | (略) |
4.2.3 | 是否退還投標文件 | 否 |
5.1 | 開標時間和地點 | 開標時間:(略) 開標地點:(略) |
5.2 | 開標程序 | 詳見投標人須知 |
6.1.1 | 評標委員會的組建 | 評標委員會構成:(略) |
7.1 | 是否授權評(略) | 否 |
7.3.1 | 履約擔保 | 銀行保函(合同額的10%) |
10.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 ||
10.1詞語定義 | ||
10.1.1 | 類似工程 | 類似工程是指:單項合同額不低於500萬元的鋼結構工業廠房施工工程; |
10.1.2 | 不良行為記錄 | 不良行為記錄是指:a、企業(略)和執業行為規範,經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執法監督機構查實和行政處罰,形成的不良行為記錄。b、經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投標人有單位行賄犯罪記錄的(投標人自行查詢,並附(略))。 |
10.2 “暗(略) | ||
施工組織設計是否采用“暗標”評審方式 | 不采用 | |
10.3 投標文件電子版 | ||
是否要求投(略),同時遞交投標(略) | 要求,投標(略): 投標文件電子版份數:(略) 投標文件電子版形式:U盤。WORD/EXCEL格式,《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與計價表》應為EXCEL格式,並應包含(略)報價文件。 投標文件電子(略):單獨放入(略),並在封套每個封口處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在封套上標記“投標文件電子版”字樣。 | |
10.4 計算機輔助評標 | ||
是否實行計算機輔助評標 | 否 | |
10.5 投標人代表出席開標會 | ||
按照本須知第5.1款 的規定,招標人邀請所有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參加開標會。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應當按時參加開標會,並在招標人按開標程序進行點名時,向招標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本人身(略)。除此之外,投標人還應當(略).1條要求的各項資質證書原件供校驗。 | ||
10.6 中標公示 | ||
/。 | ||
10.7 知識產權 | ||
構成本招標文件各個組成部分的文件,未經招標人書麵同意,投標人不得擅自複印和用於非本招標項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標人全部或者部(略)其書麵同意,並不得擅自複印或提供給第三人。 | ||
10.8 重新招標的其他情形 | ||
除投標人須知正文第8條規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經產生中標候選人,在投標(略),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 ||
10.9 同義詞語 | ||
構成招標文件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技術標準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單”等章節中出現的措辭“發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標投標階段應當分別按“招標人”和“投標人”進行理解。 | ||
10.10 解釋權 | ||
構成本招標文件的各個組成文件應互為解釋,互為說(略),構成合同文件組成內容的,以合同文件約定內容為準,且以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文件優先順序解釋;除招標文件中有特別規定外,僅適用於招標投(略),按beplay网页版本 (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投標文件格式的先後順序解釋;同一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項的規定或約定不一致的,以編排順序在後(略),以形成時間在後者為準。按本款前述規定仍不能形成結論的,由招(略)。 | ||
10.11 招標人補充的其他內容 | ||
(1)投標人投報的項(略),不得擅自更換、不得兼職其他項目,否則按合同條款執行。施工過程中如發現另行設立執行項目經理的情況,給予警告或違約金處罰,若仍不整改,視為承包人違約,招標人有權終止協議並要求賠償損失。 (2)預中標單位放棄中(略)保證金,或者被查實存在影響beplay独赢 的違法行為等情形,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招標人可以按照評標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擇優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也可以重新招標。 (3)被邀請投標單位應在邀請函要求時間內及時向招標人書(略)按時參加投標的,將對其參加重汽集團其它邀請招標項目被邀請資格產生影響。 (5)主要合同條款見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 (6)防疫措施及相關(略),不另行計取,投標人應采取有效措施,按期竣工,不因疫情**工期。 (7)開標當日,投標單位的授權委托人及所有到場人員(包含本項目所報項目經理、商務負責人、造價負責人)必須出具在本單(略),否則不予進入開標現場。 開標當日到場人員,若14天內未離開**市,需提供24小時內**本地醫院出具的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報告;若14天內離開過**,需提供48小時內2次**本地醫院出具的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報告。若有(略),可能采用線上視頻開評標方式。以開標前3天招標人提出的防疫要求為準。 (8)招標文件不收取費用。 (9)本工程所用施工(略)。 (10)中標人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服從招標人及項目屬地政府有關部門的管理要求,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施工範圍現場疫情防控工作由中標施工總承包人統籌管理。防疫措施及相關費用綜合考慮在本次投標報價中,不另行計取,投標人應采取有效措施,按期竣工,不因疫情**工期。 (11)除招標人發出的甲供材料(設備)清單中明確的設備外,其他設備均(略)。 (12)所有進入廠區的物流車輛優先采用重汽品牌車輛。 (13)投標人須認可招標人的工作指令,包括節、假日能正常開展工作的要求。 (1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招標活動。 (15)施工期間應服從廠區安全文明管理規定,車輛人(略)(物流運輸、施工車輛,必須選用重汽品牌)以及一切廠區管理製度,如人員登記、防疫管理、禁止吸煙、特種作業、動火審批及相關安全環保檢查等。 (17)現場不提供工人生活區和辦公區,自行解決。發包人在施工範圍周邊指定水電接駁點,由中標人自行敷設至施工區;施工水電費按表計量繳費,發生費用由中標人承擔,費用按電費0.6元/度、水費4.7元/噸收取,招標人在每次(略)。 (18)投標人應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況、道路、儲存空間、裝卸限製及任何其它足以影響投標報價的情況。任何因忽視或誤解工地情況而導致的索賠或工期**申請將不予批準。施工期間服從、配合招標人廠區生產要求。 (19)付款方式:(略) 預付款為中標(略),鋼結構主體完工並驗收合格後支付至中標金額的60%,項目施工完成通過發包人初驗收後支付至中標金額的80%,完成審計結算和竣工驗收後支付至結算金額的95%,質保金為結算金額的5%,兩年質保期滿、完成保修責任後無息返還質保金。以上各階段(預付款除外)均在收到發票掛賬後次月付款。預付款在合(略)。 (20)本工程嚴格執行施工樣板製度,對環氧地麵施工、外牆裝飾等關鍵部位、工序須完成樣板施工經招標人認可同意後方可大麵積施工。 (21)廠區管網施工時對已有地下管線采取保護措施,若對原有地下管網造成損壞的無條件進行修複。廠區開挖施工,須優先服從廠區生產安排,不得影響廠區正常生產,應采取加班或夜間施工等措施。施工期間做好廠區道路的清潔衛生。 (22)施工對原有設施的拆除如廢舊管線、零星構件(電纜除外)等,中標(略)。 |
1.1 項目概況
1.1.1根據《中華人民**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本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略)。
1.1.2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略)
1.1.3 本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略)
1.1.4 本招標項目名稱:(略)
1.1.5 本招標項目建設規模:(略)
1.1.6 本項目建設地點:(略)
1.2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
1.2.1 本招標項目的資金來源:(略)
1.2.2 本招標項目的出資比例:(略)
1.2.3 本招標項目的資金落實情況:(略)
1.3招標範(略)
1.3.1 本次招標範圍:(略)
1.3.2 本項目的計劃工期:(略)
1.3.3 本項目的質量要求:(略)
1.4投(略)
1.4.1投標(略)。
(1)資質條件:(略)
(2)財務要求:(略)
(3)信譽要求:(略)
(4)項目經理資格:(略)
(5)其他要求:(略)
1.4.2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4.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谘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的除外;
(3)為本項目的監理人;
(4)為本項目的代建人;
(5)為本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6)與本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7)與本項目的(略)
(8)與本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9)被責令停業的;
(10)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11)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12)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1.5費用承擔
投標人準備和參加投標活動發生的費用自理。招標代理(略)。
1.6保密
參與招標投標活動的各方應對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中的商業和技術等秘密保密,違者應對由此造成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1.7語言文字
除專用術語外,與招標投標(略)。必要時專用術語應附有中文注釋。
1.8計量單位
所有計量均采用中華人民**國法定計量單位。
1.9踏勘現場
1.9.1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組織踏勘現場的,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
1.9.2 投標人踏勘現場發生的費用自理。
1.9.3 除招標人的原因外,投標人自行負責在踏勘現場中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9.4 招標人(略),供投標人在編製投標文件時參考,招標人不對投標人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
1.10(略)
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1.11工程分包
詳(略)
1.12偏離
不允許。
2. 招標文件2.1招標文件的組成
本招標文件包括:
(1)beplay网页版本 ;
(2)投標人須知;
(3)評標辦法;
(4)合同條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單;
(6)圖紙;
(7)技術標準和要求;
(8)投標文件格式;
(9)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材料。
根據(略).2款和第2.3款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2.2招標文件的澄清
2.2.1投標人應仔細閱讀和檢查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如發現缺頁或附件不全,應及時向招標人提出,以便補齊。如有疑問,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前以書麵形式(包括郵件、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標文件的澄清將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2天前以書麵形式發給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但不指明澄(略)。如果澄清發出的時間距投標截止時間不足2天,相應**投標截止時間。
2.2.3 投標人在收到澄清後,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內以書麵形式通知招標人,確認已收到該澄清。
2.3招標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標截止時間2天前,招標人可以書麵形式修改招標文件,並通知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如果修改招標文件的時間距投標截止時間不足2天,相應**投標截止時間。
2.3.2 投標人收到修改內容後,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內以書麵形式通知招標人,確認已收到該修改。
3. 投標文件3.1投標文件的組成
3.1.1投標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
(1)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的授權委托書;
(3)聯合(略)(如有);
(4)投標保證金;
(5)商務報價(含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7)項目管理機構
(8)甲限乙購材料(設備)品牌表;
(9)非甲限、乙購(略)(設備)品牌表;
(10)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材料;
(11) 資格審查文件。
3.1.2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不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或投標人沒有組成聯合體的,投標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聯合體協議書。
3.2投標報價
3.2.1 投標人應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單”的要求填寫相應表格。
3.2.2 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修改投標函中的投標總報價,應同時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單”中的相應報價。此修改須符合本章第4.3款(略)。
3.3投標有效期
3.3.1 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不得要求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
3.3.2出現特殊情況需要**投標有效期的,招標人以書麵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投標有效期。投標人同意**的,應相應**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或撤銷其投標文件;投標人拒絕**的,其投標失效,但投標人有權收回其投標保證金。
3.4投(略)
3.4.1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金額和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並作為其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聯合體投標的,其投標保證金由牽頭人遞交,並應符合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規定。
3.4.2 投標人不按本章第3.4.1項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略)。
3.4.3未中標的投標人投標保證(略)投標保證金將在招(略)還。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投標人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的;
(2)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被查實有串標、圍標、陪標等違規違紀行為的;;
(3)截至開標前3天,投標人無正當理由、未以書麵形式向招標人遞交說明而在投標截止日不來投標的;
(4)投標人遞(略),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的;
(5)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中標人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
(6)投標人有違約違規行為或被投訴、舉報的,在調查處理期間,保證金暫不退還,待調查(略)。
3.5備選投標方案
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投標人不得遞交備選投標方案。
3.6投標文件的編製
3.6.1投標文件應按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進行編寫,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頁,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中,投標函附錄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基礎上,可以提出比招標文件要求更有利於招標人的承諾。
3.6.2 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有關工(略)
3.6.3投標文件應用不褪色的材料書寫或打印,並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單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投標文件應附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投標文件應盡量避免塗改、行間插字或刪除。如果出現上述情況,改動之處應加蓋單位公章或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確認。簽字或蓋章的具體要求(略)
3.6.4投標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數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資格審查文件一份(不分正、副本,單獨成冊)。正本和副本的封麵上應清楚地標記“正本”或“副本”的字樣。當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3.6.5投標文件的正本與副本及資格審查文件應分別裝訂成冊,並編製目錄,具體裝訂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
4. 投標4.1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4.1.1除資格審查(略),投標文件(商務標+技術標)的正本、副本(共2個包封)分開(略),電子文檔(內容包含全部投(略))單獨密封包裝,唱標單單獨密封包裝。所有封套的每個封口處均應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
4.1.2投標文件的封套上應清楚地標記“正本”或“副本”或“資格審查文件”或“唱標單”或“電子文檔”等字樣,封套上應寫明的其他內容(略)
4.1.3 未按本章第4.1.1項或第4.1.2項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4.2投標文件的遞交
4.2.1 投標人應在本章第2.2.2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4.2.2 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的地點:(略)
4.2.3 除投標人(略),投標人所遞交的投標文件不予退還。
4.2.4 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後,向投標人出具簽收憑證。
4.2.5 逾期送達的或(略),招標人不予受理。
4.3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遞交的投標文件,但應以書麵形式通知招標人。
4.3.2 投標人修改(略).6.3項的要求(略)。招標人收到書麵通知後,向投標人出具簽收憑證。
4.3.3 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修改的投標文件應按照本章第3條、第4條規定進行編製、密封、標記和遞交,並標明“修改”字樣。
5. 開標5.1 開標時間和地點5.1 開標時間和地點
招標人在本章第2.2.2項規定(略)(開標時間)和投標(略),並邀請所有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5.2開標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進行開標:
(2)公布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名稱,並點名確認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場;
(3)宣布招標人、唱標人等有關單位;
(4)由招標(略)(相關證件要(略).5條),並宣布核驗結果;
(5)由招標人代表或投標人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並予以簽字確認;
(6)按照宣布的開標順序當眾開標,公布投標(略)、工期及其他內容,並記錄在案;
(7)對本次開標存在異議的投標單位,請現場提出,否則事後不予受理;
(8)招標人、(略)字確認;
(9)開標會結束,投標人退場。
6. 評標6.1評標委員會
6.1.1 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熟悉相關業務的代表,以及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麵的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成員人數以及技術、經濟等方麵專家的確定方式(略)
6.1.2 評標委員會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1)招標人或(略)
(2)項目主管部門或者行政監督部門的人員;
(3)與投標人有經濟利益關係,可能影響對投標公正評審的;
(4)曾因在招標、評標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
6.2評標原則
評標活動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和擇優的原則。
6.3評標
評標委員會按照第三章“評標辦法”規定的方法、評審因素、標準和程序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第三章“評標辦法”沒有規定的方法、評審因素和標準,不作為評標依據。
7. 合同授予7.1定標方式
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外,招標人依據評標委員會提供的評標資料擇優確定中標人,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的人數(略)
7.2中標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招標人以書麵形式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將beplay独赢 通知未中標的投標人。
7.3簽訂合同
7.3.1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內,根據招(略)。中標人(略),招標人取消(略),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略)
7.3.2發出中標通知書後,招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招標人向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給中標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8. 重新招標和不再招標8.1重新招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將重新招標:
(1)投標截止時間止,投標人少於3個的;
(2)經評標委員會評審後否決所有投標的。
8.2不再招標
重新招標後投標人仍少於3個或者所有投標被否決的,屬於必須審批或核準的工程建設項目,經原審批或核準部門批準後不再進行招標。
9. 紀律和監督9.1對招標人的紀律要求
招標人不得泄漏招標投標活動中應當保密的情況和資料,不得與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9.2對投標人的紀律要求
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不得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謀取中標,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投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幹擾、影響評標工作。
9.3對評標委員會成員的紀律要求
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漏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評標辦法”沒有規定的評審因素和標準進行評標。
9.4對與評標(略)
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漏對(略)。在評標活動中,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
9.5投訴
投標(略)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有權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
9.5.1潛在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向招標人提出。
9.5.2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應在開標現場向招標人提出。
9.5.3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略)。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略)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就9.5.1、9.5.2、9.5.3規定事項投訴的,應當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
10.中標人瑕疵滯後發現的處理原則無論基於何種原因,各項本應作為拒絕處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時發現而使該中標人通過了資格審核、初評、現場複審、終評或其他所有相關程序,包括已簽訂合同的情形,招標人有權拒絕或取消中標人資格,一旦中標(略),相關的一切損失均由該中標人承擔。
11.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略)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2.1.1 | 形式評審 標準 | 投標人名稱 | 與營業執照(略) |
投標函簽字蓋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單位公章 | ||
投標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略) | ||
聯合體投標人(如有) | 提交聯合體協議書,並明確聯合體牽頭人 | ||
報價唯一 | 隻能有一個有效報價 | ||
投標報價蓋章 | 投標人紙(略) | ||
2.1.2 | 資格評審 標準 | 營業執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
資質等級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財務狀況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信譽 | 符合第二章“(略).4.1項規定 | ||
項目經理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聯合體投標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規定 | ||
…… | …… | ||
編製要求詳見第九章資格審查文件 | |||
2.1.3 | 響應性評審標準 | 投標範圍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1項規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2項規定 | ||
工程質量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3項規定 | ||
投標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3.1項規定 | ||
投標保證金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規定 | ||
權利義務 | 投標函附錄中的相關承諾符合或優於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的相關規定 | ||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單”的強製性規定 | ||
技術(略) | 符合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的強製性規定 | ||
投標價格 | 具有唯一性,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單”的強製性規定 | ||
…… | |||
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
2.2.1 | 分值構成(總分100分) | 詳見本章第2.2.4款 | |
2.2.2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詳見本章第2.2.4款 | |
2.2.3 | 投標報價的偏差(略) | 偏差率=100%×(投標人報價-評標基準價)/評(略) | |
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標準 | |
2.2.4 | 詳見評分細則 | ||
條款號 | 編 列 內 容 | ||
3 | 評標程序 | 詳見本章附件A: (略) | |
3.1.2 | (略) | 詳見本章附件B: (略) |
2.2.4 評分細則
技術標評分細則(滿分25分)
序號 | 類別 | 滿分 | 得 分 標 準 |
1 | 施工 組織 設計 | 18分 | (1)施工組織總體方案(含總體設想及施工段劃分,15(略),認為不夠的可酌情加字,但力求簡潔)。評委根據投標文件情況分為一般、良、優,分別酌情得0-1分1-2分,2-3分,內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條缺項不得分; (2)施工進度計劃及保證措施(要求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關鍵節點,提供網絡計劃圖;勞動力、機械設備及材料投入計劃、疫情期間的保證措施)。評委根據投標文件情況分為一般、良、優,分別酌情得0-1.5分1.5-2.5分,2.5-4分,內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條缺項不得分; (3)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實施的重點、難點分析、。評委根據投(略),分別酌情得0-1分1-2分,2-3分,內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條缺項不得分。 (4)質量保證措施。評委根據投標文(略),分別酌情得0-1分1-2分,2-3,內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條缺項不得分; (5)安全生產保證措施(應包含危險性(略),等)。評委根據投標文件情況分為一般、良、優,分別酌情得0-1分1-2分,2-3分,內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條缺項不得分; (6)文明施工措施、環境保護措施。評委根據投標文件情況分為一般、良、優,分別酌情得0-0.7分,0.7-1.4分,1.4-2分,內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條缺項不得分。 |
2 | 材料品牌 | 4分 | 根據投標文件中所報設備、材料的品牌、材質、質量等級、產地等方麵進行評審,酌情得0-4分。未按照招標文件附表中主要材料表列明品牌的,此項(略)。 |
3 | 企業 業績及項目經理業績 | 3分 | (1)企業業績:投標人(略)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建過類似工程的,每有1個得0.5分,本項最多得2分。 (2)項目經理業績: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作為項目負責人(略)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建過類似工程的,每有1個得0.5分,本項最多得1分。 |
4 | 合計 | 25分 | =1+2+3 |
1、企業業績(略)體現項目經理姓名(未體現相關信息的需提供項目建設單位加蓋公章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加分)。 2、同一業績(企業業績或者項目經理業績)隻計一次得分,合同內容中應充分體現類似工程內容(未體現相關信息(略),否則不予加分),類似工程詳見投標人須前附表。 3、投標人技術標的最終得分為所有評委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彙總後的算術平均值。 |
商務標評分細則(滿分75分)
序號 | 類別 | 滿分 | 得 分 標 準 |
1 | 工程總報價 | 75分 | 評標基準值: 評標基準值為所有合理有效投標報價中的最低價。 有效的投標人報價與評標基準值相同者得75分;(略)為止;(評標價格均以元(RMB)為單位計算,百分率、得分值小數點後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2 | 合計 | 75分 | (商務標得分均保留兩位小數) |
備注:存在下列情況的招標人有權按以下辦法執行:
清單報價文件中出現以下情況的,每出現一處,由評標委員會在商務標評分中扣0.1-5分(情節嚴重的,經評標委員會統一意見後,其商務標報價不得分且不參與評標基準值的計算)。
1)書麵標書與電子版標書不一致的,或電子版標(略)
2)工程量清單各單項合計價之和與總價不一致的;“唱標單所報總價”與“投標人組成投標報價彙總表的分表”不符的;
3)無綜合單價分析表的;
4)綜合單價分析表與清單子項報價不一致等各種計價錯誤的;
5)投標總價與綜合單價不對應,出現優惠價或讓利價的;
6)工程量清單報價與唱標單中相應報價不一致的;
7)暫列金額、暫估價材料(設備)、規費、稅金不按招標文件要求計入的;
8)各投標人編製報價時,工程量清單格式必須嚴格按所發提供的EXECL表格數字的形式輸入,報價文件中工程量清單各子(略)
二、評標辦法1.評標方法
1.1評標方法
1.2評分及排序本次評標采用百分製綜合評估法。
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規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評標委員(略),但投標報價低於(略)。綜合評分相等時,以投標報價低的優先;投標報價也相等的,由招標人自行確定排序。
1.3招標人有權根據項目情況,采取多級評標模式。
2.評審標準
2.1初步評審標準
2.1.1 形式評審標準:(略)
2.1.2 資格(略):見評標辦法前附表2.1.2(適用於未進行資格預審的);
2.1.3 響應性評審標準:(略)
2.2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
2.2.1 分值構成:(略)
2.2.2 評標基準價計算:(略)
2.2.3 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
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略)
2.2.4 評分標準:(略)
3.評標程序
3.1初步評審
3.1.1 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九章資格審查文件規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評標委員會(略).1款規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略),作廢標處理。
3.1.2 投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標作廢標處理:
詳附件B:(略)
3.1.3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麵確認後具有約束力。投標人(略),其投標作廢標處理。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略)
(2)總價金額與依據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總價金額為準修正單價。
(3)唱標單報價與投標報價文件中價格不一致的,評標過程中,評定內容的具體數據以單獨遞交的唱標單報價為準,簽訂合同及後期(略),以價格低的為準,價格根據下浮率同比例下調。
3.1.4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無效投標:
(1)參加開標會議的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攜帶本人身份證,委托代理人未攜帶參加開標會議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未攜帶法定代表人證書,無法證明其身份的;
(2)無單位蓋章並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的;
(3)未按規定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關鍵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4)投標人遞交兩份或多份內容不同的投標文件,或在一份投標文件中對同一招標項目抱有兩個或多個報價,且未聲明哪一個有效,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備選投標方案的除外;
(5)投標人名稱或組織結構與資格預審時不一致(資格預審的);
(6)投標人未按投標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
(7)聯合體投標未附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議的(允許聯合體投標的);
(9)投標文件中的(略),或者企(略)(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10)資格審查未通過的;
(11)未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內容的;
(12)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管理關係的。
(13)投標人被舉報、檢舉,並經招標方查實無誤的。
(14)(略)故、采購任務取消的等。3.2詳細評審
3.2.1 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定的量(略),並計算出綜合評估得分。
3.2.2 評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後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標人得分=評標委員會按照本章第2.2.4項評分細則評審的得分。
3.2.4 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於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於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麵說明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於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作廢標處理。
3.3投標文件的澄(略)
3.3.1在(略),評標委員會可(略)澄清或說明,或者對細微偏差進行補正。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或補正。
3.3.2 投標人的書麵澄清、說明和補正屬於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3.3 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或補正有疑問的,可以要(略),直至滿足評(略)。
3.4評標結果
3.4.1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7.1款授權(略),評標委員會按照最終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排列。
3.4.2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後,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麵評標報告。
附件A:(略)
本附件是本章“評標辦法”的組成部分,是對本章第(略),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本附件所規定的詳細程序開展並完成評標工作。
評標活動將按以(略):
(1) 評標準備;
(2) 初步評審;
(3) 詳細評審;
(4) 澄清、說明或補正;
(5) 推薦排序或者直接確定中標人及提交評標報告。
評標委員會成員到達評標現場時應在簽到表上簽到以證明其出席。評標委員會簽到表見附表A-1。
評標委員會首先推選一名評標委員會主任。招標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評標委員會主任。評標委員會主任負責評標活動的組織領導工作。評標委員會主任在與其他評標委員會成員商議的基礎上可以將評標委員會劃分為技術組和商務組。
A2.3.1評標委員會主任應組織評標委員會成員認真研究招標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標目的、招標範圍、主要合同條件、技術標準和要求、質量標準和工期要求,掌握評標標準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略),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滿足評標所需時,評標委員會應(略),尤其是用於詳細分析計算的表格。未在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標準和方法不得作為評標的依據。
A2.3.2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應向評(略)包括招標文件、未在開標會上當場拒絕的各投標文件、開標會記錄、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部門頒布的工程造價信息、定額(如作為計價依據時)、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以及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認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數據。
A2.4.1在不改變投標人投標文件實質性內容的前提下,評標委員(略)(本章中簡稱為“清標”),從而發現並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對招標範圍理解的偏差、投標報價的算術性錯誤、錯漏項、投標報價構成不合理、不平衡報價等存在明顯異常的問題,並就這些問題整理形成清標成果。評標委員會對清標成果審議後,決定需要投標人進行書麵澄清、說明或補正的問題,形成質疑問卷,向投標人發出問題澄清通知(包括質疑問卷)。
A2.4.2在不影響評標委員會成員的法定權利的前提下,評標委員會可(略)。在這種情況下,清標工作可以在評標工作開始之前完成,也可以與評標工作平行進行。清標工作小組成員應為具備相應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員,且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對評標專家的回避規定和要求,不得與任何投標人有利益、上下級等關係,不得代行依法應當由評標委員會及其成員行使的權利。清標成果應當經過評標委員會的審核確認,經過評標委員會審核確認的清標成果視同是評標委員會的工作成果,並由評標委員會以書麵方式追加對清標工作小組的授權,書麵授權委托書必須由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名。
A2.4.3投標人接到評標委員會發出的問題澄清通知後,應按評標(略),在規定的(略)。投標人遞交的書麵澄清資料由評標委員會開啟。
評標委員會根據評標辦法前附表中規定的評審因素和評審標準,對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進行形式評審,並記錄評審結果。
A3.2.1評標委員會根據評標辦法前附表中規定的評審因素和評審標準,對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進行資格評審,並記錄評審結果。
評標委(略),對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進行響應性評審,並記錄評審結果。
A3.4.1判斷投標人的投標是否為廢標的全部條件(包括本章第3.1.2項中規定的條件),在本章附件(略)。
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略)不應與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略)抵觸,如果出現相互矛盾的情況,以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規定為準。
A3.4.3評標委員會在評標(包括初步評審和詳細評審)過程中,依據本章附件B中規定的(略)判斷投標人的投標是否為廢標。
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中規定的相關原則對投標報價中存在的算術錯誤進行修正,並根據算術錯誤修正結果計算評標價。
在初步評審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當就投標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要求投標人進行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投標人對此以書麵形式予以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澄清、說明或補正根據本章第3.3款的規定執行。
隻有通過了初步評審、被判定為合格的投標方可進入詳細評審。
A4.1.1評標委員會按照本章第3.2款中規定的程序進行詳細評審:
(1) 施工組織設計評審和評分;
(2) 項目管理機構評(略)
(3) 投標報價評審和評分,並對明顯低於其他投標報價的投標報價,或者在設有標底時明顯低於標底的投標報價,判斷是否(略)
(4) 其他因素評審和評分;
(5) 彙總評分結果。
A4.2.1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中規定的分值(略)組織設計進行評審和評分,並記錄對施工組織設計的評分結果,施工組織設計的(略)。
A4.3.1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中規定的(略)進行評審和評分,並記錄對項目管理機構的評分結果,項目管理機構的得分記錄為B。
A4.4.1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中規定的方法計算“評標基準價”。
A4.4.2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中規定的方法,計算各個已通過了初步評審、施工組織設計評審和項目管理機構評審(略)
A4.4.3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中規定的評分標準,對照投標報價的偏差率,分別對各(略),使記錄對投標報(略),投標報價的得分記錄為C。
A4.4.1投標報價按分(略):
A4.4.2按照評標(略),分別計算各個分項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
A4.4.3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中規定的方法,分別計算各個分項投標報價與對應的分項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之間的偏差率。
A4.4.4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中規定的評分標準,對照分項投標報價的偏差率,分別對各個分項投標報價進行評分,彙總各個分項投標報價的得分,記錄對各個投標報價的評分結果,投標報價的得分記錄為D。
根據評標辦法前附表中規定的分值設定、各項評分因素和相應的評分標準,對其他因素(如果有)進行(略),並記錄對其(略),其他因素的得分記錄為E。
根據(略).2.4項的規定,評標委員會判斷(略)。由評標委員會認定投標人以低於成本競標的,其投(略)。
在詳細評審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當就投標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要求投標人進行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投標人對此以書麵形式予以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澄清、說明或(略).3款的規定執行。
A4.8.1評標委員會成員應填寫詳細評審評分彙總表。
A4.8.2詳細評審工作全部結束後,彙總各個評(略),並按照詳細評審最終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對投標人進行排序。
A5.1.1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7.1款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在推薦中標候選人時,應遵照以下原則:
(1) 評標委員會按照最終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得分相同的,總報價低的排名在前;得分及總報價均相同的,按照(略).3規定的記名投票方式確定排序。),並根據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7.1款規定的中標候選人數量,將排序在前的投標人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2) 如果評標委員會根據本章的規定作廢標處理後,有效投標不足三個,且少於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7.1款規定(略),則評標委員會可以將所有有效投標按最終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為中標候選人向招標人推薦。如果因有效投標不足三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建議招標人重新招標。
A5.2.2投標人(略),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的,評標委員會按照最終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並確定排名第一的投標人為中標人。
評標委員會(略).4.2項的規定向招標人提交評標報告。評標報告應當(略)。
A6.1.1評標委員會應當執行連續評標的原則,按評標辦法中規定的程序、內容、方法、標準完成全部評標工作。隻有發生不可抗力導致評標工作無法繼續時,評標活動方可暫停。
A6.1.2發生評標暫(略),評標委員(略),待不可抗力的影響結束且具備繼續評標的條件時,由原評標委員會繼續評標。
A6.2.1除非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在評標中途更換: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不能到場或需在評標中途退出評標活動。
(2) 根據(略),某個或某幾個評(略)。
A6.3.2退出評標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其已完成的評標行為無效。由招標人根據本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委員會成員生產方式另行確定替代者進行評標。
在任何評標環節中,需評標委員會就某項定性的評審結論做出表決的,由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
附件B:(略)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略),是本章“評標辦法”的組成部分,是對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規定的(略)的總結和補充,如果出現相互矛盾的情況,以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規定為準。
投標人或其投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標作廢標處理:
B1.1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的。
B1.2有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或其他違法行為的,詳下:
B1.2.1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B1.2.2投標人之間約(略)
B1.2.3投標人(略)
B1.2.4屬於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投標;
B1.2.5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合行動;
B1.2.6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製;
B1.2.7不同投標人委(略)
B1.2.8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B1.2.9 不同投標人聘請同一個人為其投標提供技術或者經濟谘詢服務的,但招標工程本身要求采用專有技術的除外;
B1.2.10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B1.2.11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錯漏之處一致的;
B1.2.12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B1.2.13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台電腦編製或者同一台附屬設備打印;
B1.2.15不同投標人使用同一個人或者企(略)
B1.2.16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B1.2.17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者業績;
B1.2.18(略)人員簡曆、勞動關係證明;
B1.2.19提供(略)
B1.2.20其(略)
B1.2.21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並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B1.2.22招標人直接或者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B1.2.23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
B1.2.24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B1.2.25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B1.2.26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略)為;
B1.3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說明或補正的。
B1.4在形式評審、資格評審、響應性評審中,評標委員會認定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不符合評標辦法(略)
B1.5投標報價文件(投標函除外)未經有資格的工程造價專業人員簽字並加蓋執業專用章的。
B1.6在施工組織設計和項目管理機構評審中,評標委員會認定投標人的投標未能通過此項評審的。
B1.7評標委員會認定投標人以低於成本報價競標的。
B1.8投標人未按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0.5款規定(略)。
(以最終簽署合同文本為準)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項目名稱:
發 包 人:
承 包 人:
發包人(全稱):
住所:
承包人(全稱):
住所:
根據《中華人(略),遵循平等、自願、公**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總裝雨棚施工項目 工程施工及(略),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略)
2.工程地點:(略)。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略)
4.資金來源:(略)
5.工程內容:敞開式鋼棚,占地麵積約****㎡,包含雨棚基礎、地麵硬化(含綠化帶和原瀝青路麵)、鋼結構主體、雨棚彩板、照明等,詳見設計施工圖。另外廠區內其他區域地麵硬化約****㎡,地麵治理約****㎡。項目工期為90日曆天,暫定(略)9月30日。具體內容及要求詳見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
6.工程承包範圍:
本工程承包範圍為除發包人專業分包工程及發包人供貨的材料及設備外,本工程設計圖紙內所包含的土建、鋼結構、裝飾、安裝工程,以及質量保修期內的質保服務,包括發包人設計變更、工作聯係單涉及補充、完善和變更施工內容以及生產工藝設備的水、電、氣等公用管線的連接。
二、合同工期計劃開工日期:(略)
計劃竣工日期:(略)
工期(略):90天。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為準。
£其中(略):(略)
三、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略)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1.簽約合同暫定價為:
人民幣(大寫)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 (¥ 元);
(2)材料和工程設(略):
人民幣(大寫) (¥ 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 (¥ 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 (¥ 元)。
2. 合同價格形式:(略)
五、項目經理承包人項目經理:(略)
六、合同文件構成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補充協議、承諾書(若有);
(2)中標通知書(若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招標文件及答疑文件;
(5)通用合同條款;
(6)投標函及其附錄(若有);
(7)投標文件;
(8)圖紙;
(9)技術標準和要求;
(10)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11)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略)。
七、承諾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略),並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略),雙方理解並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本合同於 (略)簽訂。
十、簽訂地點本合同在**市**區 簽訂。
十一、其他本合同為雙方簽(略),如有任何與本(略),均以本合同為準。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之日起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 壹拾貳 份,均具(略),發包人執 捌 份,承包人執 肆 份。
發包人: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詳見《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中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
1.1 詞語定義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略)等資料。
1.1.2 合同當事人及其他相關方
1.1.2.4監理人:(略)
名 稱: ;
資質類別和等級: ;
聯係電話: ;
(略) ;
通信地址: 。
1.1.2.5 設計人:(略)
名 稱: ;
資質類別和等級: ;
聯係電話: ;
(略)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設備
1.1.3.7 作為施工現場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包括: (略)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略)
1.1.3.10 臨時占地包括: 發包人現場指定的現場辦公場地、職工生活區、材料加工場地、臨時堆放場地及其他臨時場地 。
1.3法律
適用於合同的其他規範性文件:(略)
1.4 標準和規範
1.4.1適用於工程的標準規範包括:同《通用合(略).4.1,前述標準規範發生變化的,承包人應按照最新的標準規範施工,確保工(略)。各標準規範要求不一致時,應以要求較高者為準。
1.4.2 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範的名稱: (略)
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範的份數: (略)
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範的名稱: (略)
1.4.3發包人對工程的技術標準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略)
1.5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順序為:(略)
1.6 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6.1 圖紙的提供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期限:(略)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數量:貳套(略)。已包括承包人(略),圖紙超過專用條款約定數量部分的複製費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內容:(略)
發包人有權根據設計和施工進度分批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不得以此為理由要求增加費用或順延工期。
1.6.3圖紙的修改和補充(增加)
圖紙(略),必須經發包人的設計變更流程下發並經監理人書麵提交給承包人,發包人和(略)。
如果發包人(略),並且承包人認為這種行為將要對施工工期造成影響時,承包人應立即就此以書麵形式通知發包人,同時說明所缺圖紙的具體細節並解釋該圖紙的延誤對工程施工進度的實際影響以及為避免這種影響該圖紙必須提供的最晚期限。如果在該最晚期限屆滿後,發包(略)實影響了關鍵線路的施工的,則按照第 7.5.1 項〔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約定順延工期。如果承包人未能(略),承包人無權(略)。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1)國家、行業、地方現行法規、規範、標準要求的各種文件,(如: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方案等);
(2)發包(略),(如:各類施工進度計劃、甲供材明細及計劃、深化設計圖紙、排版圖等);
(3)整套竣工資料(含竣工圖)。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為:發包人下達指令七日內,其中竣工資料應在竣工驗收之前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數量為:滿足實際使用要求,其中竣工資料三套;
承包人提供的文(略):書麵及電子版,書麵資料的格式應符合監理人、發包人、政府有關管理部門的要求 ;
發包人審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發包人收到承包人文件7天內提出意見;若有異議承包人應予以修改並重新報送直至取得發包人認可。
1.6.5 現場圖紙準備
關於現場圖紙準備的約定:現場保存一套蓋圖紙審查合格章的完整圖紙,以供驗收時使用。。
1.7 聯絡
1.7.1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在七 天內將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書麵函件送達對方當事人。
1.7.2 發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略)
發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略)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略)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略)
監理人接收文件的地點:(略)
監理人指定的接收人為:(略)
1.10 交通運輸
關於出入現場的權利的約定:(略)
關於場外交通和場內交通的邊界的約定:
已有廠區內項目,以監理人/發包人審核通過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總平麵布置圖為依據,以項目施工場地與非施工區域的區域隔離為界,隔離分界以內為場內交通,分界以外為場外交通。
關於發包人向承包人免費提供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的約定:場內交通設施及道路由承包人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其費用已(略)。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由 承包人承擔。
1.11 知識產權
1.11.1關於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製或委托編製的技術規範以及反映發包人關於合同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略)
關於發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製的要求:(略)
1.11.2 關於承包人為實施工程所編製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
(略)
關於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製的要求:(略)
1.11.4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所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的承擔方式:(略)
1.13工(略)
出現工程量清單錯誤時,是否調整合同價格:
本合同為(略),綜合單價不因工程量清單的變化而調整,工程量據實計量,合同價格的調整以最終結算為準 。
允許調整合同價格的工程量偏差範圍: (略)
2. 發包人2.2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代表:(略)
姓 名: ;
身份證號: ;
(略) ;
聯係電話: ;
(略) ;
通信地址: 。
發包人(略):負責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發包人有關的事宜:對本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材料和設備進場進行監督管理;對涉及工期調整、設計變更和現場工程量簽證、工程形象進度報告及工程款審核、竣工結算報告等影響工程造價的相關事項作出處理;辦理工程移交、資(略)
凡涉及工期調整、工程暫停、工程複工、變更洽商、工作聯係單、現場簽證、工程計量、價格調整、價格確認、工程驗收等其他可能影響發包人利益的內容必須發包人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發包人項目章後方可有效。
2.4 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和基礎資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現場
關於發包人移交施工現場的期限要求:(略)
發包人可以按單位工程或工程標段分階段提供施工現場。
2.4.2 提供(略)
關於發包人應負責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條件,包括:執行《通用(略),且發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水準點與坐標控製點,以書麵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2.5 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
發包人提供資金來源證明的期限要求:(略)
發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擔保:(略)
發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形式:(略)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內容:
£以項目所在地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以及城建檔案館的相關要求為準。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資料套數: 竣工資料紙質(3)套,電子掃描文檔(刻盤)1套,其中竣工圖四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費用承擔: (略)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移交時間:
工程竣工後竣工驗收前提供,否則不予組織竣工驗收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形式要求:
符合發包人檔案室及項目屬地城建檔案館的要求,取得(略)。
符合發包人檔案管理要求。
(10) 承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3.1.10.1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略)
3.1.10.2承包人必須對發包人提供的原始基準點、坐標、標高等測 量控製點進行複核,並將複核結果報監理人審核。此後控製點由承包人負責保護,並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於控製點破壞或失準帶來的重新測量、放點費用及由此帶來的其他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3.1.10.3已竣工工(略),承包人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複。
3.1.10.4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略),並恢複原狀。
3.1.10.5承包人負責做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文物及花木的保護,由於承包人原因導致現場周圍建築物、構築物(略)由承包人承擔。
3.1.10.6承包人需為發包人直接發包的的專業工程分包人或者材料及設備供應商提供總包管理及配合工作。
1)承包人須對(略),編製含分包工程在內的進度計劃。分包工程實施前,承包人應要求各發(略)
2)按進度計劃要求移交分包工程所需的工作麵,為分包人在使用施工用地、道路和其他公用設施等方麵提供方便。
3)向分包人提供標高、定位點線、施工**與場地以及提供現有的施工腳手架和垂直運輸設施的使用。
4)向分包人提供施工用照明用電、施工用水接口,費用由分包人承擔。
5)承包人所敷設的臨(略)要。承包人拆除臨時施工水電源、工程腳手架和垂直運輸設施前須征得監理人和發包人批準,如擅自拆除上述設施,則承包人需重新完善滿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的設施。
6)承包人應審核分包人進場材料必須是經發包人認可並達到相關標準的材料,監督分包人按現行施工及驗收規範施工,參加工程施工驗收,對分包人的施工質量和工期、安全文明進行管理並承擔總包責任。
7)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由承包人負總責。 承包人(略)承擔連帶責任。
8)要求分包人作好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協調交叉工作麵的成品保護工作,整體工程的成品保護由承包人負責。
9)承包人應做好其他配合工作,如剔槽打眼、嵌縫補縫、抹麵、二次灌漿等及因工程實際情況而指定承包人預留預埋和配合的施工,以及所有橋架管線綜合布線圖。
10)負責承包人在現場指定的垃圾堆放點的統一垃圾清運並承擔費用,承包人應在施工總平麵布置中考慮統一的垃圾堆放點。分包人應負責將其施工範圍內的建築垃圾運到承包人在現場指定的垃圾堆放點。
11)承包人應督(略),並歸類整理彙入總包工程竣工檔案。
3.1.10.7壓力管道、壓力容器、特種設備的安裝施工,承包人必須確保其通過國家質量監督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的檢驗驗收。
3.1.10.8承包人應(略),對於超過一定(略),承包人應當組(略)。
3.1.10.9由於後期工程(公建、管網、景(略))施工造成的臨時設施搬遷重建費及材料的二次倒運費已在措施費中包括,結算時不再調整。
3.1.10.10承包人應及時繳納按政府規定由承包人承擔的有關費用、稅項等,提供相關資料文件及協助發包人辦理工程政府建設手續,負責辦理質監竣工驗收、消防驗收、建築節能驗收、城建檔案驗收(發包人資料由發包人負責提供,承包人負責妥善保管、一並歸檔辦理檔案驗收),協助辦理規劃、環保及工程竣工結算備案、竣工驗收備案等工作。
3.2 項目經理
3.2.1 項目經理:(略)
姓 名: ;
身份證號: ;
建造師執業資格等級: ;
建造師注冊證書號: ;
建造師執業印章號: ;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號: ;
聯係電話: ;
(略)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對項目經理的授權範圍如下:代表承包人負責履行合同,直接負責本工程施工中的各項工作。
關於項目經(略):每月不少於25日曆天,每少一天,向發包人支付****元/天的違約金,如遇特殊事項須向發包人代表請假,經批準後可無需支付違約金。
承包人未提交勞動合同,以及沒有為項目經理繳納社會保險證明的違約責任: 向發包人支付合同最終結算價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沒有最終結算價的,按簽約暫定價的千分之(一)計算 。
項目經理未經批準,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違約責任: 每出現1次向發包人支付****元違約金,以上違約金額累計金額超過合同簽約暫定價百分之(十)的,視為承包人嚴重違約,發包人有權與承包人解除合同,承包人將承擔由此給發包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向發包人支(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沒有最終結算價的,按簽約暫定價的千分之五計算並按發包人要求換回或者履行變更手續,並應承擔由此給發包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3.2.4 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 承包人未按發包人要求更換項目經理,每逾期一天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元,此違約金額累計超過合同簽約暫定價(百分之十)的,視為承包人嚴重違約,同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承包人還應承擔由此給發包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3.3 承包人人員
3.3.1 承包人提交項目管理機構及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安排報告的期限:不遲於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前7天內,按照投標文件項目管理人員配備提供。
3.3.3 承包人無正當(略):每逾期一天,按****元/人次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離開施工現場的批準要求:應征(略),並提供與原管理人員能力相當的接替人員代行其職責 。
3.3.5承包人擅自更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 按(****元)/人次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並應按發包人要求予以換回或者履行變更手續,提供與原管理人員資質能力水平相當的人員接替。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違約責任: 每發生一人次,按(****)元/人次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和經發包人書麵認可外所有建安工程禁止分包 。
主體結構、關鍵性工作的範圍: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建築電氣、給排水、消防工程。
允許分包的專業工程包括:(略)
其他關於分包的約定: 發包人有權自行將承包人承包範圍內的部分工作交由指定的分包人進行實施,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異議或者要求任何形式的補償,並承擔總包管理責任 。
3.5.4 分包(略)
關於分包合同價款支付的約定:若因承包人支付勞務分包人、材料設備供貨商等工程款不及時造成上訪、圍堵等不良影響的,發包人有權直接向勞務分包人、供貨商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應就(略),並應自行解決與勞務分包人、供貨商的財務及發票處理問題,同時承包人應承擔該款項雙倍的違約金,並承擔對發包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
3.6 工程照管與成品(略)
承包人負責照管工程及工程相關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起始時間: (略)
3.7 履約擔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約擔保: (略)
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形式、金額及期限的:
(1) 形式:/
(2) 金額:(略)
4. 監理人4.1監理人的一般規定
關於監理人的監理內容: (略)
關於監理人的監理權限: (略)
須經發包人事先批準行使的權力:開工、停工、複工令的下達,合同工期、工程變更、現場經濟技術簽證、工程付款。監理(略)發包人蓋章後方為有效。
關於監理人在施工現場的辦公場所、生活場所的提供和費用承擔的約定: (略)
4.2 監理人員(按監(略))
總監理工程師:
姓 名: ;
(略) ;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號: ;
聯係電話: ;
(略) ;
通信地址: ;
關於監理人的其他約定:任何簽證(包括但不限於對工程量的確認、對材料價格的確認及對工程價款的確認),需經發包人書麵同意後監理人方可簽字確認;未經發包人書麵認可,監理人擅自簽字確認,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監理人承擔全部責任。
4.4 商定或確定
在發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時,發包人授權監理人對以下事項進行確定:
(1) (略)
(2) (略)
(3) (略)
5. 工程質量5.1 質量要求
關於工程獎項的約定:(略)
5.3 隱蔽工程檢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監理人隱蔽工程檢查的期限的約定: (略)
監理人不能按時進行檢查時,應提前 24 小時提交書麵延期要求。
關於延期最長不得超過: (略)
6. 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項目安全生產的達標目標及相應事項的約定:應當遵守國家和工程所在地有關安全生產規定的要求,同時遵守發包人廠區園區的一切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執行附件10《(略)》、附件11《(略)》。承包人負責本工程施工作業區、料場、辦公區、生活區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治安、消防管理等工作,對本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承擔全部責任。承包人須確保因工重傷、死亡事故為零,若發生重傷、死亡事故,除承擔一切責任外須承擔違約金****元/人次 。
6.1.4 關於治安保衛的特別約定: 承包人應為現場保衛提供足夠的保安人員及相應設施 。
關於編製施工場地治安管理計劃的約定: (略)
6.1.5 文明施工
合同當事人對文明施工的要求: 詳見附件10《(略)》、附件11《(略)》。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從施工現場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設備、多餘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的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簽約價中,不另行計取。
6.1.6 關於安全文明施工費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約定:
支付比例:£應依據項目屬地政府有關規定,已包含在合同(略),不另行支付。
付款形式:(略)
支付期限:發包人在支付合同預付款(已包含(略))時。
7.1 施工組織設計
7.1.1 合同當事人約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的其他內容: 承包人應提交施工現場臨時用水用電方案及治安保衛方案。承包人所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不得低於承包人在投標施工組織設計中說明的所有工程內容、標準和承諾。
7.1.2 施工組織設計(略)
承包人提交詳細施工組織設計的期限的約定: 不遲於項目第一次工地例會前七天,向發包人、監理人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 。
發包人和監理人在收到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後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 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後7天內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 。
7.2.2 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
發包人和監理人在收到修訂的施工進度計劃後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 收到修訂的施工進度計劃後7天內完成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 。
7.3 開工
7.3.1 開工準備
關於承包人提交工程開工報審表的期限: (略)
關於發包人應完成的其他開工準備工作及期限: (略)
關於承包人應完成的其他開工準備工作及期限:(略)
7.3.2開工通知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監理人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內發出開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權提出價格調整要求,或者(略)。
7.5.1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7)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情形須是造成關鍵線路上的工期延誤承包人才能有權要求發包人**工期,發包人據實順延工期但不予承擔延期造成的費用增加。
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因任何因素(略),總工期均不予順延,停工費用損失不予計取;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約定的工期完成任一關鍵裏程碑節點的,各裏程碑節點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最終結算價0.5‰的金額(略),沒有最終結算價的,按合同簽約暫定價的0.5‰計算;各裏程碑節點逾期超過90天,每逾期(略),沒有最終結算價的,按合同簽約暫定價的0.5‰計算,發包人(略)。若某個節點未完成,但後續節點按期完成且不影響整體工程如期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可以向承包人無息返還之前未完成節點違約金 ,但造成發包人的損失部分不予免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上限:合同最終結算價(略) ,沒有最終結算價的,按合同簽約暫定價的3%(比例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和特點確定) 。
不利物質條件的其他情形和有關約定: 不利物質條件發生時,承包人應在24小時內通知監理人和發包人;收到通知24小時內發包人完成核實並通過監理人發出指示 。
發包人和(略):
(1)風力:(略)
(2)降雨:(略)
(3)降雪:(略)
(4)省級氣象部門發布的氣象預報連續3天40攝氏度以上。
承包人需要(略),如果承包人沒有采取合理措施,導致損失擴大,那麼無權就損失擴大部分向發包人主張賠償。同時,承包人要履行通知義務,通知監理人和發包人,並在通知中對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進行描述,並陳述其(略)。如果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發生在因承包人單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後的時間內,承包人在此種情況下無權要求發包人**其工期及/或賠償任何損失
7.9 提前竣工的獎勵
7.9.2提前竣工的獎勵: (略)
8. 材料與設備8.4.1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的保管費用的承擔: 已包含在簽約合同價中,(略)
8.6 樣品
8.6.1 樣品的報送與封存
需要承包人報送樣品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樣品的種類、名稱、規格、數量要求:本項目中所有使用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門窗、潔具以及安裝主要管材管件等均須經過發包人和監理人對樣品進行書麵審批確認後方可采購進場。承包人報送樣品的材料或工程設備必須是原廠正品,若使用冒牌、貼牌產品,一經查處,須承擔(略)元/次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
8.7材料與工程設備的替代主要設備及主要材料品牌按照附件4表中選擇。投標文件中已按附件4選擇品牌的,按投標文件所報品牌執行;未按附件4選擇的,施工過程中必須按此表選擇品牌;附表外其他材料,承包人在投標時明確品牌的必須使用投標品牌。另外,材料及設備必須是原廠生產,禁止使用委托第三人生產後貼牌的材料和設備,否則按不合格材料處理,承包人(略)。
未經發包人批準,承包人不得(略),否則視為(略),一經發現,無論本工程是否已經竣工或是否驗收合格,發包人均有權要求承包人對其進行更換,並按照應該使用(略),因更換造成的工期延誤和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在承包人完成更換之前,該部分工程款不予計入進度款或者進行結算。
若因市場貨源不足或供貨時間原因確需采用其他品牌、廠家同類產品替代的,承包人必須報發包人審核批準,並同時(略)。若替代產品的單價高於合同約定(投標)品牌單價,不予調整;若(略)(投標)品牌單價,按實調整。
根據(略),發包人有權自行將部分乙購材料、設備改為甲供,或將部分甲供材料、設備改為甲指乙購,價格調整按合同約定條款執行。發包人無需為上述采購方式的變化向承包人支付其他額外費用或者補償,且工期不予順延。
8.8 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關於修建臨時設施費用承擔的約定: (略)
施工現場需要配備的試驗設備: (略)
施工現場需要具備的其他試驗條件: (略)
9.3材料、工程設備和工程的試驗和檢驗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負責施工過程中所有材料、工程設備及工程的檢驗、檢測、試驗等(包含但不限於見證取樣檢測、地基基礎檢測、主體結構檢測、鋼結構檢測、空氣質量檢測、弱電檢測、外牆保溫係統型式檢測、防雷檢測、消防檢測、沉降觀測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包含在合同簽約價中;承包人自行委托檢測機構的,必須經監理人、發包人和當地質量安全監督等政府部門的認可。發包人可直接委托第三方有資質的檢驗檢(略)人承擔,若發包人代為支付,則在竣工結算時按實際發生費用予以扣除。
9.4 現場工藝試驗
現場工藝試驗的有關約定:執行《通用合同條款》,滿足國家相關驗收規範規定、項目屬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的要求 ,由承包人承擔相應的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簽約價中不單獨計取 。
關於變更的範圍的約定:(略)
10.3變更程序承包人應遵守發包人製定的變更流程。變更指示應當由發包人以書麵形式發出,發包人也可委托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變更指示。任何變更指示須經過發包人簽字蓋章確認後方才有效。根據發包人需要,承包人須在發包人發出通知後2日內遞交擬實施變更部分有關的費用預算。
10.3.3 變更執行承包人收到書麵變更執行實施的指示後,應立即按變更指示進行變更工作,承包人不得以發包人和承包人之間未能就變更計價達成一致意見而拒絕實施變更工作,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和一切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10.4 變更估價
10.4.1 變更估價原則
關於變更估價的約定: 關於變更估價的約定: (1)如發生與原子項相同的清單項,以承包人投標書或其他有關文件中已有綜合單價乘以工程量進行結算。
(2)如發生(略),新增清單項的消耗量按原子項執行(高於定額含量的按定額含量執行);新增清單項的人工、機械單價執行原子項單價,投標文件中已有價格的材料執行投標價格,投標文件中沒有價格的主要材料按照發包人確認的價格執行(略),以實際工程量據實結算。
(3)非以上(1)、(2)兩種情況,按照以下原則據實結算:
① 計價依據:《**市建築工程計價定額》(CQJZDE-****)、《**市安裝工程計價定額》(CQAZDE-(略))、《**市(略)(CQZSDE-****)、《**市建設工程費用定額》CQFYDE-****)、《**(略)(CQSZDE-****)《**仿古及園林工程計價定額》(CQFGYLDE-****)、《**市(略)(CQFWXSDE-****)。
② 工程類別:建築執行Ⅲ類取費,安裝執行工業安裝取費,裝飾執行Ⅲ類取費,市政執行Ⅲ類取費;
③ 人工費建築工程128元/工日,裝飾工程138元/工日,安裝工程138元/工日,市政工程117元/工日,園林綠化工程117元/工日;材料費投標文件中已有價格的材料執行投標價格,投標文件中沒(略)麵確定的價格執行,其中清單已有價格的材料(如電線電纜),僅規格型號發生變更的,變更後僅調整不同規格型號的材料市場價差;
④ 承包人按上述原則就清單外工作內容按稅前造價最終優惠率(即1-中標金額/投標金額)*100%;
⑤ 結算方式:本部分工程造價=稅前造價*中標金額/投標金額+稅金;
(4)非以上(1)、(2)、(3)三種情況,由承包人事前提出書麵報價,由發包人按照規定程序審批後確定單價,以實際工程量結算。
(5)按上述原則組成的新綜合單價,明顯偏離市場價時,發包人有權利對其價格進行調整。
(6)招標文件或其他有關文件中所列材料暫定價按照發包人書麵(略)
(7)因變更或其它情況導致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與預算書或工程量清單中有變化時,綜合(略)。
(8)£本工程清單內及清單外所有的措施費總價包幹使用。無論發生任何變化,措施費均不做調整;
(9)本項目總承包服務費及甲供材料(設備)采保費包幹使用。說明:(略)
(10)稅金:(略)(根據最新政策調整)
監理人審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議的期限: (略)
發包人審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議的期限: (略)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降低了合同價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經濟效益的獎勵的方法和金額為: /
對於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采取第 / 種方式確定。由發包人招標確定暫估價供應商或分包人。
10.7.2 不屬於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對於不屬於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采取第 / 種方式確定。由發包人確定暫估價供應商或分包人。
10.8 暫列金額
合同當事人關於暫列金額使用的約定:暫列金額由發包人掌握使用,已在合同價格中,使用餘額歸發包人所有 ,用於支付合同簽訂時不確定或不可預(略)場簽證等的費用。
11. 價格調整市場價格波動是否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
£不作調整。
11.2法律變化引起的調整
本合同價格不隨法律及其他規範性文件、政策的調整而調整。但增值稅(略)。
1、(略)。
綜合單價包含的風險範圍: 除了專用條款11.1條列明的可調價材料範圍中材料市場價格波動及不可抗力之外的其他風險 。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承包人投標時已考慮,已包含在綜合單價中不單獨列出。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 可調價材料範圍中材料市場價格波動執行11.1條,不可抗力按17.3條。
2、總價合同。
總價包含的風險範圍: 除了專用條款11.1條列明的調價材料範圍中材料市場價格波動、施工範圍變化導致工程量增減幅度 %以上及不可抗力之外的其他風險 。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承包人投標時已考慮,包含在合同簽約價中。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 調價材料範圍中材料市場價格波動執行11.1條,施工範圍變化執行10.4.1, 不可抗力按17.3條。
3、其他價格方式: (略)
12.2.1 預付款的支付
預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額:
按合同簽約價的30%(預付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費),付款方式為半年期商業彙票 。
預付款支付期限: (略)
預付款扣回的方式:(略)
12.2.2 預付款擔保
承包人提交預付款擔保的期限:(略)
預付款擔保的形式為:(略)
12.3 計量
12.3.1 計量原則
工程量計算規則:《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略)及招標文件說明 。
12.3.2 計量周期
關於計量周期的約定:
£按工程進度節點計量(1)鋼結構主體完工(2)項目完工
12.3.3 (略)的計量
關於(略)計量的約定: (略)
12.3.4 總價合同的計量
關於總價合同計量的約定: (略)
12.3.5總價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計量支付的,是否適用第12.3.4 項〔總價合同的計量〕約定進行計量: (略)
12.3.6 其他價格形式合同的計量
其他價格形式的計量方式和程序: (略)
12.4 工程進度款支付
關於付款周期的約定:
付款方式:(略)
預付款為中標金額的30%,鋼結構主體完工並驗收合格後支付至中標金額的60%,項目施工完成通過發包人初驗收後支付至中標金額的80%,完成審計結算和竣工驗收後支付至結算金額的95%,質保金為結算金額的5%,兩年質保期滿、完成保修責任後無息返還質保金。以上各階段(預付款除外)均在收到發票掛賬後次月付款。預付款在合同簽訂後30日內支付。
12.4.2 進度付款申請單的編製
關於進度付款申請單編製的約定:(略)
12.4.3 進度付款申請單的提交
(1)(略)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略)
(2)總價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略)
(3)其他價格形式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略)
12.4.4 進度款審核和支付
(1)監理人審查並報送發包人的期限: (略)
£造價谘詢人在收到監理人確認工程形象計量後3天內完成進度款的審核;
發包人完成審批並簽發進度款支付證書的期限:收到監理人或造價谘詢人的審核意見後3天內簽署意見。
(2)發包人支付進度款的期限: (略)
發包人逾期支付進度款的違約金的計算方式: 發包人逾期 45天支付是可以接受的 ,不視為發包人違約,承包人應保證正常施工。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編製
2、總價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編製與審批: (略)
3、(略)的總價項目支付分解表的編製與審批: (略)
13.1 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13.1.2監理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時,應提前 24 小時提交書麵延期要求。
關於延期最長不得超過: (略)
關於竣工驗收程序的約定: (略)
發包人不按照本項約定組織竣工驗收、頒發工程接收證書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 (略)
13.2.3竣工日期
以發包人、承包人、監理人、設計人、勘察人共同簽署的《竣工驗收報告》的簽署日期為準。
13.2.5移交、接收全部與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發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驗收問題整改完成,經發包人再次驗收合格後7天內 。
發包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略)
承包人未按時(略),違約(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最終結算價0.5‰的金額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沒有最終結算價的,按合同簽約暫(略).5‰;逾期超過90天,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最終結算價1‰的金額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沒有最終結算價的,按合同簽約暫定價的1‰,發包人並有權書麵通知單方麵解除未完成部分工程的合同。
13.2.6竣工資料移交
工程完成後,在組織竣工驗收前,承包人應向發包人移交三套完整、合格的竣工資料及全套資料掃描電子版(硬盤存儲),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不符合歸檔及備案要求的,發包人有權退回,承包人(略),在未完成竣工資料移交前發包人不予組織竣工驗收,由此造成工期逾期及其他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為免異議,若雙方因任何階段的工程款金額、支付等事宜產生糾紛的,承包人仍應向發包人移交竣工資料及其他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遲或拒絕移交,前述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或通過本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13.3 工程試車
13.3.1 試車程序
工程試車內容: (略)
(1)單機無(略) 承包人 承擔;
(2)無負荷聯動試車費用由 承包人 承擔。
13.3.3 投料試車
關於投料試車相關事項的約定: (略)
13.6 竣工退場
13.6.1 竣工退場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場的期限: 工程移交完成後7天內(說明:可視項目具體情況,原則上不晚於兩周)。
14. 竣工結算14.1 竣工結算申請
承包人提交竣工結算申請單的期限: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30日內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工程項目結算審計報審資料編製規範》,如實編製、申報並完成竣工結算資料的提交,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資料不符合發包人要求的,發包人有權退回,承包人應當按要求重新提交合格的竣工結算資料。逾期完成提交的,每逾期一天視情節嚴重情況承包人承擔(略)違約金(前後違約條款金額不一致的,以標準高者為準),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其他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竣工結算申請單應包括的內容: 竣工結算書、竣工結算報審會簽表、竣工圖、施工合同、結算依據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工作聯係單、工程量簽證、批價單、工期說明、監理總結、甲供材對賬單、施工分界界麵劃分說明等);資料份數:竣工圖一套,其他原件一套,複印件一套。。
14.2 竣工結算審核
發包(略)內給予確認或提出意見。在結算審計過程中,承包人負責積極配合工程審計單位開展工作,由於結算資料不齊全中需要提供證明文明或者補充相關資料,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的通知後需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提交補充資料,逾期可申請延期,最長(略)。如果再次逾期,則視為承包人放棄訴求,將以利於發包人的原則處理,承包人須無條件認可最終審計結果。由於承包人補充資料不及時造成的竣工結算審批期限延期的,由承包人承擔一切損失和後果。
發包人審批竣工付款申請單的期限: 竣工結算經發包人審核完成,並承包人將竣工付款申請單提交發包人後,發包人28天內完成審批。
發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略)
關於竣工付款證書異議部分複核的方式和程序: (略)
14.4 最終結清
14.4.1 最終結清申請單
承包人提交最終結清申請單的份數: (略)
承包人提交最終結算申請單的期限: (略)
14.4.2 最終結清證書和支付
(1)發包人完成最終結清申請單的審批並頒發最終結清證書的期限: (略)
(2)發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略)
15.2缺陷責任期
缺陷責任期的具體期限: (略)
15.3 質量保證金
關於是否扣留質量保證金的約定: (略)
15.3.1 承包人提供質量保證金的方式
質量保證金采用以下第 (2) 種方式:
(1)質量保證金保函,保證金額為: ;
(2) 5%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種方式:
(1)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質量保證金的計算基數不包括預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略)
(2)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性扣留質量保證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關於質量保證金的補充約定: (略)
15.4保修
15.4.1 保修責任
工程保修期為: (略)
15.4.3 修複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並到達工程現場的合理時間:(略)
16.1 發包人違約
16.1.1發包人違約的情形
發包人違約的其他情形: (略)
16.1.2 發包人違約的責任
發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
(1)因發包人原因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前7天內下達開工通知的違約責任: 發包人發出延期通知,調整開工日期,工期予以順延。
(2)因發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責任:承包人應給給(略),寬限期滿仍未支付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發布的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根據逾期付款天數計算支付違約金 。
(3)發包人違反第10.1款〔變更的範圍〕第(2)項約定,自行實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轉由他人實施的違約責任: (略)
(4)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違約責任: (略)
(5)因發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造成暫停施工的違約責任: (略)
(6)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沒有在約定期限內發出複工指示,導致承包人無法複工的違約責任: (略)
(7)其他: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執行第20條(爭議解決)。
16.1.3 因發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項〔發包人違約的情形〕約定暫停施工滿 56 天後發包人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承包(略)。
16.2 承包人違約
16.2.1 承包人違約的情形
承包人違約的其他情形:
(1) 未達到合同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標準;
(2) 未按合同約定及時進行竣工驗收、工程資料移交及工程移交,竣工結算,竣工驗收備案;
(3) 現場項目管理班子人員未按中標文件配備及擅自更換;
(4) 未履行總包管理責任;
(5) 由於承包人(略),造成聚眾圍堵、上訪等對發包人造成聲譽、形象等不力影響 。
(6)如發包人發現實際施工人存在借用或冒用承包人的資質、印章等(略)際施工人支付工程款,而不構成違約,也無需向承包人或實際施工人承擔包含利息在內的任何違約及賠償責任。
16.2.2承(略)
承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 前述專用條款有約定的按專用條款約定執行,其他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費用及相應法律責任並承擔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發包人直接經濟損失、向第三人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等。相應的違約金從當期進度款中扣除或依據銀行履約保函,由擔保方見索即付。
承包人拖欠農(略),發包人有權(略)。
(1)承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要求限期改正,發現一次視情況處以****-****元的罰款,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的,負責返工、修理,情況嚴重的,要求停工整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於未經驗收的隱蔽工程,不予計量工程量,罰款和賠償金從當期工程款或依據履約保函進行索賠。
1.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
2.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
3.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在施工中不執行配比、不計量的;
4.未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進行檢驗的;
5.未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取樣檢測的;
6.不按照驗收程序進行過程驗收,擅自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的;
7.不執行樣板開路的;
8.對於監理工程師或其他質量監督部門提出的問題未按時整改的;
9.對於施工中出現的質量隱患隱瞞不報的;
10.現場管(略),造成現場質量保證體係不健全;
11.現場管理人員不服從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的管理的;
12.發包人認為其他(略)。
(2)承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要求限期(略),視情況處以****-****元的罰款,該罰款直接從當期進度(略),進行停工整頓,工期不相應**,造成損失的,承包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施工前未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作出詳細交底的;
2.未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安全施工措施或者施工現場未實行封閉圍檔的;
3.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
4.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築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5.未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的;
6.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未經查驗或者查驗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7.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其他垂直運輸設備的;
8.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其他垂直運輸設備的
9.未編製安全管理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或者其他專項施工方案的。
10.未進行(略)
11.生活或建築垃圾不按規定進行清理和外運的,道路未采取經常(略)
12.物料及施(略)
13.未按規定設置下水道、沉澱池,排水係統不通暢的;
14.施工機械不及時清洗,運輸車輛(略)
15.在施工現(略)
16.外腳手架(略)用具不符合本規定的;
17.未采取防塵措施,造成較嚴重的揚塵汙染的。
(3)承包人管理人員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要求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不服從發包人或監理單位的合理要求的,出現一次,視情況對承包人處以(略)罰款,必要時要求承包人停工整頓,工期不相應**;對於確實不能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更換項目負責人。
(4)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環保、消防安全等事故以及發生尋釁滋事、打架糾紛、偷竊等不良行為,因處理不當造成惡劣影響的,發包人視具體情況對承包人處以(略)元的罰款。
(5)承包人必須按時參加監理單位、發包人組織的相關會議,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會議者,應提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並得到同意,否則按曠會進行處罰。開會遲到(略),罰款200元/人次;遲到30分鍾以上的,罰款500元/人次;曠會者罰款****元/人次。
(6)承包人應按監理(略)。因自(略)合要求者,罰款****元/次。
(7)工程交付使用後,承包人項目經理負責承包人質量維修體係的建立,並主持處理質量維修工作;承包人所負責的施工範圍均應成立維修施工小組,項目經理總負責,各維修小組應至少配備管理人1人,土建施工人員1人、安裝施工人員2人。如出現質量維修不及時影響使用單位生產,或經發包人檢查未按期完成維修的,根據產生原因對承包人給予每次****-****元的罰款。各專業分包單位的質量維修管理均由承包人負責,並承擔連帶責任。
(8)承包人相關(略),審核、審(略),成果文件偏離實際情況或市場價格較大,未進行正常完善、修正的,發包人每發現一次視影響程度處罰承包人 ****-**** 元。
(9) 承包人未按照(略)審竣工結算資料的,發包人每發現一次視影響程度處罰承包人500-****元;承包人結算資料有重複報審的,發包人每發現一次視影響程度處罰承包人****-**** 元;承包人報審竣工結算時提供虛假材料的,發包人每發現一次視影響程度處罰承包人****-**** 元。
(10) 凡項目(略),每拖期一個月發包人視影響程度處罰承包人 ****-**** 元。
(11)承包人(略),發包人每發現一次視影響程度處罰承包人****-**** 元。
(12)審定工程造價與報審工程造價相比,審減率高於 25%的,發包人每發現一次視影響程度處罰承包人 (略);審減率高於 35%的,發包人將視嚴重程度將承包人列入企業黑名單。
16.2.3 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關於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特別約定: 前述專用條款有約定的按專用條款約定執行。
發包人繼續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臨時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義編製的其他文件的費用承擔方式: 材料、設備、臨時工程協商處理,其他費用發包人不予承擔。
17. 不可抗力17.1 不可抗力的確認
除通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視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1.1 7級以上的地震;
17.1.2 8級以上持續24小時的大風;
17.1.3 持續降雨24小時且降雨量為200mm以上;
17.1.4 省級氣(略)
17.1.5 日最低溫度-20℃及以下【有約定冬歇期地區冬季停工的除外】。
17.1.6 6小時內降雪量達15mm以上且降雪持續。(暴雪(略))
17.1.7 由於政府限製(略)(含環保(略))。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後,發包人應在商定或確定發包人應支付款項後 60 或者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天內完成款項的支付。
18. 保險18.1 工程保險
關於工程保險的特別約定: 發包人將建築工程一切險或安裝工程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意外傷害險的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簽約價中。承包人在投標時已自行測算所有保險費用,並已考慮風險因素。承包人的投保範圍必須符合工程所在地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並與合同承包範圍一致。上述保險責任期限自承包人實際進場之日起至實際竣工退場。
承包人若未按合同約定投保,施工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與本工程有關的人員、工程、財產等意外傷害、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18.3 其他保險
關於其他保險的約定: 承包人支付的保險均已包含在合同簽約價中,發包人不再支付 。
承包人是否應為其施工設備等辦理財產保險:(略)
18.7 通知義務
關於變更保險合同時的通知義務的約定: (略)
19. 索賠
承包人(略),承包人應在2日內測算其成(略)。承包人在工作內容實施完畢後7日內完成工程量簽證和清單外價格審批。每月20日承包人應當無遺漏的按發(略)月形象進度款。承包人(略),視為承包人自願放棄要求發包人支付該增項費用的權利,發包人亦不再受理上述事宜。
20.3 爭議評審
合同當事人是否同意將工程爭議提交爭議評審小組決定: (略)
20.3.1 爭議(略)
爭議評審小組成員的確定: (略)
選定爭議評審員的期限: (略)
爭議評審小組成員的報酬承擔方式: (略)
其他事項的約定: (略)
20.3.2 爭議評審小組的決定
合同當事人關於本項的約定: (略)
20.4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的爭議,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建設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起訴。
20.6補充條款
1、 施工區、生活區水電費按表計量繳費,發生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從發包人產權的箱變、給水點接水電的,發生的水電費,每月計量核算(略),結算時按累計實際發生總費用從竣工結算中一次性扣除。
2、施工生活區位置按照發包人統一安排,指定位置搭設。項目部現場辦(略),後續由於(略)括。
3、承包人在施工階段中須采用BIM技術,需分別創建深化設計、施工過程、施工竣工等信息模型,滿足施工要求。竣工驗收後,建築信息模型整理無償交付給發包人運維階段使用。
4、本項目中(略),不得使用翼板鋼。
5、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在質保期內,承包人必須建立(略),向發包人駐廠提供保產服務一年,以便及時(略)。
6、工程結算審計,由發包人委托造價谘詢單位審計或自行審計,基本審計費由發包人支付;對審計差額超過5%的部分,按審減額的5%計取審計費,由承包人支付;審增部分按實際審增額的5%計取審計費,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支付的審計費由發包人在工程結算款中代扣代繳或在工程結算審定值中直接扣除。
7、承包人必須落實建築工程項目農民工實名製和工資專用賬戶管理製度以及最新的**市建築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辦法,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由承包人按相(略)
10、(略),進入重汽所有廠區的物流車輛必須為重汽品牌,無條件嚴格遵守廠區人員車輛進出管理規定,否則造成的倒運費及工期等一切損失均有承包人承擔。
11、承包人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服從項目屬地(略),積極配合做好開工複工手續,施工現(略)。防疫各項費用包含自合同簽約價中,不另行計取。
12、發包人有權就發包人直接發包的專業工程要求承包人與專業工程承包人簽訂分包合同,承包人不得有任何異議並應積極配合,否則發包人有權拒絕支付工程款。
13、發包人有權在工程款內扣留30萬元群體事件保證金,若發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群體上訪事件或拖欠工人工資的情形,經發包人核實後,發包人有權在該筆保證金內扣除相應金額的款項代為支付;若未發生因承包人(略)
14、本次合同價款分工程量清單價款和清單外費率兩部分。已充分考慮目前圖紙雖未設計,但施工過程中補充、完善和變更施工內容以及工藝設備的水、電(略)
15、本工程的工傷保險由承包人按項目屬地政府相關規定繳納。
16、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對方當事人書麵同意,一方當(略),也不得將合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
17、本合同《專用合同條款》與《通用合同條款》有衝突的,執行《專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沒有規定的,執行《通用合同條款》的規定。
附件
協議書附件:
附件1:(略)
專用合同條款附件:
附件2:(略)
附件3:(略)
附件4:(略)
附件5:(略)
附件6:(略)
附件7:(略)
附件8:(略)
附件9:(略)
附件10:(略)
附件11:(略)
附件12:(略)
附件13:(略)
附件1:
(略)
單位工程名稱 | 建設規模 | 建築麵積(平方米) | 結構形式 | 層數 | 生產能力 | 設備安裝內容 | 合同價格(元) | 開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附件2:
(略)
(說明:1、根據招標規劃的專業分包計劃,據實選擇。若以下工程需要專業分包,可參照本表的界麵劃分,並按照施工圖進行細化完善;如果不專業分包,則均由施工總承包負責施工。2、本表中的施工界麵僅做參考,應根據(略)。)
附件3
(略)(示例)
序號 | 關鍵節點 | 計劃完成時間 | 備注 | |||
單體1 | 單體2 | 單體3 | 單體4 | |||
1 | 開工日期 | |||||
2 | 正負零以下 | |||||
3 | 主體結構 | |||||
4 | 外圍護 | |||||
.... | ..... | |||||
附件4
說明:此品牌表僅做示例參照,應根據項目定位和建設標準、建設內容進行動態調整
(略)
(略)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發包人和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經協商一致就 (工程全稱)簽訂(略)。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麵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麵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係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承包人承包範圍以內的全部工程內容。若施工合同中有其它保修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
二、質量保修期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略)
2.屋麵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麵的防滲為 5 年;
3.裝修工程為 2 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2 年;
5.供熱與供冷係統為 2 個采(略)
6.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 2 年;
7.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略)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時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修金內雙倍扣除。
2.發生緊急事故需搶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範措施,並由原設(略),承包(略),並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質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雙方約定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工程質量保修金金額為工程結算款的百分之叁(大寫)。質量保修金銀行利率為 (略)
五、質量保修金的返還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兩年且無質量問題,且經工程使用單位或發包人簽署質量保修金支付證明後,無息返還質量保修金的100%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兩年且無質量問題,經工程使用單位或發包人簽署質量保修金支付證明後,無息返還質量保修金的80%。自工程竣工驗(略),經工程使用單位或發包人簽署質量保修金支付證明後,無息返還質量保修金的20%。
£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兩年且無質量問題,經工程使用單位或發包人簽署質量保修金支付證明後,無息返還質量保修金的50%。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年且無質量問題,經工程使用單位或發包人簽署質量保修金支付證明後,無息返還質量(略),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五年且無質量問題,經工程使用單位或發包人簽署質量保修金支付證明後,無息返(略)。
質量保修期**的,最後一筆返還質量保修金的期限同時順延。
六、其它
1、本保修書作為施工工程合同的附件,與施工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雙方約定的其它工程質量保修事項:(略)
(略)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蓋章):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名 稱 | 姓名 | 職務 | 職稱 | 主要資曆、經驗及承擔過的項目 |
一、總部人員 | ||||
項目主管 | ||||
其他人員 | ||||
二、現場人員 | ||||
項目經理 | ||||
項目副經理 | ||||
技術負責人 | ||||
造價管理 | ||||
質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計劃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員 | ||||
履約擔保
(發包人名稱):
鑒於 (發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包人”)與
(承包人名稱)(以下稱“承包人”)於 (略)就 (工程名稱)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我方願意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就承包人履行與你方簽訂的合同,向你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1. 擔保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 )。
2. 擔保有效期自你方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簽發或(略)
3. 在本(略),因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給你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我方在收到你方以書麵形式提出的在擔保金額內的賠償要求後,在7天內無條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約定變更合同時,我方承擔本擔保規定的義務不變。
5. 因本保函發生的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設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擔 保 人: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預付款擔保
(發包人名稱):
根據 (承包人名稱)(以下稱“承包人”)與
(發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包人”)
於 (略)簽訂的 (工程名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約定的金額向你方提交一份預付款擔保,即有權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額的預付款。我方願意就你方提供給承包人的預付款為承包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1. 擔保(略)(大寫) 元(¥ )。
2. 擔保有效期自預付款支付給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簽發的進度款支付證書說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內,因承包(略),我方在收到你方的書麵通知後,在7天內無條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擔保金額,在任何時候不應超過預付款金額減去你方按合同約定在向承包人簽發的進度款支付證書中扣除的金額。
4. 你方和(略),我方承擔本保函規定的義務不變。
5. 因本保函發生的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設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擔保人: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附件9:
9-1:(略)
序號 | 名稱 | 單位 | 數量 | 單價(元) | 合價(元) | 備注 |
9-2:(略)
序號 | 名稱 | 單位 | 數量 | 單價(元) | 合價(元) | 備注 |
9-3:(略)
序號 | 專業工程名稱 | 工程內容 | 金額 |
小計: |
為使本項目所簽署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由發包人與承包人特此簽訂安全施工協議書:
一、發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略)。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承包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承包人及時處理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二、承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和重汽集團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略),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製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略),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略)。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雇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略),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製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略),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布指令,並采取保護(略)。
4.承包人在任何時候都應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承包人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略),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劃定專區妥善保管之外,使用人員按規定使用操作,並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將任何(略)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略)。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略)。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需質量監督部門檢查檢驗的需有對應的在規定期限的檢驗合格證)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略),必須製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略)。
10.承包人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製定本工程實施中(略)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11、承包人項目部應建立疫情防控組織機構並明確人員職責,製定疫情(略)做到防疫物資儲備齊全,滿足使用需要;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檔案;積極參與配合發包人及項目屬地政府、社區(村)聯防聯控工作。
在施工管理過程中,承包人要建立每日進場人員台賬《建築工程施工現場進場人員實名登記表》、填報《建築工程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每日檢查情況彙總表》,落實做好項目現場場所消殺防疫記錄。
三、責任承擔及事故處理
1、承包人負責整個工程進場到完成工程(略)程、各分包單位的施工安全、施工現場全部人員的安全及現場保衛的一切安全責任),若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2、因發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要求承包人進行施工,導致(略),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3、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
4、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四、其他約定
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及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略))及使用毒害性、腐(略)。
2、工程實行分包的,承包人(略),承包人與分(略)。
3、根據發包人要求簽訂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協議,配合發包人進行建設項目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相關資料歸檔管理以及對建設項(略)
4、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承包人應立即安排限時整改,如整改不達標或拒絕整改,發包人或監理人有權對承包人進行經濟處罰,罰金在下期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5、本協議作為施工工程合同的附件,與施工工程合(略)。
發包人:(略)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略): (略)
附件11
(略)
發包人:
承包人: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依照雙方簽訂(略),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乙雙方均須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現場安全(略)。
一、(略)
1、施工現場周圍設置封閉式硬質圍擋,並做到堅固、穩定、整潔美觀,將施工區域和非(略),原則上應設置不少於兩個施工出入口。
2、在施工區出入口及重點醒目位置,統一設置工程概況牌、施工公示牌(標明項目名稱(略),施工工期起止日期等)、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總平麵布置圖。
3、進場勞務工人及現場管理人員,應配合辦理人員出入證,統一著裝工作反光馬甲,便於區分所屬單位。進入施工現場的(略),否則不得準予進場;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4、在施工現場禁煙區設立禁煙標誌,禁煙區內嚴禁吸煙,保證地麵無煙頭。
5、施工出入(略),不具備設置洗車台的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設置高壓水槍衝洗車輛,確保駛出車輛衝洗幹淨,不得汙染場區及市政路麵。施工(略),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每日安排及時清掃,常態化保持道路清潔。
6、辦公區、生活區、材料堆放場、加工場、倉庫區地麵、工地內外**必須作混凝土硬化處理。
7、施工現場應按照施工總平麵布置圖搭設各項臨時設施,定位堆放各種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機械設備並進行標識,並碼放整齊、限寬限高、上架入箱、分類掛牌標識,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
8、施工現場重要和危險部位必須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及圍擋設施。施工現場的樓梯、電梯、預留口、**、深基礎、坑井、平台、屋麵、樓麵等一切容易墜落的臨邊臨口必須設置有效的防護和警示設施。
9、建築(略),並設置垃圾池指定地點集中堆放;每日下班以前,施工區域必須進行清潔整理,物料碼放整齊,廢料及時清運,保證現(略)。
10、施工土方作業時必須采取濕法作業,配備霧炮、灑水車、噴淋等抑塵設施。裝載建築材(略),必須(略),防止塵土飛揚、灑落或流溢。施工裸土區域必須百分百密目網覆蓋,施工完畢後當日及時覆蓋恢複到位。
11、項目內必須實行“三級配電三級保護”,即總漏電保(略)。臨時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
12、施工現場應嚴格建立和執行消防管理製度,設置消防設施,並使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略)施。現場動火時必須執行動火審批手續和動火監護。
13、施工現場的已有設備設施、地下管線、已完工程等,須采取成品保護措施,施工前提前告知報備,施工過程安排人員旁站監督,施工結束及時與相關方交接見證,嚴禁野蠻施工。
14、工程竣工後,施工單位應當在一周內拆除圍擋及臨時設施,恢複場地原狀,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二、責任考核
對於違反上述施工現場管理標準的,發包人將視情節嚴重情況,依據雙方《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和《基建項目考核管理辦法》,給予承包人(略)項的扣除。
附件12 項目考核管理(細則)協議
發包人:
承包人:
雙方同意執行以下考核細則,承包人同意按照下述約定由發包人扣除相應費用作為罰金,具體如下:
一、施工進度考核
1.1施工單位須向監理、項目指揮部按時提交總(略)簽字加蓋項目章,否則視為無效提交。對未按要求時間提交的,每拖延一天處以****-****元罰金。
1.2施工計劃編製質量差,屢次整改達不到要求的,處以(略)次罰金。
1.3周計劃進度、專項計劃進度、各控製點進度的子項任務未按計劃完成,且無正當理由延期的,每一項拖延一天,處以(略)天/項罰金。
1.4裏程碑節點滯後的,按照合同約(略),處以不低於合同(略)。
1.5施工單位為完成進度計劃應製定有效的保證措施,包括人、料、機等**投入,作業時間調整等,對人、料、機投入不能滿足施工進度計劃要求並對工程進度造成潛在影響的,處以(略)金。
1.6工程進度滯後,現場項目部安排加班搶工,對施工單位不(略),不組織工人機(略),處以****-****元/天罰金。
1.7對於臨時工作任務,經現場項目部以書麵工作聯係單的形式向施工單位發出工作指令,要求限期完成,施工單位無正當理由未按期完成的,每拖延一天處以(略)天罰金。
1.8在周例會或專題會議上,現場項目部要求限期完成的工作任務,施工單位無正當理由未按時完成的,每拖延一天處以(略)天/項罰金。
1.9施工進度滯後,對組織搶工措施不力,消極應對(略),將采取公司發函、約談責任單位企業負責人,情節嚴重的將列入黑名單,取消今後項目招標入圍資格。
二、施工安全文明考核
2.1目部或監理單位下達的書麵整改文件(包括各類通知單、聯係單、會議要求等)未按要求時間整改完畢的,每拖延一天處以(略)天罰金。
2.2對不按時參加現場組織的安全周、月及專項檢查的,處以(略)次罰金。
2.3“三寶四口”措施不到位,對不正確使用或不使用安全帽、安全帶的,予以500元/人﹒次考核。對“四口”存在的安全隱患,督促後仍未整改的,予以****元/處考核,並每拖延一天處以****元罰金。
2.4特種作業未能持證上崗、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消防器材未配備到位、施工人員未佩戴安全帽、安全繩、高空作業防護不到位、施工現場吸煙等違規行為,每發現一處,處以(略)金。
2.5施工單位應每日工完料淨,施工垃圾集中清運,道路遺撒汙染、施工垃圾及包裝物亂堆亂棄等現象,每發現一處,處以****-****元罰金。
2.6對抑塵措施不到位,發生揚塵現象的,處以(略)次罰金;對被環保、渣土辦部門處罰的,除相關處罰所有費用均由施工單位承擔外,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予以加倍處罰。
2.7若施工方對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不予整改或遲遲整改不到位,且采取考核措施後仍不見效的,現場項目部將要求停工整改,並書麵通報施工單位企業負責人現場處理,對整改效果仍達不到各方滿意的,將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三、施工質量考核
3.1未按要求執行樣板開路的,處以(略)次罰金。
3.2進場材料不合格,進行退場處理並予以警告,重新進場後經檢查仍不合格的或材料進場發生兩次及以上不合格的,處以(略)次罰金。
3.3未經驗收,擅自進入下道(略),處以****~****元/次罰金。
3.4對於質量問題不按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要求整改,擅自進行下一步施工的處以****~****元/項罰金。在接到監理通知後未在通知時間內完成整改的,處以****~****元/項罰金。
3.5隱蔽工程未經監理單位檢查驗收擅自隱蔽的,須打開或拆除後重新檢查,並處以(略)次罰金。
3.6同一部位、同一施工質量問題,簽發第二份整改通知單的,予以加倍處罰,處以****~****元/項罰金。
3.7對於發生較大、重大質量事故的造成嚴重影響的,除限期整改、(略),另處以10萬-20萬元/項罰金。
四、其他事項
4.1對未按時參加會議、工作執行不力、工作質量不達要求的,視情節嚴重程度,對責任單位處以****-****元/次罰金。
4.2現場(略),由監理單位(如有)出具,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蓋章後報送現場項目部負責人簽字蓋章後即為生效
4.3監理單位或技改項目部應於每月20日彙總當月累計考核單,並在各單位當月形象進度款中扣除或從合同履約保函(保證金)中扣除。
4.4對已經發生的考核,若經積極采取措施,最終完成進度節點或整改結果滿足合同及項目部要求的,可視情(略)。
4.5若經采取考核措施後責任單位仍然消極應對、效果不明顯,發包人項目部將(略),情節嚴重的將列入發包人供方黑名單。
4.6各單位按本規定受處罰後並不免除按法律法規和合同應承擔的有關責任。
附件13
(略)
為加強工程建設中的廉政建設,規範工程建設項目發包人與承包人雙方的各項活動,防止發生各種謀取不正當利益的違法違紀行為,保護國家、(略),根據國家有關(略),特訂立本廉政責任書。
第一條發包人(略)
(一)應嚴格遵守國家關於市場準入、項目招標投標、工程建設、施工安裝和市場活動的有關法律、法規,相關政策,以及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
(二)嚴格執行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合同文件,自覺按合同辦事。
(三)業務活動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外),不得為獲取不正當的利益,損害國家、集體和對方利益,不得違反工程建設管理、施工安裝的規章製度。
(四)發現對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應及時提醒對方,情節嚴重的,應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紀檢監察、司法等有關機關舉報。
第二(略)
發包人的領導和從事該建設工程項目的工作人員,在工程建設的事前、事中、事後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準向承包人和相關單位索要或接收回扣、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和好處費、感謝費等。
(二)不準在承包人和相關單位報銷任何應由發包人或個人支付的費用。
(三)不準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關單位為個人裝修住房、婚喪、娶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境)、旅遊等提供方便。
(四)不準參加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承包人和相關單位的宴請、健身、娛樂等活動。
(五)不準向承包人和相關單位介紹或為配偶、子女、親屬參與同發包人項目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有關的勘察設計業務等活動。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關單位在設計中使用某種產品、材料和設備。
第三條承包人的責任
應與發包人保持正常的業務交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程序開展業務工作,嚴格執行工程建設的有關方針、政策,尤其是有關建築(略),並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準以任何理由向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索要、接受或贈送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及回扣、好處費、感謝費等。
(二)不準以任何理由為發包人和相關單位報銷應由對方或個人支付的費用。
(三)不準接受或暗示為發包人、相關單位為個人裝修住房、婚喪、娶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境)、旅遊等提供方便。
(四)不準以任何理由為己方、相關單位或個人組織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承包人和相關單位的宴請、健身、娛樂等活動。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發包人工作人員有違反本責任書第一、第二條責任行為的,按照管理權限,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承包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二)承包人工作人員(略),按照管理權限,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發包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五條其他
本責任書作為施工工程合同的附件,與施工工程(略)。
第五章 投標報價要求本次投標報價分工程量清單報價和清單外費率報價兩部分。報價應充分考慮目前圖紙雖未設計,但施工過程中補充、完善和變更施工內容以及工藝設備的水、電、氣等公用管線的連接。
1 工程(略)1.1工程量清單說明
1.1.1本工程量清單是依據中華人民**國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以下簡稱“計價規範”)、中華人民**國國家標準《房屋建築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規範》(GB****-****)、中華人民**國國家標準《通用安裝工程工程量計算規範》(GB****-****)、《**市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則》(CQQDGZ-****)、《**市建築工程計價定額》(CQJZDE-****)、《**市安裝工程計價定額》(CQAZDE-****)、《**市裝飾工程計價定額》(CQZSDE-****)、《**市建設工程費用定額》CQFYDE-****)、《**市市政工程計價定額》(CQSZDE-****)《**仿(略)(CQFGYLDE-****)、《**市房屋修繕計價定額》(CQFWXSDE-****)以及招標文件中包括的設計施工圖紙及施工現場情況等編製計價規範中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中沒有的子目,應在本章第1.4款約定;計價規範中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中沒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約定的,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向省級或行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申請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約束力的圖紙所標示尺寸的理論淨量計算。計量采用中華人民**國法定的基本計量單位。
1.1.2本工程量清單應與招標文件中的投標人須知、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技術標準和要求及圖紙等章節內容一起閱讀和理解。
1.1.3本工程量清單僅是投標報價的共同基礎,竣工結算的工程(略)。合同價格的確定以及價款支付應遵循合同條款(包括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技術標準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關約定。
1.1.4補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計量單位、工程量計算規則及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詳見招標工程量清單 。
1.1.5本條第1.1款中約定的計量和計價規則適用於合同履約(略)
1.1.6本條與下述第2條、第3條和第4條的說明內容是構成合同文件的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的組成部分。
1.2.1投標報價應根據招標文件中的有關計價要求,並按照下列依據自主報價。
(1) 本招標文件;
(2)《建設工程工程(略)(GB505(略));
(3)《**市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則》(CQQDGZ-****)、《**市建築工程計價定額》(CQJZ(略))、《**市(略)(CQAZDE-****)、《**市裝飾工程計價定額》(CQZ(略))、《**市建設工程費用定額》CQFYDE-****)、《**市(略)(CQSZD(略))《**(略)(CQFGYLD(略))、《**市房屋修繕計價定額》(CQFWXSDE-****)以及相關配套文件;
(4)招標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單)的澄清、補充和修改文件;
(5)施工現場情況、工程特點及擬定的投標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6)市場價格信息或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工程造價信息;
(7)**(略)。
(8)其他注意事項:
1)投標人一旦參加投標,就意味著已承認招標文件中所有條款及要求,並受其約束。
2)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生一切安全及質量責任事故均由中標單位承擔,並支付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9)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應綜合考慮以下費用:
1)因招標文件及合同特殊要求而發生的費用;
2)工程量清單沒有體現而施工中又必然發生的費用;
3)投標人投標報價(略) 合同主要條款中相關約定;
4)施工過程中政府部門向承包人收取的相應費用和保證金等,以及政府部門要求的工地周邊道路揚塵治理、環境衛生、城市美化等費用;
5)考慮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及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風險因素等所發生的所有費用;
6)投標單位應自行考慮臨時停水、停電的應急預案,並在投標報價中綜合考慮;
(1)應按工程量清(略)。
(2)工程量清單及其(略)。
(3)工程量清單報價格式中所有需要填報的單價和合價,投標人均應填報,每一項目隻允許有一個報價,未填報的單價和合價視為此項費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單的其他單價或合價中。
(4)金額(價格)均應以人民幣表示。
(5)各分項工程量清單的編製詳見各分項專業的編製說明。
(6)工程質量:(略)
(7)投標人的報價不得改變工程量清單中的“序號、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描述、計量單位、工程量”等內容,且不得有缺漏報價表的情況,否則按評分細則相關約定處理。
(1)投標報價為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提出的各項支付金額的總和。
(2)投標(略),應是完成本投標須知和合同條款上所列招標工程範圍及要求工期(含質保期)的全部工作所需費用總和,各種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複,作為投標人計算單價或總價的依據。
(3)各投標人須根據(略),依據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技術要求、工程量清單,進行自主市場報價,投標人任何漏項、漏報、少報、錯報所產生的後果,投標人承擔全部責任。
工程量清單應按綜合單價報價。綜合單價應包括為完成一個規定清單項目所需的人工費、材料、施工機具使用費和企業管理費、利潤以及一定範圍的風險費用等,招標人(略)(中標的綜合單價在合同期內不得調整)。
(4)投標人所報綜合(略),不隨市(略),且不隨量的調(略),並作為結算的依據,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結算時不得調整,投標人報價時綜合考慮。投標人不得以報價時對現場實際情況了解不充分、報價時設計不完善、按發包人要求必須進行設計修改或方案變更、市場價格浮動因素或其他政策性因素等情況為由,要求招標人調(略)。
(5)本工程承包範圍內的材料設備,按圖紙設計要求和招標文件要求競報。未做要求的其它材料設備由投標單位競報,均必須標明相應產地、品牌、規格、型號、質量等級等,未填報質量層次的,現場以國標優等品驗收(送檢的時間在工期範圍內)。投標單位所報材料設備的品牌、質量等級等作為評分的一部分。
(6)工程量清單與招標文件一起發至投標人。
(7)投標人可應先(略)包價的情況,任何因忽視或誤解工地情況而導致的索賠或工期**申請將不被批準。
(8)其他注意事項:
1)投標(略),就意味著已承認招標文件中所有條款及要求,並受其約束。
2)在工程建設(略),並支付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9)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應綜合考慮以下費用:
1)因招標文件及合同特殊要求而發生的費用;
2)工程量清單沒有體現而施工中又必然發生的費用;
3)投標人投標報價時應充分考慮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主要條款中相關約定;
4)施工過程中政府部門向承包人收取的相應費用和保證金等,以及政府部門要求的工地周邊道路揚塵治理、環境衛生、城市美化等費用;
5)考慮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責任(略)
6)投標單位應自行考慮臨時停水、停電的應急預案,並在投標報價中綜合考慮;
7)不允許(略),如發現(略),招標人有權對其高報價部分予以調低價格,結算時(略)。
1)招標人對本次招標工程量清單準確性負責,工程量清單給各投標人價格競爭提供了統一的平台,投標人應按照守法、誠信、合理原則報價,並且承擔報價的風險。本次招標投標人應特別注意:投標單位按《**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建築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調整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的通知》(渝建發[(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麵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略)及配套文件的規定計算。規費和稅金為不可競爭費用,應計入投標報價中(規費取費標準詳見最終發出的工程量清單;稅金按“一般計稅”法),工程價款結算執行財政部建設部關於印發《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略)件)規定。
2)暫估價材料應按工程量清單中提供的暫估價格計入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相應子目的綜合單價。投標人應嚴格按照甲供材料暫估價計入。計入錯誤時,若投標時甲供(略),按投標報價找差;低於暫估價時,按暫估價找差。甲供設備不計入投標總報價。
3)投標人自購工程設備費計入設備費,不計入清單綜合單價(材料和設備劃分標準執行《建築工程計價設備材料劃分標準》GB/T(略)
4)按照建標[****]44號《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規定,專業工程暫估價僅作為計取總包管理費的基數,不計入投標總報價。
5)暫列金額是用於施工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工程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略)應計取的相關規費、稅金在投標報價中考慮。暫列金額由招標人估算,投標人不得調整,並在合同中明確。
6)稅金:(略)
2 清單以外項目清單以外項目是指結算時不適用合同專用條款10.4 .1《變更估價》(1)、(2)進行結算的項目。
2.1計價依據:
① 計價依據:《**市建築工程計價定額》(CQJZDE-****)、《**市安裝工程計價定額》(CQAZDE-****)、《**市裝飾工程計價定額》(CQZSDE-****)、《**市(略))、《**市市政工程計價定額》(CQSZDE-****)《**仿古及園林工程計價定額》(CQFGYLDE-****)、《**市房屋修繕計價定額》(CQFWXSDE-****)。
② 工程類別:建築執行Ⅲ類取費,安裝執行工業安裝取費,裝飾執行Ⅲ類取費,市政執行Ⅲ類取費;
③ 人工費建築工程128元/工日,裝飾工程138元/工日,安裝工程138元/工日,市政工程117元/工日,園林綠化工程117元/工日;材料費投標文件中已有價格的材料執行投標價格,投標文件中沒有價格的主要材料按照監理方、發包人書麵確定的價格執行,其中清單已有價格的材料(如電線電纜),僅規格型號發生變更的,變更後僅調整不(略)
④ 承包人按上述原則就清單外工作內容按稅前造價最終優惠率(即(1-中標金額/投標金額)*100%);
⑤ 結算方式:本部分工(略)
2.2投標報價:
2.2.1投標報價方式:投標人依2.1計價依據,就不適用合同專用條款10.4 .1《變更估價》(1)、(2)原則外的工作內容按稅前造價優惠率(1-中標金額/投標金額)*100 %進行結算,優惠費率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及投標人自身實力等方麵因素自行測算編報。
2.2.2本工程的投標報價應是投標須知所確定工程招標範圍內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費用。其中包括施工設備、勞務、管理、材料、運輸、試驗、完工、維護、利潤、保險、稅金及政策性文件規定等各項應有費用,及中標人作為本工程項目的總承包人,配合招(略)(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等)。
2.2.3投標人應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況、道路、儲存空間、裝卸限(略),結合自身綜合實力對項目建設進行競爭,任何忽視或誤解工地情況而導致的索賠或工期**申請將不被批準。
3.1詞語和定義
3.1.1 工程量清單
是表現本工程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其他項目、規費項目和稅金的名稱和相應數量等的明細清單。
3.1.2 總價子目
工程量清單中以總價計價,以“項”為計量單位,工程量為整數1的子目,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總價固定包幹。采用(略),合同訂立後,已標價(略),所有子目均是總價子目,視同按項計量(合同條款約定的變更除外)。
3.1.3 單價子目
工程量清單中以單價計價,根據有合同約束力的圖紙和工程量計算規則進行計量,以實際完成數量乘以相應單價進行結算的子目。
3.1.4 子目編碼
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中所列的子目名稱的數字標識和代碼,子目編碼與項目編碼同義。
3.1.5 子目特征
構成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子目、措施項(略)特征同義。
3.1.6 規費
承包人根據省級政府或省級有關權力部門規定必須繳納的,應計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的費用。
3.1.7 稅金
(略)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等。
3.1.8 總承包服務費
總承包人為配合協調發包人發包的專業工程以及發包人采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等進行管理、服務以及施工現場管理、竣工資料彙總整理等所需的費用。
3.1.9 同義詞語
本章中使用的詞語“招標人”和“投標人”分別與合同條款中定義的“發包人”和“承包人”同義;就工程量清單而言,“子目”與“項目”同義。
3.2暫列金額和暫估價
3.2.1 “暫列金額明細表”中所列暫列金額(不包括計日工金額)中已經包含與其對應的管理費、利潤,但不含規費、稅金。投標人應按本招標文件規定將此類暫列金額直接納入其他項目清單的投標價格,不需要考慮除規費、稅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3.2.2 “材料和(略)”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是此類材料、工程設備本身運至施工現場內的工地地麵價,不包括其本身所對應的管理費、利潤、規費、稅金以及這些材料和工程設備的安裝、安裝所需要的輔助材料、安裝損耗、駐廠監造以及發生在現場內的驗收、存儲、保管、開箱、二次倒運、從存放地點運至安裝地點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輔助工作(以下簡稱“暫估價材料和工程設備的安裝及輔助工作”)所發生的費用及其對應的管理費、利潤、規費和稅金。暫估價材料應按工程量清單中提供的暫估價格計入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相應子目的綜合單價,暫估價設備按工程量清單中提供的暫估價格計入設備費,除此以外投標人還應將上述材料和工程設備的安裝及輔助工作所發生的費用以及與此類費用有關的管理費和利潤計入在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相應子目的綜合單價中。
3.3 其他補充說明
3.3.1完成招標範圍中所需的各項費(略)單獨列項填報、結算。
3.3.2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調整建設項目工傷保險費率的通知(魯建標字〔(略)建設項目工傷保險按省統一發布費率進行計算,一般計稅法下為0.105%,簡易計稅法下為0.1%。承包人應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工傷保險並繳納該部分費用。
3.3.3項目描述及工作內容相同的清單子項綜合單價必須相同,若有不同報價,結算時招標人有權按照較低報價確定該子項的綜合單價。
3.3.4投標單位報價時措施項目應嚴格按照工程量清單給出的項目進行報價,措施項目不得隨意增減。
3.3.5工程量清單另冊提供。投標人報價時按給定的工程量清單格式報價。
3.3.6投標人應按規定解決好施工現場揚塵問題並簽署擬派項目經理無揚塵治理不良記錄承諾(詳見資格審查文件格式)。
3.3.7投標人按規定設置相應專項施工的安全措施。
3.3.8施工中因承包人私自變更施工組織(略)。
3.3.9施工區、生活區水電費按表計量繳費,發生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每月計量核算且經雙方認可,按累計實際發生總費用從結算中一次性扣除,。
3.3.10發包人有權就發包人直接發包的專業工程要求承包人與專業工程承包人簽訂分包合同,承包人不得(略),否則,發包人有權拒絕支付工程款。
3.3.11發包方向承包方付款前承包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略)
3.3.12發包人應遵守我國現行的關於保護勞動者的法規,其中包括不得雇傭強迫勞動力和童工;確保工作場所健康、安全,進一步提高和改善工作環境;確保勞動者獲得有法律效力並受法律保障的相應報酬。如承包人拖欠勞動者(包含為承包人提供勞動的一切書麵或非書麵雇傭的工人)工資,造成群(略),疏散人群,否則發包人(略)。拖欠工資經有關部門調查屬實的,發包人有權從工程款中扣除直接向勞動者支付,折抵承包人的工程款。
由於承包人或其管理的分包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致使發包人被投訴或起訴並被判令先行墊付勞動者工資的,承包人除承擔(略),還應向發包人支付發包人先行墊(略)
因承包人違約導致發包人暫停支付工程款時,承包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拖欠工資,在發包人和承包人就暫停支付工程款問題解決之前,承包人有義務先行支付其所屬工人工資。
3.3.13發包人有權在工程款內扣留30萬元群體事件保證金,若發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群體上訪事件或拖欠工人工資的情形,經發包人核實後,發包人有權在該筆保證金內扣除相應金額的款項代為支付;若未發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群體上訪事件或拖欠工人工資的情形,該保證金無息返還或衝抵工程款。
3.3.14本項目中H型鋼采用的原材料全部為**板,不使用翼板鋼。
3.3.15工程結算需委托社會審計時,由發包(略),基本審(略),按審減額的5%計取審計費,由承包人支付;審增部分按實際審增額的5%計取審計費,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支付的審計費由發(略)
3.3.16中標人需嚴格按照發包人的設計變更、一單一結、月清月結等製度執行。
3.3.17本項目措施費包死,無論後期發生(略),均不做調整。
3.3.18本項目不計取總承包服務及甲供材料(設備)采保費。
3.3.19主要設備及主要材料品牌按照附表中選擇。投標文件中已按附表選擇主要設備及主要材料品牌的,按投標文件所報品牌執行;未按此選擇的,施工過程中必須按此表選擇品牌;附表外其他材料承包人在投標時明確品牌的必須使用投標品牌。材料及設備必須是原廠生產,禁止使用委托第三人生產後貼牌的材料和設備,否則按不合格材料處理,承包人按合同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承包人未按照上述約定執行的,一經發現應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材料及設備總價的2倍向發包人承擔違約金,同時應按照監理人發包人要求予以整改,替換成合格的材料和設備,因整改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人承擔工期延誤的違約責任。
若因市場貨源不足或供貨時間原因需采用其他品牌、廠家同類產品代替的,承包人必須報發包人審核批準,並同時核定替代產品的單價。若替代產品的單(略)(投標)品牌單價,不予調整;若低於合同約定(投標)品牌單價,按實調整。若未經發包人同意而使用其他品牌的,視為使用不合格材料,承包人按合同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3.3.20本項目中建設單位有特別要求的建築材料、設備設施或構配件,需在訂貨前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後方可采購。
3.3.21本項目中所有使用的主要關鍵材料等均須經過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對樣品進行書麵審批同意後方可采購進場。
3.3.22勞(略)。
3.3.23工傷保險由中標方按相關規定繳納。
圖紙以同招標文件一同發出的電子版為準。具體施工範圍請對應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文件要求。
1、依據設(略),本工程項目的材料、設備、施工必須達到現行中華人民**國及省、市、行業的一切有關法規、規範的要求,如各標準及規範要求有出入則以較嚴格者為準。
2、執行國家、省市現行的建設工程施工及工程質量驗收規範、施工技術標準、程序,(略)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等。
(略)
投 標 文 件
投標人:(略)
(略)
(略)
目 錄
一、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三、授權委托書
四、投標保證金
五、已標價工程(略)
六、施工組織設計
七、項目管理機構
八、甲限乙購材料(設備)品牌表
九、非甲限乙購材料(設備)品牌表
十、其他材料
一、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致:(略)
1、根據已收到貴方的招標編號為的工程的招標文件,遵照《中華人民**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規定,我方經考察現場和研究上述招標文件的投標須知、合同條款、技術規範、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略)工程量清單的條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並承擔任何質量缺陷保修責任。
如果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略)或按照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本工程的施工,天內竣工,並確保工程質量合格。我方同意本投標函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後,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期滿前對我方具有約束力,且隨時準備接受你方發出的中標通知書。
隨本投標函遞交的投標函附錄是本投標函的組成部分,對我方構成約束力。
隨同本投標函遞交投標保證金一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略)
在簽署協議書之前,你方中標通知書連同本投標函,包括投標函附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我公司承諾遵守貴公司由於招標人公司政策變化引起的隨時終止項目的要求並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投 標 人(略):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略):
日 期:(略)
工程名稱:(略)
序 號 | 條款內容 | 招標文件 內容 | 投標內容 | 備注 |
1 | 項目經理 | 詳見合同專用條款 | 姓名: | |
2 | 工期 | 天 | ||
3 | 承包(略) | 無 | ||
4 | 工期延誤違約金天 | 總造價的 萬分之 | ||
5 | 工期延(略) | 總造價的3% | ||
6 | 質量要求 | 合格 | ||
7 | 預付款比例 | 合同價款的30% | ||
8 | 質量違約金 | 總造價的3% | ||
…… | ||||
備注:投標人在響應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的基礎上,可做出其他有利於招標人的承諾。此類承諾可在(略)。 |
投標人(略):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略):
日期:(略)
工程唱標單(格式)
投標人: | |||||
工程名稱: | |||||
投標總價:(略) 其中取費後暫列金額 元。 | |||||
投標工期 | 計劃總工期: 日曆天(以收到招標人中標通知之日起計算); 計劃開工日期:****(略); 計劃竣工日期:(略) | ||||
項目經理 | 級別 | 編號 | |||
承諾擬派(略),不擅自更換、不兼職其他工程項目,如確有原因須更換,應事先征得業主同意。 | |||||
質量(略): | |||||
主要技術措施提示: | |||||
本投標人完全認同招標文件的各項條款要求。 | |||||
投標人現場確認(略): |
投標人(略)
(略)
注:1、本唱標單除裝訂在投標文件中外還應一式兩份單獨密封遞交,各項內容(略),可以填滿,但不允許添加附頁。
2、招標文件要求競報費率的,不填按0計(但不參與評標基準價的計算)。
3、在評標過程中,評定內容的具體數據以單獨密封並遞交的本表內容為準。
投標人擬派現場管理人員配備表
投標單位(單位公章):
項目編號 | ||||||
招 標 人 | ||||||
項目名稱 | ||||||
麵積/規模 | 投標工期 | |||||
中標價格 | ||||||
序號 | 崗位名稱 | 姓名 | 性 別 | 資格(略) | ||
投 標 人:
單位性質:
(略)
成立時間:(略)
經營期限:
姓 名:(略)
年 齡:(略)
身份證號:
係(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投標人:(略)
(略)
三、(略)本人(姓名)係(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委托(姓名)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以我方名義簽署、澄清、說明、補正、遞交、撤回、修改(略)的投標文件、簽訂合同和處理有關事宜,其法律後果由我方承擔。
委托期限:
。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附:(略)
投 標 人:(略)
(略)
身份證號碼:
(略)
身份證號碼:
(略)
附:1、投標保證金彙款憑證(加蓋單位公章);
2、投標保證金退還信息(格式);
投標保證金退還信息
:
請貴公司將 (略)的投標保證金,退還至我公司以下賬戶:
開戶名稱:
(略)
帳 號:
聯 行 號:
投標單位(略):
日 期: (略)
備注:以上信息用於退還投標保證金,缺少以上任意一條信息均無法退還投標保證金。
說明: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按第五章(略)寫。構成合同文件的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單”有關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以及其他說明的內容。
1.投標人應(略),采用文字並結合圖表形式,參考以下要點及順序編製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總體方案;
(2)施工進度計劃(要求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關鍵節點,提供網絡計劃圖);
(3)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實施的重點、難點分析、進度和技術方案;
(4)質量保證措施;
(5)安全生產保證措施;
(6)文明施工措施、環境保護及防塵施工措施、冬、雨季施工措施;
(7)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內容。
2.若投標人須知規定施工組織設計采用技術“暗標”方式評審,則施工組織設計的編製和裝訂應按招標文件暗標的標準進行編製。
3.施工組織設計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圖表,圖表(略)。若采用技術暗標評審,則下述表格應按照章節內容,嚴格按給定的格式附在相應的章節中。
附表一 (略)
附表二 (略)
附表三 (略)
附表四 (略)
附表五 (略)
附表六 (略)
附表一:(略)
序號 | 設備名稱 | 型號 規格 | 數 量 | 國別 產地 | 製造 年份 | 額定功率 (KW) | 生產 能力 | 用於施 工部位 | 備注 |
附表二:(略)
序號 | 儀器設備 名 稱 | 型號 規格 | 數 量 | 國別 產地 | 製造 年份 | 已使用台 時 數 | 用 途 | 備注 |
附表三:(略)
單位:人
工種 | 按工程施工階段投入勞動力情況 | ||||||
附表四:(略)
1.投標人應遞交施工進度網絡圖或施工進度表,說明按招標文件要求的計劃工期進行施工的各個關鍵日期。
2.施工進度表可采用網絡圖和(或)橫道圖表示。
附表五:(略)
投標人應遞交一份(略),繪出現場臨時設施布置圖表並附文字說明,說明臨時設施、現場辦公、設備及倉儲、供電、供水、衛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設施的情況和布置。
附表六:(略)
用 途 | 麵 積(平方米) | 位 置 | 需用時間 |
序號 | 主材及設備名稱 | 甲限品牌範圍 | 乙購選定品牌 |
1 | 屋麵板、屋麵包件 | **寶鋼、(略) 馬鋼 | |
2 | 外牆麵板、外牆麵包件,屋麵通風器圍護板 | **寶鋼、**寶鋼、台灣燁輝 馬鋼 | |
3 | 屋麵內板、牆麵內板 | **寶鋼、**(略) 馬鋼 | |
4 | 屋麵采光板、通風器采光板 | **多凱、**(略) | |
5 | 屋麵、牆麵檁條;屋麵、牆麵拉條 | 重鋼、武鋼(略) | |
6 | 柱、(略) | 重鋼、武鋼、(略) | |
7 | 不鏽鋼內天溝 | 寶鋼、太鋼、**克虜伯 | |
8 | 鋼製門 | 門廠(略)(采用美心、步陽、巴蜀新科、立高) | |
9 | 70係列鋁合金推拉窗 | 門窗廠家及品牌(采用堅美、鳳鋁、**鋁合金型材) | |
10 | 電動提升門 | 提升門廠家及品牌(采用**立高、西鋁瑞豐、**歐普泰) | |
11 | 順坡通風器 | 通風(略)(采用**麥克威、**通言環保、**國友) | |
12 | LED燈 | 芯片選用:(略) 驅動電源:(略) | |
13 | 電線電纜 | 品牌選用:(略) |
序號 | 材料(設備)名稱 | 品牌 | 產地 | 等級 |
1 | 鍍鋅穿線管 | |||
2 | 銅質閥門 | |||
3 | 銅管 | |||
4 | 橋架、線槽 | |||
5 | 暖風機 | |||
6 | 開關插座 | |||
7 | 三聯件 | |||
... | ... | |||
... | ... | |||
... | ... |
職務 | 姓名 | 職稱 | 執業或職業資格證明 | 備注 | ||||
證書名稱 | 級別 | 證號 | 專業 | 養老保險 | ||||
(二)主要(略)
附1:(略)
項目經理應附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身份證、職稱證、學曆證、養老保險複印件及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項目經理的承諾書,管理過的項目業(略)。類似工程限於以項目經理身份參與的項目。
姓 名 | 年 齡 | 學曆 | |||
職 稱 | 職 務 | 擬在(略) | 項目經理 | ||
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等級 | 級 | 建造師專業 | |||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 |||||
畢業學校 | 年畢業於 學校 專業 | ||||
主要工作經曆 | |||||
時 間 | 參加過的類似工程名稱 | 工程概況說明 | 發包人及聯係電話 | ||
注:評分細則加分(略)。
附2:(略)
承諾書
————————(略):
我方在此聲明,我方擬派往(略)(以下簡稱“本工程”)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姓名)現階段沒有擔任任何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我方保證上述信息的真實和準確,並願意承擔因我方就此弄虛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
特此承諾
投標人:(略)
(略)
(略)
附3:(略)
承諾書
————————(略):
針對 項目,我方承諾:
一、中標後現場管理班子為我方投標文件中所報人員且為我單位正式職工,已連續繳納社保一年以上,在施工期間未經發包人允許絕不擅自更換;
二、投標項目經理現場履職每月不少於25天,履職期間未經發包人同意不擅自離開現場,
三、若我方違背上述承諾,除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視為工程轉包、掛靠行為,自願承擔合同簽約價10%的違約金,依據銀行履約保函見索即付。
投標單位: (略)
(格式(略))
備注:對於招標文件要求的內容,招標文件有固定格式的執行固定格式,沒有格式的自行設計格式。
(略)
資格審查文件
投標人:(略)
(略)
(略)
投標人名稱 | |||||||||
注冊地址 | 郵政編碼 | ||||||||
聯係方式 | 聯係人 | 電 話 | |||||||
傳 真 | 網 址 | ||||||||
組織結構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術職稱 | 電話 | ||||||
技術負責人 | 姓名 | 技術職稱 | 電話 | ||||||
成立時間 | 員工總人數: | ||||||||
企業資質等級 | 其中 | 項目經理 | |||||||
營業執照號 | 高級職稱人員 | ||||||||
注冊資金 | 中級職稱人員 | ||||||||
開戶銀行 | 初級職稱人員 | ||||||||
賬號 | 技 工 | ||||||||
經營範圍 | |||||||||
備注 | |||||||||
備注:本表後應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材料的複印件。
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略)
投標單位資產情況彙總表 | |||
注冊資金(萬元) | |||
實收資金(萬元) | |||
年度資產情況 | ****年 | ****年 | ****年 |
流動資產(萬元) | |||
非流動資產(萬元) | |||
營業收入(萬元) | |||
年底資產總值(萬元) | |||
年底負債總值(萬元) | |||
資產負債率(**.**%) | |||
淨利潤(萬元) | |||
未分配利潤(萬元) | |||
營運資金 | |||
(本年營業收入-上年營業收入)÷上年營業收入 |
附:1、擬派項目經理的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證複印件;
2、技術負責人的職稱證書複印件以及項目管理機構其他人員(施工員、預算員、材料員、質檢員、安全員等)的崗位證書複印件。
注:若以上人員資格證書無單位名稱或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不一致的,須提交投標截至時間前一年(略)明,否則視為無效證件。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規模 | 發包人名稱 | 發包人聯係人及電話 | 合同價格 | 開、竣工日期 | 工程質量 | 項目經理 | 技術負責人 | 總監理工程師及電話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備注:1.近三年指****年1月1日至開標之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類似工程:詳(略)
2.評分細則中加分的企業業績、項目經理業績須同時附在本表中,本表後附合同協(略)。
須附“中國裁判文書網”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截圖及其他無不良行為記錄證明材料。
(六) 近三年((略)開標之日)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應說明相關情況並附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的判決、仲裁等有關法律文書的複印件)
注:投標人應按照以上內容要求編製資格審查文件,並對資格(略),相關複印件應加蓋單位公章。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若對資格審查文件有異議的,可要求投標人提供相應原件進行複核,未能及時提供原件或若發現有不實之處的,按廢標處理。其中第(一)、(二)、(三)、(五)條為必備條件,若無則資格後審不合格,第(四)、(六)項內容若無應注明“無”,若資格審查文件中無第(四)、(六)項內容且未在資格後審文件中注明的,則視為不合格,不參與下一步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