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裕玻璃製造有限公司60台(套)報廢設備 |
**華裕(略)(套)報廢設備 | ||||
GR2024SC(略)-3 | 轉讓底價2,205 元/噸 | |||
含稅金額,稅率13% |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略) | |||
否 | 掛牌截止日期2024-05-27 | |||
否 | 是否涉及優先權不涉及 |
一、本次處置標的為**華裕玻璃製造有限公司持有的退火爐、風機、離心泵等60台套, 原值137.10萬元,淨值9.94萬元,報廢設備詳見《資產處置明細表》。 二、該項目采取動態報價方式,交易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公告截止日當日16:00時,限時報價期為公告期,延時報價期開始時間為公告截止日當日17:00時。意向投資方在公告期內報名成功後即可參與報價,延時報價期120秒,加價幅度為100元或100元的整數倍。 三、現場查勘地點: (略) 聯係人: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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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讓方承諾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並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願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製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並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發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略),給交易相關方(略),我方願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二、其他事項 1.本網站項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官網((略)com)展示; 2.本網站披露的與競價相關的“最小加價幅度”、“保留價”等參數,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有權按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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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 元/噸 | ||||||||||||||||||||||||||||||||||||||||||||||||||||||||||
一次性 | ||||||||||||||||||||||||||||||||||||||||||||||||||||||||||
一、本次交易通過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專用賬戶結算,西南聯交所在確認已收到應結算交易價款和轉讓方、受讓方應付的服務費用並出具《交易鑒證書》後5個工作日內辦理交易價款劃轉。 二、轉、受雙方於成交次日起 5 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讓方應於《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成交價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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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並存續的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本次交易不接受聯合受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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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略),在公告期內提供相應報名材料 | ||||||||||||||||||||||||||||||||||||||||||||||||||||||||||
(一)本次處置資產為**華裕玻璃製造有限公司退火爐、風機、離心泵等60台套報廢設備,轉讓底價以市場及網絡詢價的金額為參考價,標的實物資產在現場以實際過磅重量為準,不影響本次成交金額。 (二)本次轉讓的標的不涉及抵押、擔保、租賃,標的實物資產在現場以現狀進行實際交割,不影響本次成交金額。掛牌價格及成交價為含稅價,稅率為13%,以轉讓方財務開具的發票為準。本次資產轉讓標的每項資產每噸單價為:廢鐵:2205元/噸(約83噸),最終以實際過磅淨重為準;交付地點:**華裕玻璃製造有限公司。 (三)意向受讓方若需前往標的現場查證標的物,請事(略),意向受讓方須攜帶營業執照複印件、“相關人員授權委托書”前往現場查證。意向受讓方到現場查證標的物後,須與轉讓方現場簽訂《標的現場踏勘(查驗)確認書》對標的物現狀、範圍等進行確認(蓋章確認)。憑《標的現場踏勘(查驗)確認書》方可到交易所報名參與受讓。 (四)本次轉讓掛牌價不含拆除費,意向受讓方成功受讓後,受讓方須承擔標的拆除、切割、裝卸、運輸的責任及相關費用。 (五)意向受讓方報名前,須悉知轉讓方擬訂的《產權交易合同》並接受其中條款。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受讓方應向轉讓方指定賬戶交納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待完成拆除、搬遷、清場等施工作業且無安全事故、無爭議後10個工作日內予以全額無息原渠道退還。 (六)受讓方進入轉讓方廠區區域無條件遵守轉讓方廠區相關規定。受讓方在拆卸(運輸)作業期間必(略),佩戴(略),轉讓設備的拆裝、運輸過程中產生的損毀、滅失的風險,裝卸運輸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並不限於拆除、建渣清運、倒場、環境保護費、清場、運輸、人工、裝卸等)和安全責任、消防責任、環保責任均由受讓方承擔全部責任,因施工對轉讓方造成的損失由受讓方負擔。 (七)標的管道和設備、設施內可能存有相關危險化學品,受讓方在對標的進行拆除、搬遷、運輸過程中應當調查清楚後再行實施。 (八)拆除標的資(略),受讓方應按照政府(略)格的,受讓方需具備相應資質、資格或聘請具備相應資質、資格的公司依法拆遷。否則,由受讓方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九)受讓(略)後方可進場作業(包括但不限於:動火許可證,具備電焊、氧割作業操作證),否則造成的後果由受讓方全部承擔。 (十)受讓方將交易(略),負責將交易標的物從轉讓方拆卸、運離並清場,轉讓方負責完(略),交易標的物的拆(略),約定的標的交付期限屆滿後,轉讓方不對(略),轉讓標的物所可能涉及的損毀、滅失風險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十一)本次轉讓資產存在的瑕疵和其他問題,請意向受讓方慎重對待、認真調研,謹慎參與受讓。(略)關資料進行全麵勘察、鑒定,成交後,不論標的存在任何問題,均由受讓方自行承受,轉讓方免責。 (十二)轉讓方不保證本次轉讓實物的質量、重量(略)必須充分了解轉讓標的的全部瑕疵,一旦成交,受讓方不得(略)。受讓方在拆除、吊裝和運輸標的物時,不得(略)設施、設備(含房屋建築物、構築物等),如有損壞,將照價賠償。拆除標的物由此產生的房屋、人身安全問題由受讓方自行負責。 (十三)此次產權交易中涉及的稅、費,按照國家有(略),交易服務費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各自承擔。 (十四)其他事項詳見產權交易合同等文件。 (十五)看貨(略): (略) 付敬陶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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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參與 | ||||||||||||||||||||||||||||||||||||||||||||||||||||||||||
6 萬元 | ||||||||||||||||||||||||||||||||||||||||||||||||||||||||||
—— | ||||||||||||||||||||||||||||||||||||||||||||||||||||||||||
2024-05-27 16:(略) | ||||||||||||||||||||||||||||||||||||||||||||||||||||||||||
交納資金以到達指定賬戶為準,交納方式:(略) | ||||||||||||||||||||||||||||||||||||||||||||||||||||||||||
一、確認投資方後保證金處置 意向投資方經本所確認為投資方後,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首先衝抵其應向本所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餘額,在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後轉為交易價款。其他意向投資方交納的保證金全額、原渠道、無息退還。 二、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1.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掛牌申請人或交易所損失的; 2.意向投資(略)的商業機密,侵害掛牌(略) 3.意向投資方(略),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影響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資方(略),單方退出交易,拒絕參加後續競買程序的; 5.意向投資方被確認為投資方後,明確表示放棄(略) 6.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違反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給掛牌申請人或本所造成損失的; 7.意向投資方經本所確認為投資方後,投資方未按約定時限簽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簽訂後,投資方未按約(略) 9.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違反其在參與交易過程中做出的承諾的; 10.交易涉及主體資(略),因意向投資方自身原因而無法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 11.其他依據交易所交易規則或法律規定不予退還保證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經掛牌申請人書麵告知,本所依據本公告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投資方和(略) 若有餘額,將餘額劃轉至掛牌申請人的指定賬戶。 四、保證金的處置,不影響守約方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違約方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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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 10個工作日 | ||||||||||||||||||||||||||||||||||||||||||||||||||||||||||
不變(略),按照5個工(略),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動態報價 | ||||||||||||||||||||||||||||||||||||||||||||||||||||||||||
李女士 | 項目谘詢聯係電話(略) | |||||||||||||||||||||||||||||||||||||||||||||||||||||||||
陶女士 | 項目報名聯係電話(略) | |||||||||||||||||||||||||||||||||||||||||||||||||||||||||
總則 第一條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依據掛牌申請人委托,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布項目公告。 本所披(略),不構成本所對任何人的承諾。任何單位或個人均無權以本所的名義做出有關交易的承諾,本所對此類承諾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條意向方(報名人)參與交易的,應當遵守本所的交易規則,並仔細閱讀本須知。 第三條意(略),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風險提示書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投資風險、項目情況、瑕疵披露、相關權利義務等。 第四條本所官網((略)com)及第四產權((略)com)為本所指定的網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過上述網站鏈接注冊參與在線交易。 關於項目資料查閱的說明 第五條意向方(略),需通過本所查(略),應符合擬查閱項目意向方資格條件要求。 第六條意向方到本所現場查閱資料需要攜帶的主體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略),並在現場簽署文件查閱承諾書,項目資料(略)。 第七條意(略)擔法律責任。 關於網上報名的說明 第八條意向方參與交易,需通過本所官網及第四產權平台進行注冊、提交報名申請。 第九條本所已按照掛牌申請人的要求對標的現狀和已知的瑕疵、風險進行了披露,但該行為不(略),本所對此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第十條意向方報名應具備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並確保其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十一條意向方應在公告要求的有效報名時間段內按照本所或第四產權平台的提示提交報名材料,並交納足額保證金(以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本所指定資金結算賬戶為準)。意向方在交納保證金時,若自身漏填、錯填、不規範填報、不及時補報係統提供的識別碼(略) 第十二條若2個及以上的意向方組成聯合體報名參與交易的,須注意以下事項: (一)符合(略)。 (二)聯合體各方應簽署書麵聯合協議【參考性文本】,並在報名時通過報名係統提交。 1.聯合協議應當載明聯合體各方的主體身份、聯合投資行為的代理人、投資後的權利分配、義務承擔等內容。 2.聯合體以代理人的名義,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冊、報名、競價。 3.代理人應當使用本人賬戶通過轉賬方式交納保證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條若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意向方參與交易的,該意向方應遵循《西南聯合(略)定。 第十四條若意向方提交資料的內容不符合要求,應在本所規(略)。逾期提交的,本所將不予受理。 第十五條公告期限截止後,已完成報名手續的意向方不得單方撤回報名。 第十六條意向投資方提交的報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譯成中文文本並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後提交我所。意向投資方對其翻譯的中文文本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若外文文本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為準。意向投資方提交的報名材料有少數民族語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譯成漢語文本並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後提交我所。意向投資(略)。若少數民族語言文本與漢語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漢語文本為準。 關於通知事項的說明 第十七條本所將同時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發送有關事項通知: (一)通過本所或第四(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報名材料中載明的聯係人手機號碼發送手機短信。 網站信息或手機短信一旦發送成功,即視為意向方已經收到。請意向方保持手機通訊通暢,並及時登錄係統查看通知消息。 關於網上競價的說明 第十八條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後,應按照項目公告或競價公告的要求參與網絡競價。競價過程中,意向方應遵循《西(略)》的相關規定。 關於交易成功的說明 第十九條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將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其交納的保證金。 第二十條本須知所稱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屆滿後,若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資方的,且被確認具備投資資格,即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屆滿後,采用動態競價和集中競價方式組織交易的,由本所按網絡競價規則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屆滿後,采用招投標(比選)、競爭性談判、(略),按發出的中標(中選)通知書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屆滿後,采用拍賣方式組織交易的,按拍賣結果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屆滿後,采用其他方式(略),根據公告披露的方式確定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條 依據《最高(略)合同編通則若幹問題的解釋》(法釋〔(略),產權交易所主持掛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規則等文件公開確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備的條件,當事人請求確認合同自該條件具備時成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本所按照《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退還或處置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 第二十三條 交易成功後,本所按照交易規則或公告要求向交易雙方出具交易憑證。 第二十四條 本須知的最終解釋權歸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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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風險提示書 特別提示:本風險提示書不能取代投資者本人的投資判斷,也不會降低投資者(略)的固有風險,相應的投資風險、履約責任以及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尊敬(略): 您通過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西(略))參與交易時,可能會存在因交易、投資帶來的收益不確定性風險。本風險提示書旨在讓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風險,審慎做出交易決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請仔細閱讀並確保自己理解本風險提示書的全部內容,了解交易規則、項目公告、交易須知、申請人(略)標、財務狀況、風險承受能力等自行決定是否參與交易。對本風險提示書有不理解的地方請及時谘詢西南聯交所相關人員。 投資者可能麵對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 一、經濟和市場風險 因經濟、市場環境變化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可能導致交易標的價值波動,甚至導致西南聯交所無法繼續為投資者提供交易服務,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二、信息披露風險 西南聯交所披露的交易標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標的圖片、名稱、文字描述及其他相關信息等)係西南聯交所根據轉讓方(融資方或項目方)提供的信息(略),西南聯交所僅對披露信息內容進行齊全性和合規性審核,不保證披露交(略),不保證披露交易標的名稱、圖片、描述與交易標的實際相符,西南聯交所也不對交易標的做任何擔保。投資者(略),應對交易標的進行充分全麵了解。對明示(略),投資者應當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自行勘察交易標的實物。投資者提交交易申請、參與競買的,即表明認可交易標的現狀。投資者應自行承擔可能由此產生的損失。 三、交易風險 投資者在交易過程中,可能麵對以下風險,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1.保證金不予退還風險。投資者未按照交易規則及項目公告等規定參與交易或履行相關義務的,其交納的保證金(略)。投資者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請認真閱讀《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辦(略) 2.中止、終結交易風險。交易過程中發生交易標(略),西南聯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終結交易的決定,投資者自行承擔可能產生的損失。詳見《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業務通用規則》第八章。 3.互聯(略)。通過互聯網參與交易,投資者可能存在交易賬戶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當、投資者終端軟硬件與西南聯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係統不兼(略) 4.優先購買權行權風險。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項目公告關於行使優先購買權的約定,並遵守《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優先購買權行權規則》,否則可能會承擔行權方式不當引致的責任或風險。投資者存在因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投資者行權而(略) 四、其他風險 1.因戰爭、自然災害、通訊故障、電力故障、運營服務商網絡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導致交易標的損毀滅失或西南聯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係統異常甚至癱瘓,導致(略),西南聯交所不承擔任何責任,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損失。 2.交易(略),對交易標的交割過程中發生的包括但不限於包裝、運輸、交付、稅費等一切費用、紛爭等,均由交易雙(略),自行承擔和處理,西南聯交(略)。 3.投資者因填寫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冊賬戶無法激活或保證金無法退還的,自行承擔相應後果。 西南聯交所敬告各投資者,應當根據自身的經濟條件、心理及風險承受能力謹慎、理性參與交易,樹立正確投資理念,確保資金安全。本風險提示書並不能揭示參與西南聯交所各項交易活動的全部風險及情形,投資者務必對此有清醒認識,審慎做出各項交易決策。 投資有風險,交易須謹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