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略)****年-****年養護工程項目監理服務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略)((略))獲取采購文件,並於****年3月 3日15時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磋商條件(略)受采購人委托對(略)****年-****年養護工程項目監理服務組織(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略)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竭誠歡迎具有相關資質、具備履約能力的供應商前來參加(略)。
二、項目基本情況1.項目編號:(略)
2.項目名稱:(略)****年-****年養護工程項目監理服務
3.采購方式:(略)
4.最高限價:(略)
5.監理服務期:開工準備期至工程保修期滿,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6.監理範圍:施工全過程至驗收結束,全部竣工資料交清,協助業主驗收並備案,保修期內質量問題處理完畢。
7.項目地點:(略)
8.項目概況:暫定監理項目為(略)****年G357線安全精細化提升工程(計劃投資974萬元)、(略)****年G357線危舊橋梁改造工程(計劃投資580.****萬元)。****年養護工程全過程監理服務;****年養護工程全過程監理服務。具體工作內容以采購人下達的通知為準。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3.1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並提供證明材料:
3.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獨立企事業法人資格,能夠獨(略),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1.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製度(提供****年或****年任意一年)經第三方審計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成立(略),提供成立後財務報表);
3.1.3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年1月至本項目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成立不滿一個月的按實際成立時間提供)。
3.1.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麵聲明,聲明中包含本次采購的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格式自擬);
3.1.5信用查詢:按照《財政部關於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125號)相關要求,供應商應在“信用中國”網站((略)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記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且在中國政府采購網((略)gov.cn)沒有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但期限屆滿的除外),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信用查詢截止時點:本項目公告發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時間(查詢結果以采購代理機構查詢結果為準。)。
3.2采購人根據本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投標人應具備的特定條件:
3.2.1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監理資質證書或綜合資質,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2.2近年來承擔過1項類似項目監理業務,信譽良好;
3.2.3項目總監具有交通運輸部或建設部公路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並提供關係在本單位的養老保險。
3.2.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2.5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獲取磋商(略):
1.時間:****年 2 月 21 日至****年 2 月 27 日,每天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14:30時至18:00時(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地點:(略)((略))
3.方式:現場獲取,獲取磋商文件時須攜帶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參加報名的必須提供法人身份證明書(原件)及本人身份證(原件);
(3)授權人參加報名的必須提供法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
(略)元/份,售後不退,不代辦郵寄。
五、響應文件提交1.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時間:****年 3 月 3 日14:30時—15:00時(北京時間)
2. 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年 3 月 3 日15時00分(北京時間)
3.地點:(略)。
注: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磋商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六、開啟1.時間:(略)15時00分(北京時間)
2.地點:(略)
七、發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項目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台(網址:http://(略)com/)、玉溪市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略)gov.cn/)上發布。
2.本公告期限自(略)。
八、其他補充事宜
無。
九、凡對本次(略),請按以下方式聯係。9.1采購人信息名 稱:(略)
地 址:(略)
聯係方式:(略)
9.2采(略)名 稱:(略)
地 址:(略)
聯係方式:(略)
9.3項目聯係方式項目聯係人:(略)
電 話:(略)
日 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