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名稱 | 武昌區中南路12號建設大廈A座7層66㎡房屋出租 | ||
項目編號 | (略) | ||
掛牌價格(萬元) | 5.****/年 | ||
掛牌公告期 | ****-07-12 至 ****-07-25 | ||
所屬地區 | 湖北省--武漢市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目前處於出租狀態,原《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截止時間為****年7月26日,在同等條件下原(略)。 |
聯係人 | 華中文交所 袁玲 |
聯係電話 | 027--****(略)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
出租方名稱 | 湖北省城鄉建設發展中心 | ||||||||
住所(地址) | 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中南路12號建設大廈A座15層 | ||||||||
法定代表人 | 周偉 | 統一社會 信用代碼 | (略)A | ||||||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
出租麵積 | 66㎡ | 坐落位置 | 武漢市武昌區中南路12號建設大廈A座7樓706A室 | ||||||
不動產權證號/房產證號 | / | 租賃期限 | 1-3年(含3年) | ||||||
年租金及調整方式 | ****元/年,租賃期間不調整 | ||||||||
資產使用用途要求 | 辦公 | 水、電、氣、熱、物業費等費用的約定 | 承租方承擔 | ||||||
出租行為批準(備案)及資產評估情況 | |||||||||
批準(備案)單位 |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批準(備案)文號 |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略) | ||||||
評估機構 | 湖北永信行(略) | 評估值 | 65.5元(略) | ||||||
掛牌公告期 | |||||||||
掛牌公告期:(略) |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略),則不(略),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順延30個周期。 | |||||||||
意向承租方資格條件 | |||||||||
意向承租方須是依法設立、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其分支機構、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本標的不得分拆承租,不接受聯合體承租。 | |||||||||
交易條件 | |||||||||
1、意向承租方須仔細閱讀、理(略)。 2、意向承(略),同意按照標的現狀予以承租,對本次承租可能存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規劃調整、拆遷置換、建築物質量安全隱患、(略),不因承租後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對出租方和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進行追責和索賠。 3、意向承租方須同意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後,須在3個工(略),並在合同(略)至出租方指定賬戶,之後按《資產租賃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 4、意向承租方(略),將嚴格按照本項目公示的《資產租賃合同》中相關規定使用房屋,承擔(略),履行相關義務;保證租賃期間出租方及標的附近單位正常辦公、居民生活不受影響;及時交納相關費用;不得將標的分租、轉租或轉借給第三方;及時向出租方報告各類不安全情況。 5、意向承(略),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原有家具家電損壞或故障由承租方負責維修、更換以及賠償,水電費、物業費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6、意向承租方須同意租賃期間如出現違法違規經營或消防、安全等事故,由承租方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7、若本標的實測麵積和現狀與《評估報告》《標的清單》《不動產登記證》存在差異,意向承租方須同意不影響本次交易的價格和結果。 | |||||||||
交易方式 | |||||||||
掛牌期滿,若產生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 掛牌期滿,若產生2個或2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期長的優先確定為最終承租方;意向承租期相同的,采取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為最終承租方,網絡競價的自由報價期為30分鍾,限時報(略),加價幅度為1(略)。 | |||||||||
交易保證金 | |||||||||
保證金金額 | ****元 | ||||||||
交納時間 | 意向承租方須在信息發布截止日16:30前將交易保證金交納至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到達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賬戶時間為準)。賬戶戶名: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賬號:(略);開戶行:招商銀行武昌支行。 | ||||||||
處置方式 | 意向承租方如成為最終承租方,其交納的保證金在扣除交易服務費後的剩餘部分無息退還至原交款賬戶;如未成為最終承租方,其交納的保證金原路無息退回。 | ||||||||
保證金 約定 | 1、掛牌期滿,如征集到2個或2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各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相應轉為競價保證金。競價結束,經確認的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資產租賃合同》後,承租方交納的競價保證金在扣除應向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交納的交易服務費後,剩餘保證金無息退還至原交款賬戶,其他意向(略)無息退還至原交款賬戶。 2、經審核,被確定為不符合承租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略)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現以下(略),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有權取消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資格,其交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該交易保證金在扣除應向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後,餘額作為對出租方的經濟賠償,若造成出租方和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的經濟損失超過保證金數額的,出租方和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①掛(略),意向承租方單(略),意向承租方在被確認為承租方後單方放棄承租資格的,或在掛牌公告期滿收到《承租資格確認通知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未與出租方簽訂《資產租賃合同》的;③以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參與競價,或在競價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最終承租方未與出租方簽訂《資產租賃合同》的;④最終承租方在《資產租賃合同》簽訂之後,未按《資產租賃合同》中的約定支付押金和首期租金的。 | ||||||||
相關下載 | |||||||||
與項目相關的其他信息 | |||||||||
意向承租方須於掛牌截止日16:30前到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現場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